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遇(2) | ||||
| http://book.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1:08 新浪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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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谈性正浓 作者:荆歌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 ||||
| 陆离: 所谓“把心给了别人”,就是对这个家庭的存在造成一定威胁。而现在妻子们通常认为男人需要在婚姻之外找一点“乐趣”。我记得前一阵某个媒体就此展开了讨论,一个妻子以沾沾自喜的口吻讲述了自己怎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后得到了丈夫的心。所谓以退为进。好多女人觉得只要男人的脏衣服还归自己洗,红封皮结婚证书还锁在柜子里,柜子的钥匙还挂在自己脖子上,就是婚姻的胜利,就是以前说的名分吧。婚姻好像成了一间分配好的厕所隔间,旧了坏了冲不了水了门上有窟窿了没关系,只要各就各位,蹲在自己
当然也有男人喜欢以“家里红旗不倒,外面红旗飘飘”来炫耀自己在女人之间的平衡能力。 欧阳黔森: 有一个好玩的朋友,曾对情感出轨如是说,我与别的女人发生了肉体关系,想起来是伤害了妻子。可如果她不知道的话,事实上就没有伤害她。嘿嘿,她不知道,伤从何来? 荆歌: 欧阳这个朋友的做法,其实是很高明的。如果我们傻到把脑子里的意淫都向自己的配偶和盘托出,那么婚姻世界里就真的没有宁日了。 燕华君: 美国性学专家海蒂认为,男人用来解释外遇常见的理由是家庭性生活不满足;男人不断需要外遇来支撑他们的婚姻。海蒂站在男人立场上说出了全世界男人的辛酸之处。性生活不满足咋办?又不能杀老婆,心智简单些的男人就去招妓——比较外遇,招妓过程简单且没有后果,只要不惹上艾滋,一星期换一个,倒也新鲜欲滴。心智较为复杂的男人无路可走,只好一头扎进外遇这口深井——比较招妓,外遇有诸多好处:情调,暧昧,紧张,心跳加快,手心出汗,倾城之恋,如火如荼的性。 王大进: 还有一个情况也是值得讨论的,你说妻子会容忍宿娼,可是,要是这个娼,变成了情人怎么办?男人是不喜欢自己的情人成为娼妓的,但是男人是有可能把某一个娼妓当作情人。过去的那些文人的例子可是很多的(当然也不仅仅是文人。文人容易被人纪录在案的。更多的时候是自己把自己纪录下来)。现在这种情况当然比较少。这时候,你说妻子还会容忍吗?我想是不会的。 荆歌: 这一点我想大进不用过多操心。以前的娼妓,似乎文化素质普遍较高,往往能够与文人诗词唱和,又多才多艺,还有一些是卖艺不卖身的,所以容易发生青楼之爱。而现在的性交易,我觉得简单多了,完事了埋单走人,要跟妓女谈恋爱,那就是天下第一傻了。 燕华君: 海蒂说男人不断需要外遇来支撑他们的婚姻,此话有点危言耸听,耸听之中也有真理。真理一,婚姻这种形式最大的问题是:把两个原本相爱的人弄烦了,破罐子破摔,女人在婚姻中唠叨不休并继续沉湎于婚姻;男人在内容上沉默寡言,形式上已脚底抹油,直奔外遇,貌似逃离婚姻;真理二,从某种意义上说,男人比女人更有责任感,他们牺牲自己,却保全了欲坠的婚姻,是宁为玉全不为瓦碎的天地英雄。 陆离: 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女人更看中名分,即自己是不是男人的正牌女友或者妻子,对男人肉体出轨行为能轻易原谅。男人更看中女人的身体,即女人是否属于自己。男人常说“你是我的”,女人常说“我是你的”,以此来表示对对方的感情。女人肉体出轨对男人而言意味着一种难言的耻辱。在动物界,群体中的领袖常常占有和所有雌性交配的机会。 王大进: 在夫妻关系中,精神的背叛是可怕的。这在许多文学作品里我们都可以看到,比如说一个男人和妻子做爱,他脑海里却想的是另一个女人;一个妻子麻木、被动地接受着丈夫的性侵犯,却根本就不爱他。这时候肉体就不那么重要了。大概是沈从文的一篇小说,写一个丈夫去看望在船上当低级妓女的妻子。显然,在那种困难的生活状况下,他对妻子的职业是承认的,就是说他并不在乎妻子肉体的出卖。但是,如果这时妻子爱上了某个嫖客,那么结果又会怎样呢?在丈夫的眼里,性质肯定就全然不同了。 陆离: 婚姻是在对肉体的绝对占有上表达对灵魂的绝对占有。以前不太开放的年代,我们总在说“合法的”、“非法的”,说的是什么呢,就是有了结婚证,性关系合法,否则非法。因为灵魂、爱情这东西太抽象了,没有任何标准来衡量。人们说“我爱你”,可没有几个人听这话不觉得将信将疑。 我们把肉体作为统一的度量衡,以此寻找灵魂的刻度。这点似乎非常可笑。但是我们无法找到一个具体的,所有人都能确认的标志界定男女之间的感情。 荆歌: 通常的评判,就是看上床了没有。 陆离: 假设一种情况,一个人身体清白,心灵走私。约翰·契福有个小说就写一个妻子每周有一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坐在一个高级餐馆里为了使自己看上去放荡、神秘,可是一旦有陌生人朝她丢个眼色,她又立即想到美好的家庭并为此愧疚。她的丈夫认为这样没有害处也不反常,甚至还不无好处。可他又觉得这么说也不对。为什么呢,因为他那把衡量感情的尺子没了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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