| 23 我与澳洲警察打官司(3) | ||||
| 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16:55 新浪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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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澳洲梦 作者:金凯平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 ||||
| 和麦克一起讨论了我的案子。他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你的案子肯定是要输的,因为你确实白纸黑字地使用了Doctor(医生)这个称呼。我所能做的,只能尽最大努力让你不要输的太惨,比如,不判你坐监,甚至少交一些罚款等等。 离开麦可律师事务所,我难过极了。我做错了什么呢?我雇佣的这些中医师确实没有一个是假冒的呀!他们在中国不仅在大学里学的是中医,而且都有超过五年以上的中医师工作
难道,我们正在蓬勃发展的中医诊所事业,就在这样一条小河沟里面翻船了吗? 我反复地问麦克,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麦克想了想,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不理睬他们,但是要迅速关闭你的诊所,这样,这件事可能就会不了了之,他们告你的真正用心无非是你的诊所抢了他们的生意嘛;二是应诉,和他们打这个官司。我已经告诉你了,打官司也是个输,当然,也不是一点嬴的希望没有,如果你有中“六合彩”的运气的话……好了,你现在选择吧。 我选择了第二个方案:应诉! 麦克一听,愣了一下,说,那好吧,既然你这么固执……也许固执的人都会有好运……你回去后尽快准备对你有利于的材料……不过,我还是要先告诉你,我们要准备打一场很艰难的官司了…… 我为什么选择了应诉呢?连经验丰富的大律师麦克都说铁输的案子,我为什么还偏要打下去呢?麦可为我指出的第一个方案不是很好吗?只要关闭了我的中医诊所,可能会毫无损失吗?我为什么还要应诉呢? 我也不知道。一定要我回答的话,只是两个字——直觉。 我只是觉得,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不允许真正的中医行医,那么这个国家的法律就是非常愚蠢的!哪怕是输,我也要在法庭上告诉大众,澳洲的法律是愚蠢的!然后,我就打道回府。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话虽这么说,我还是要任职准备材料的。 我想了整整一个晚上,我准备了如下应诉方案和材料: 第一,当我们在宣传品上,或者是在我们的诊所内称那些人为Doctor(医生)时,很明显,我们指的是Chinese Doctor(中医师)。我认为,对于我雇佣的那些人的中医师资格,不应该由澳洲的医疗机构审定,而应该由当今世界上中医研究最发达的国家——中国来审定;而我雇佣的那些人,每个人都有来自中国的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们是合格的、甚至是出色的中医师。 第二,我在开办中医诊所之前,曾经写信咨询澳洲联邦卫生部长和维多利亚州卫生部长(我留有该咨询信件的底本),要求两位熟悉卫生相关法规的政府官员为我提供有可能影响我开办这个中医诊所的法规。这两位官员都没有给我回函,说明他们对此并不持有异议。而且其后,在我的诊所成立时,两位政府卫生官员还都来了贺信,信上对我的诊所使用医生一词毫无异议。这一招非常聪明,相当是把中医师是否可以使用医生这样的称呼,也就是澳洲医生工会和我的这场争执,转变成政府的卫生部门与警察部门之间的争执了。 第三,我将提供五十封被我们的中医师治好了的病人写来的感谢信。这些感谢信将证明我们的中医师是多么的出色,这些感谢信也将在法庭上大声询问:如果象这样能治好本地医生多年没治好的病的中医师不允许被称之为医生,应该称他们什么? 第四,我最后还要提供世界卫生组织承认中国针灸技术的文件,以及针灸可以治疗的疾病的清单。此外,我还提供了中医作为一门科学,在中国以及世界上部分国家的大学里开办了本科专业的证明,以次说明了我们的中医诊断技术在世界上都是被承认的一种科学的医疗技术。 我把这些材料一件件地交给了律师麦克后,他的眼睛渐渐地亮了,他很兴奋地说,金,没想到你准备的材料如此丰富,而且具有说服力。看来,我们有希望打赢这场官司了。我先去和他们交涉一下,你就等着好消息吧。 得到了麦克的首肯,我的心就放下来了一半。 我爱神耐心地等候。在等待结果期间,我们的诊所照常营业,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但是,我们首先本着和解的基本愿望,立即在后来的各种散发的广告和资料中,去掉了“医生”这个称号,而改用“执业者”这个称呼,表明了我们并不想和澳洲医生工会进行竞争和对抗的诚意。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麦克突然给我打来电话:金,警察撤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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