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姚文元咬文嚼字狡辩抵赖(3) | ||||
| http://book.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18:16 新浪读书 | ||||
|
连载:中国大审判 作者:吕相友 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 | ||||
| 在审问中,姚文元承认这是事实,但却向王洪文身上推脱罪责。法庭出示证据,在人证书证面前,姚文元只好承认他指使鲁瑛派人搜集材料,但他又说,“不是故意的”、“不是有意诬陷”。 公诉人钟澎钦对姚文元的狡辩进行批驳,指出,派记者到中央和地方各省去搜集材料,是“四人帮”反革命夺权活动的又一步骤。他提请法庭宣读《人民日报》1976年6月5
法庭接下来对姚文元诬陷南京和北京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恩来的群众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深受全国各族人民爱戴的周恩来总理,于1976年1月8日在北京逝世。全国人民陷入无比沉重的悲痛和缅怀之中,而万恶的“四人帮”却限制人民对周总理的悼念活动,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无比愤慨。3月底南京群众贴出“打倒张春桥”的标语;清明节前后北京人民群众自发到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悼念周恩来总理,声讨、发泄对“四人帮”的仇恨情绪。从4月1日起到2日下午5时,到广场的人数约有20万,到4月4日、5日达到高潮,故称“四五”运动。愤怒的诗文如潮,一首《赠某女士》写道:某女真疯狂, / 妄想当女皇。/ 给你个镜子照一照, / 看你是个啥模样?/ 纠集一小撮, / 兴风又作浪, / 欺上瞒下跳得欢, / 好景终不长…… 面对人民群众公开反对“四人帮”的危急形势,“四人帮”感到末日的来临,坐卧不安,姚文元在3月30日的日记中写道:“反动势力都要跳出来。”4月1日写道:“有一个地下资产阶级司令部在活动。”4月3日写道:“这是没落垂死势力挣扎和疯狂反扑的一种表现……这一切说明:如果党内走资派得逞,不仅是丧失社会主义革命成果,民主革命成果也会丧失。……反对势力要捧出周恩来总理来,也会教育某些糊涂虫。”他还在日记中提出:“为什么不能枪毙一批反革命分子呢?专政究竟不是绣花。” 姚文元对鲁瑛说:“这股反革命逆流,看来有个司令部”,“要注意北京的情况”,并指使鲁瑛派人到天安门广场,搜集、编写材料。这些材料经姚文元删改,诬陷为“发表反革命演说反革命口号”,是“反革命分子”,主张可“枪毙一批”。 法庭在宣读了有关证词、证书,并向姚文元出示了他修改的《人民日报》、《情况汇编》清样的送审稿的情况下,他不得不承认犯罪事实,但把这一切都辩解为错误。 公诉人钟澎钦又一次用事实对被告姚文元予以有力的驳斥。法庭宣布姚文元的犯罪事实清楚,对姚文元的犯罪事实调查结束。 六、姚文元是江青看中的一条“棍子”,是用反革命舆论杀人的凶手 12月19日上午9时,第一审判庭,就起诉书指控姚文元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辩论。 检察员钟澎钦首先发言,他指出,出示的大量证据、出庭的证人的证言、姚文元的供词,都充分证实姚文元与江青、张春桥、王洪文等结成反革命集团,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行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姚文元无法掩盖和推脱他应负的罪责。钟澎钦检察员讲了三个问题: 在第一个问题中指出,被告人姚文元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舆论炮制者。指出:他控制指挥舆论工具,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妄图篡夺党和国家领导权;他制造舆论,给广大干部群众横加罪名,进行镇压,实行封建法西斯专政;他利用舆论工具,煽动破坏,制造混乱,搞乱中夺权;他指使授意清华、北大的“梁效”、《红旗》杂志社的“池恒”、上海的“罗思鼎”等写作班子,撰写和他亲自修改审定的大量文章、报道,把革命老干部诬陷为“资产阶级民主派”、“还在走的走资派”、“老走资派”、“复辟狂”、“还乡团”、“右倾翻案势力”。把革命群众诬陷为“保守势力”、“坏人”、“暴徒”、“反革命分子”等等。他的反动文章,对这个反革命集团的帮派分子是反革命动员令,煽动他们对广大革命干部和群众施行迫害、镇压,指挥他们进行反革命篡权和各种破坏活动,所以,早在1966年,这个反革命集团的头子江青就看准姚文元是一条“棍子”。1966年6月2日,姚文元的日记记述了江青的一句话,说要用他这条“棍子”“参战十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