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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血缘遭遇亲情(4)

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14:18 新浪读书

连载:婚恋奇案   作者:洁蕙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薛安军 :从《继承法》的法律精神出发,李明与李大江之间具有事实上的父子之间的抚养关系,因此李明应当享有继承权。

  洁蕙:陈亮是李大江的儿子,他享有继承权,这一点没有争议。但李大江在法律上只有一个儿子,李明又算什么呢?我想,令李明想不通的是,一起生活了20年,叫了20年的“爸爸妈妈”,最后,自己与李大江夫妇的关系却不明不白。如果他们在知道医院过失的情况之
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或公证,那么就不会上演这场遗产纷争。从本案给我的感觉是,世事难料啊。但愿世间少一点错误和过失,多一点温情和法律保障。如果法院不能支持李明的继承权或者陈亮不愿意与之分遗产,李明也不必强求或愤愤然,因为你在李大江夫妇那儿根本没有失去什么,相反已经得到很多。倒是出生时的那家医院,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过错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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