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王洪文在庭审中供认不讳(3) | ||||
| http://book.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18:15 新浪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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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国大审判 作者:吕相友 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 | ||||
| 法庭宣读了鲁瑛的证词和有关的出证材料。审判员问王洪文这是不是事实,王洪文回答是事实。 四、王洪文承认他策划并指挥上海两次武斗事件的犯罪事实 第一审判庭于12月6日还对上海两起武斗事件进行调查。王洪文于1966年12月底,
法庭调查中,出示和宣读了证据。王洪文承认这些都是事实。 起诉书还指控王洪文于1967年8月4日,策划指挥围攻“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群众组织的武斗事件。 王洪文供认说:“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虽然人数不多,但对我们威胁很大,所以我们研究决定把这个组织搞掉。” 法庭宣读了张宝林和王承龙的证词:1967年8月4日,王洪文指挥陈阿大、黄金海、耿金章等人调集了十万生产工人和上千部车辆和船只,从水陆两路攻打,把上海柴油机厂团团围住。王洪文还调动了公安局的几部消防车,用高压水龙头掩护,用卡车、起重吊车,把厂门口的路障吊走,把围墙撞倒,冲进厂里边。“联司”许多人被打伤,好端端的厂房车间被砸烂。 现任上海柴油机厂党委副书记的徐潘清出庭作证。他说,当时王洪文一伙把“联司”的人抓一个毒打一个,把男的上衣都剥光,女的上衣撕破作为记号。被打伤650余人。有的肋骨被打断、眼球被打出、牙齿被打掉、内脏被打伤,有的被打得精神失常,怀孕的妇女被打流产。100多人至今还有严重的后遗症。私人财物如手表、钞票、自行车被抢劫一空。国家财产损失350万元,修理厂房就花了14万元。 法庭还投影这次武斗时拍摄的记录片中的五个镜头。 在人证和书证面前,王洪文认罪说:“这件事是我策划的,我是有罪的,我要向全国人民认罪。” 公诉人指出,攻打“工人赤卫队”和砸上海“联司”,都是张春桥、王洪文为了夺权、保权,以武力镇压群众的犯罪事实。 五、王洪文供认他和张春桥策动上海武装叛乱 12月13日,审判庭对王洪文进行第三次调查。起诉书指控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和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等以上海为基地,抓武装力量,在他们面临覆灭之际,策动武装叛乱。 1967年7月,张春桥指使王洪文等在上海建立由他们控制的武装力量;1973年9月,王洪文对王秀珍说:“要建立全国民兵总指挥部,由我亲自来抓。”1974年3月,王洪文再次对王秀珍说:“军队不能领导民兵,民兵的指挥权要掌握在(上海)市委手里。”1975年1月和8月,王洪文在北京和上海,多次对马天水、徐景贤和王秀珍说:“我最担心的是军队不在我们手里。”王洪文还说:“要警惕修正主义上台”,“要准备打游击。”1976年2月,王洪文说:“上海民兵是我和张春桥搞起来的”,“我是抓住不放的,你们可给我抓好”,“部队靠不住”。 1976年8月,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突击给上海民兵发枪,9月23日,王洪文在电话中对王秀珍说:“要提高警惕,斗争并未结束,党内资产阶级是不会甘心失败的,总有人会抬出邓小平的。” 法庭出示了“四人帮”的余党为策动武装叛乱进行部署的文件,使用的武器和电台的照片等大量证据。武装叛乱的组织者、原上海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徐景贤、王秀珍,原上海民兵指挥部负责人施尚英出庭作证。 王洪文供认,上海武装叛乱是“四人帮”长期经营帮派武装的结果,“主要应由张春桥和我负责”。 审判长曾汉周宣布,法庭对王洪文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调查结束。 六、法庭辩论,王洪文请求法庭给他改造自己,重新做人的机会 1980年12月20日上午,第一审判庭开庭审问王洪文,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检察员敬毓嵩首先发言。他的发言共有四项,指出: 被告人王洪文被指控的各项罪行,经过法庭三次调查,完全属实。被告人王洪文同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勾结在一起,有预谋、有组织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周恩来、邓小平、陈毅。 被告人王洪文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法庭调查表明,被告人王洪文,多年来同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紧密勾结、狼狈为奸,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犯下了严重的罪行。王洪文拉队伍,亲自上阵制造武斗;亲自在上海建立帮派武装,同张春桥向上海传信,策动了上海的武装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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