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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吴远虹离婚案开庭前不久,吴向如馨透露一个重要信息,赵挥最近投资了一个医疗项目,好像是一家大型药厂,据说投资数额巨大。 “哪一类型的?药厂什么名字?在哪儿?”如馨问。 “除了确定他有这么一项投资并且正在进行,其他的我一点都不知道,他瞒得很紧,投资方面的事情整天防贼似地防着我。” 为了帮助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如馨打算先去摸摸药厂情况。可关于药厂的具体情况一无所知,根本无从查起。她试着来到赵挥旗下一家四星级酒店,以赵挥昔日同学的名义找到这里的总经理。 “我们好多年没联系了,现在想联系他,您能不能提供一下电话什么的,怎么样才能联系到他?” “很抱歉帮不了你,”总经理道,“老板平时不开机,没法联系。” “那你把他电话号码告诉我吧。” “不行,我……”总经理笑着摇摇头,“我也不是知道老板电话。” 从对方躲闪的眼神里,如馨凭感觉断定他一定知道,只是不肯说而已。也罢,她的目的并不是讨要电话。如馨奔往主题:“听说赵挥最近办了一家药厂,药厂在哪儿?兴许在那儿以找到他。药厂叫什么名字?” “那我就更不清楚了,我只是个打工的,老板其他的事情我一点都不了解。” “我是他同学,出差到这儿,想顺便跟老同学见个面,没别的意思,您怕什么呢?” “那这样吧,你写个材料留我这儿,万一那天老板过来了,我把材料交给他,老板是个重情义的人,他肯定会主动跟给你联系的。” 为了办案,律师们常常要行“骗”,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像演员一样。有时候能如愿以偿达到目的,有时候就不那么幸运。比如这一次,如馨不得不失望地离开了。一个职业经理人,惧怕老板到这个程度,连个电话号码都不敢透露,老同学联系居然还要写材料,是不是有病?她告诉吴远虹,既然你一点情况都不知道,那就只当那个药厂不存在,那份钱不属于你,就别去争了。吴远虹很不甘心,自言自语将赵挥好一顿痛骂,当然,只是自己发泄而已。对方根本就听不到。 吴远虹案如期开庭,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鉴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修复可能,法庭准予赵挥的离婚请求。财产分割问题上,在如馨的努力下,经法庭调解,吴远虹获得了电子厂、房产、国债等总值超过两千万元的资产。赵挥对此没有提出异议。最后矛盾的焦点集中在孩子的抚养权上。原被告双言唇枪舌剑,各不相让,谁也不肯做出让步和妥协。原告方以女儿与父亲情深似海、不可分割为由,力争女儿。而如馨的铁嘴派上用场。她从女孩跟母亲生活相对方便,从人之常情的角度出发,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她的力辩下,法官已开始向女方倾斜,吴远虹占据了有利局面。 不料这时,原告方突然抛出“重磅炸弹”:吴远虹在婚姻续存期间曾有三次自杀行为,疑似重度抑郁症,根本不适合带孩子。试想,跟这样的母亲一起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学习成长只能有害无益,甚至贻误终生。法官宣布证人出庭。先后出场六名证人,除赵挥和吴远虹昔日的邻居、参与抢救的医生、护士,还有吴远虹的闺中蜜友。六名证人分别对吴远虹三次自杀的时间、地点、方式、结果等详细陈述,吴远虹当庭泪流满面,不予否认。 这一突发变故,如馨始料不及,她眼睁睁地看着敌人的子弹一排排射向自己,却无力还手。因为吴远虹从未对她提及自杀之事,这让她毫无准备,腹背受敌。大好形势急转直下,吴远虹从有利一方骤然被置入下风。多亏如馨反应机敏,以被告实有苦衷,自杀行为属被逼无奈等“狡辩”,取得法庭同情,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从法庭出来,吴远虹追上那位指证自己的蜜友,劈头盖脸一顿冰雹乱雨般的指责和臭骂。女友竟也不躲不逃,骂不还口,低着头说了一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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