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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子之战(1)

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0:23 新浪读书

连载:婚恋奇案   作者:洁蕙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伯母,您放心,我会对小娴负责的。”对着电话那头气势汹汹的刘娴母亲,古心洋做出了决定。刘娴怀孕一个多月了,这出乎古心洋的意料。其实,他是应该料想到的,禁果好尝,有这样的结果却也是必然的。虽然有些措手不及,但是古心洋倒也没想那么多,既然刘母认定那是他的孩子,那结婚自然是顺理成章,毕竟当初自己是用心良苦,才从刘娴的初恋男友李凡那里把她追到手的。婚礼在双方家长的操持下如期举行。几个月后,刘娴顺利产下一子,取名子健。小子健的到来,为古家凭添了许多乐趣,而古心洋对这个独子更是疼爱有
加,恨不得把全部心力都倾注到孩子身上。

  就这样,一晃过了十多年。小子健在长辈们的关爱下茁壮成长起来,12岁的他已是小学毕业班的学生了。子健特别爱粘着心洋,和母亲刘娴却并不那么亲。

  虽然婚后,当初热恋时的激情不再,但幸福的三口之家倒也不错。然而渐渐地,刘娴开始疏离他们了,这给美满的生活乐章插进了一道不和谐的声音。起初还坚信刘娴是为工作所累的古心洋此时也忍不住起了疑心。终于有一天,他在刘娴的手机上发现了妻子不可告人的秘密——她有情人了。更让他难过的是,这个情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年的情敌,李凡。情敌相见分外眼红,多次的争执让古心洋彻底死心。他无法挽回刘娴的心了,十年之后,他终究还是输给了李凡。万念俱灰下,他提出了离婚。对此,刘娴爽快地答应了,但在子健的抚养权问题上,谁都不肯让步。双方僵持不下,刘娴抛出了“杀手锏”,他告诉心洋,子健不一定是他的孩子。原因很简单,因为当时她只是赌气与李凡分手,而古心洋正好填补了当时心灵的空缺。之后她同时周旋于古李二人之间,直到发现自己怀孕。在母亲的逼问下,她随口说出了古心洋的名字,其实连她自己都不确定子健到底是谁亲生的。

  一席话让古心洋惊愕不已,而亲子鉴定的结论更是如晴天霹雳,重重地击倒了古心洋:子健并非古心洋所生。他后悔自己爱错了人,但痛定思痛,他仍然无法割舍对子健的爱。一来,心洋觉得孩子是无辜的,他们的感情笃深,子健自己也选择与心洋一起生活;二来,这么多年下来,他们之间也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因此,古心洋坚持对子健的抚养权。

  可是刘娴又怎肯罢休?虽然李凡拒绝参加亲子鉴定,但是无论如何,子健都不是古心洋所生,可以说他们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况且,刘娴是子健的生母,由她来抚养子健,似乎是最自然的事。 那么,这场夺子之战又会如何收场呢?

  撰文:《东方大律师》节目 殷月萍

  争议焦点:

  1、古心洋与子健在法律上是什么关系?

  2、古心洋抚养子健是否有法律依据?

  案例讨论:

  直播时间:2004年8月8日

  嘉宾: 陈云芳 上海康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叶红军 上海锦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持人: 洁 蕙

  洁蕙:天下真有这样的母亲,竟然不知道自己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不仅伤害了她的丈夫,更伤害了自己的儿子子健。我真不知道让子健和这样的母亲一起生活是好事还是坏事?可古心洋又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他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叶红军: DNA亲子鉴定的结论非常明确,子健并非古心洋所生,孩子和古心洋没有任何的关系,但女方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应该由亲生母亲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陈云芳:叶红军律师的观点是基于血缘关系,但请值得注意的是,本案还有一个事实的抚养关系。因为古心洋与子健之间的抚养关系已经持续了十二年,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撇开血亲关系,而近似于在法律上所认为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即直系姻亲关系。另外,我们注意到,子健是年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行使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所以在这个案件中,不可以小看子健的意见。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法官一般会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现在,子健强烈要求与父亲古心洋一块生活。

  洁蕙:我想,本案中主人公的感情是及其复杂的,最痛苦的人未必是古心洋,而可能是刘娴。自己希望和原来的情人李凡再续前缘,可自己和李凡的儿子又不愿意和他们一起生活,真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萧先生:我认为,最好是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如果做这不到的话,法院应该判决由男方抚养。我觉得在抚养权的问题上,血缘关系不是绝对的,它的标准应该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发展,再结合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来考虑。血缘当然要考虑但不是绝对的,比如说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由女方抚养但也不是绝对的。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一个是小孩本人要求和男方在一起,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第二,小孩平时也特别喜欢和男方在一起,和母亲却不太亲,这两条是非常重要的。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看,似乎由男方抚养更有利于小孩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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