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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风暴(2)

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14:33 新浪读书

连载:美国是如何培养精英的   作者:薛涌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但这仅仅是危机的开端。韦斯特和几个从事黑人和非洲研究的同事,认为萨默斯不仅对韦斯特不恭,对他们的整个学科也不恭,纷纷扬言离开哈佛。哈佛的对手闻风而动,立即向这几位教授示好,结果不仅West去了普林斯顿,其他的教授也另谋高就。本来一个在世界领先的领域,由此受到沉重的打击。这次提出对萨默斯不信任案的,也正是从事非洲和非裔美国人研究的人类学家马托雷(J。 Lorand Matory)。可见萨默斯和非洲及非裔美国研究集团的冲突,已经根深蒂固。

  接下来,萨默斯又动用校长权力,否决了两个文科学者的终身教授职位。此事虽然没有引起媒体的风暴,但对哈佛教授的心理影响恐怕不小。美国大学评终身教授,最体现教授治校的原则。一般系里教授会议通过,被评的教授就会获得终身职位,校长很少动用否决权。当然,这方面哈佛和耶鲁有着不同的传统。耶鲁校长的否决权基本不动,哈佛校长则动用得多一些。但萨默斯一次竟砸了两个教授的饭碗,而这两个教授,都是系里教授以压倒优势支持的,这就造成了校长和教授们的对立。萨默斯的理由是,哈佛总是雇一些名气大却已经没有创造力的教授。他认为,人的创造力有一定时限,学者一般在成名前是创造力最旺盛的,等成了名、上了年纪时,常常江郎才尽,只能靠吃老本。哈佛不是养老院,要雇的是正当年的教授,不是躺在过去的名声上吃饭的教授。这两位教授,都过了50岁,恐怕已经过了创造期。

  但是,诚如一些人指出,萨默斯恃才自傲,觉得自己29岁就成了终身教授,别人也得像他那样才行。殊不知,学术本身很复杂。经济学、数学等领域的学者成才较早,30岁达到顶峰是非常常见的。但人文、历史学科就不同,常常四五十岁甚至更晚才能达到创造力的顶峰。被萨默斯否决的这两位教授,都正在创造力的盛期。特别是有一位来自东欧,经历比萨默斯这种从校门到校门的学者曲折得多。在萨默斯已经拿到博士、成为终身教授的年龄,人家才刚刚开始读研究院。也正是如此,人家才可能把一些萨默斯所没有的经验和洞见带进校园。萨默斯在自己专业以外的领域使用如此高压的手法,把有国际声誉的哈佛教授的判断力视如粪土,怎么可能让人家对他服气呢?

  更糟的是,他频频放出话来,说终身教授制度可以考虑取消。只有打破了铁饭碗,教授们才不会固步自封,一些改革才能推行。要知道,西方的大学有好几百年的历史,终身教授制度是这一悠久历史的结晶。这一制度,首先保证了教授的言论自由,可以让教授大胆批评社会、批评自己的大学。其次,终身教授使教授免于饭碗之忧,能够以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潜心于学术。这对一些出活儿慢的人文学科,特别重要。萨默斯是经济学家出身,在他眼里,似乎哈佛的教授就是华尔街的股票分析师,必须在市场上挣扎才能有效率。这就破坏了教授们的基本安全感。

  也正是这几年的长期积怨,如今萨默斯才陷入一个墙倒众人推的局面。要知道,哈佛绝大多数教授是男性,不是激进的女权主义者。他们的职业就是在自己的领域提出各种假设,这些假设有些被证明是对的,有些被证明是错的。他们绝对不会仅仅因为萨默斯在一个不对外公开的会议上提出了一个对女性的假设而如此兴师动众。他们真正的怨恨,是萨默斯傲慢无礼,不把教授当学校的主人来礼遇,而当仆人来恫吓;而且自以为是,常常跑到自己的专业以外自作聪明,觉得别人都是白痴。

  更重要的是,大学是一个学者共同体。大家术业有专功,彼此尊重,谁也不要觉得自己比人高出一头。哈佛、耶鲁这样的名校,当然不是个个教授过硬,有许多平庸之辈在那里混饭吃。但是,这些学校的许多教授,都是在自己领域中的顶尖学者。再大的名校,也要靠这些人吃饭,再优异的学术领袖,也不能出了自己的领域和这些人较劲儿。萨默斯犯的最大错误,是有意无意地把自己摆到了一个教训人的地位,处处树敌,破坏了校园的和谐气氛。在制度上,他对哈佛最大的威胁,是要像经营企业一样经营大学,自己当总裁,居高临下,以老板的高压手段执行他的政策。这是大家都怕的,也是最恨的。

  萨默斯另外一个毛病,就是喜欢摆脱校长的身份,以一个超级学术明星的派头,随意发言。比如这次关于女科学家的假设,有论者称他自以为是地扮演苏格拉底的角色,要以挑衅性的问题激发大家的学术想像力。不过,苏格拉底是个没有任何公共职务的人。他当年在雅典街头频频向人提问,一个基本预设,就是大家都是愚众,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需要他智力上的刺激。最后,愚众受不了被他羞辱,经过审判把他处死。现在哈佛教授做的事情,多少类似对苏格拉底的审判。不过,哈佛的教授们自有他们的道理:这里是哈佛。天下不是就你一个聪明人,如果你觉得我等都是愚众,你最好卷铺盖走人。在世界最高的学府中,最不缺的就是智力的暴君。

  萨默斯在这方面,多少像他的前任、美国的第一任财长汉密尔顿。汉密尔顿被称为“美国政府之父”,不仅一手创办了联邦政府,而且创办了美军、海岸警备队、金融机构。现代美国的成功,几乎都可以追溯到他的设计。但是,这样一个智力超强的人,性格太烈,又主张强有力的总统、集权的联邦政府,引起了其他社会力量的普遍恐慌。萨默斯同样智力过人,要坚决地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以高压手段推行自己的政策。结果使别人觉得丧失了权力,使他成为校园中的众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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