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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姚文元咬文嚼字狡辩抵赖(2)

http://book.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18:15 新浪读书

连载:中国大审判   作者:吕相友   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
 

  法庭出示了经他修改审定的《批判党内那个不肯改悔的走资派》、《从资产阶级民主派到走资派》、《修正主义组织路线必须批判》等文章的送审稿,还宣读了有关段落以及有关证人的证词。这些文章诬陷老干部是“不肯改悔的走资派”、“复辟狂”、“反攻倒算”,“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理论、有纲领的复辟活动”。姚文元还授意提出了“从资产阶级民主派到走资派”的论点。他在《修正主义组织路线必须批判》一文中,亲自加上了“‘老干部’,实际上是‘老走资派’”这句话。

  原《红旗》杂志负责人林兆木和许健生出庭作证。林兆木说,《从资产阶级民主派到走资派》一文是在姚文元授意下写的。在修改过程中,姚文元指示,“刮右倾翻案风的头子本身就是资产阶级民主派”,“批判的锋芒应是党内不肯改悔的走资派”,“不但是教育界、科技界、文艺界也在开始,还有上层建筑的其他领域”。

  姚文元对这篇文章作了两次口头“指示”,两次书面“指示”,两次电话“指示”,五次看了文章清样,其中三次进行亲笔修改。

  当姚文元看到法庭出示的《修正主义组织路线必须批判》一文的送审稿以后,他承认文章是他修改的,但却咬文嚼字,把罪行说成是错误由他负责。还狡辩说,他修改了几处“打击面比较宽的话”,原来提法重的被他改轻了。

  公诉人在发言中指出,在1976年初,诬陷老干部是“走资派”、“民主派”、“还乡团”、“右倾势力”,一时间这些反革命言论充斥报纸、杂志。1976年,一些老干部经受诬陷迫害后,刚刚回到工作岗位,江青一伙就把他们看成篡党夺权的极大障碍。姚文元利用控制的舆论工具进行反革命宣传,妄图再一次把老干部打倒,在当时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四人帮”在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的帮派骨干又行动起来,冲击党政领导机关,揪斗老干部,使老干部再次遭到迫害。对此,姚文元是推脱不掉罪责的。

  第一审判庭今天还对姚文元诬陷、迫害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人陈丕显、曹荻秋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姚文元诬陷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是一个极其狡猾、极其阴险的反革命两面派”、“是无产阶级最危险的阶级敌人”、“在上海党内组织了以他为总头目的资产阶级顽固堡垒”。

  审判员问姚文元,起诉书对你的指控是不是事实?

  姚文元转弯抹角,不直接回答问题,法庭宣读、出示了经姚文元、张春桥在1967年12月审定的《评陈丕显的五次假检讨》(节录)和在押犯徐景贤1968年1月16日在这篇文章上的批语,证明所谓《评陈丕显的五次假检讨》一文,曾根据姚文元的意见修改过,文中诬陷陈丕显的那些话,是姚文元同意的。

  姚文元承认他看过这篇文章,但却狡辩文中的观点,不代表他的观点,他只负审阅责任。

  审判员问姚文元,起诉书指控你诬陷曹荻秋是“叛徒”,是不是事实?

  姚文元避重就轻地狡辩说,他曾在一份审查曹荻秋的文件上圈阅同意。

  法庭投影出示了1973年6月26日,原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马天水(在押)给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的《关于叛徒、修正主义分子曹荻秋罪行的审查报告》,宣读了原上海曹荻秋专案组负责人盛龙涛1980年9月10日关于《姚文元诬陷迫害曹荻秋同志罪行》的证词(节选),证明姚文元对诬陷曹荻秋负有重要罪责。

  法庭还就起诉书指控姚文元和张春桥于1967年5月,在济南支持原山东省革委会主任王效禹制造省革委会大院武斗流血事件,拘捕关押388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法庭宣读了王效禹1980年6月20日的证词,姚文元1967年5月7日在山东省大中学校红卫兵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节录)和姚文元1967年5月8日日记(节录),原山东省革委会常委张美智的证词以及武斗现场照片等。

  姚文元承认他在这次武斗后讲过“祝贺胜利”的话,日记是他写的。但他又为支持武斗开脱责任。公诉人对姚文元的无理辩解作了驳斥。

  五、姚文元一再掩盖、推脱罪责

  12月10日,第一审判庭对姚文元进行第三次审问,就起诉书指控他指使鲁瑛派人搜集党政军领导干部材料和诬陷南京和北京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恩来总理的群众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1976年,一批被打倒的老干部得到解放,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四人帮”看到这是他们篡党夺权的最大障碍,他们便利用从1975年底由他们煽起的所谓“右倾翻案风”,阴谋再次打倒一大批老干部,为了证明老干部是“还在走的走资派”搞“翻案复辟”,姚文元伙同王洪文,指使他们的爪牙、《人民日报》总编辑鲁瑛,于1月到9月先后派出三批,约100名记者到中央各部门以及福建、江西、浙江、江苏、云南、四川、黑龙江等11个省市搜集诬陷恢复工作的老干部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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