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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开文那时在哪儿呢? 他正躲在京城最有名的一家赌坊—牡丹坊赌馆里,与一位满人公子进行着一场你死我活的豪赌。 4 牡丹坊—男人的天堂,女子的乐园! 除了酒、女人和墨之外,靳开文还有个很少有人知道的嗜好—赌! 他不是那种经常泡在赌场的赌徒,不会因为赢几十两银子而狂叫不已,也不会为输几百两银子而懊丧之极,更不会早已经输空了腰包却赖在赌场不肯离去,死乞白赖地向老板赊账,被人瞟以白眼儿或者斥之以鼻。不,五笔梅不是那种低级的赌客,他去赌场,纯粹是兴致所致,偶尔为之。到了赌场,随心所欲,一掷千金,不眨眼睛。一般人在乎的赢或者是输,对他没有多大意义,他要的只是那种过程—刺激、紧张、过瘾! 那天深夜,五笔梅在京城最豪华的大赌坊里遇到了一位公子哥儿。说实话,开始之时,他全然没把那公子哥放在眼里。那满人公子,秀气得让人不敢多看一眼,白嫩的皮肤简直就像是粉雕玉琢的一般,让人油然想起一本奇书《石头记》里面所写的那公子哥贾宝玉。对了,用贾宝玉来形容他简直再合适不过了!只不过,他比那贾宝玉少些阴柔之气,多些阳刚之态,甚至于还有几分的霸气。 靳开文记得那公子身段极好,正是长一寸则嫌高,低一分则嫌矮,他是满人典型的瓜子脸,眼睛细长,目光中有种总想捉弄人的神态,让人不得不时时对他提防戒备着,生怕一不小心,落入他的圈套,被他嘲笑一番。他谈笑间嘴唇两侧浮现出两个小小的笑涡儿,隐约可见嘴里两颗俏皮的虎牙。他穿一件紫貂皮绣金边的大氅,内衬赭色长袍,每颗扣子都是羊脂玉制成的。头戴一项雪白的狐皮圆边小帽儿,帽顶镶一粒春水翠珠,脚上是一双蒙古人常穿的那种烫了花纹的香牛皮靴。当他赌得兴致勃发之时,脱去大氅,露出腰间系着的猩红色的汗巾。没错儿,只有贵族家的公子哥才会系这种十分讲究的汗巾。他腰间挂着黄色流苏的卧龙袋,那袋子鼓鼓囊囊,里面放着的不是珠玉什么的,便是银票。他身后还站着几个衣饰光鲜的家奴,一看便知是十分有钱的人家。 这位公子从一开始就是一副志在必得的劲头儿。 而靳开文则把自己打扮得很低调,尽量不惹人注意—头戴一方小帽,身着普通青衣,摇着一把旧折扇,一手持酒壶,一手持酒杯,自斟自饮,一副十足标准的落魄书生的模样儿。 老天帮忙,那天夜里靳开文的手气真是好极了!桌上,已经堆着厚厚的银票和散乱的金银元宝,看来今晚他是大赢家了。 靳开文用眼角觑那公子哥,但见他脸色发青,两手使劲儿抠着自己的底牌,仿佛只要他用力,就能抠出他想要的任何一张牌来。他的模样令靳开文窃笑,同时,也开始渐渐有点儿同情他了。 这一把,靳开文甩出两张血红色的十点的牌—天对!那旗人公子哥更是傻了眼,只得把钱袋里的银子全部倒在了桌子上—他的钱袋已经瘪了! “掌柜的,点清楚有多少,全给我换成汇通银票,让小伙计送到我府上去。”靳开文站起身来,得意地冲那公子哥双手一拱:“承让承让!” 那公子哥的脸色红了又白,白了又红,猛地站起来。 “有赌不算输,咱们接着来!” 那公子是真的急了!只见他在身上摸了半天,最后把卧龙袋取了下来,倒转袋口,“叮叮咚咚”几声,几颗龙眼大的东珠滚出来,玉润生光,温美和良,毫无暇疵。一时间珠光宝气,一下把桌子上的金银都比下去了。靳开文看着那几颗东珠,眼睛也直了半晌,他琢磨—即使富贵如和家也不一定拿得出这么大的东珠,这可真是稀世之宝啊! 可是靳开文马上心生疑窦—他认出这是朝鲜进贡的东珠,除了皇族,谁敢有这个东西?莫非,这位秀气的公子哥其实是位江洋大盗? 但赌场有赌场的规矩,这个时候,谁也不能问这几颗东珠的来历,更不能起身扬长而去。于是,靳开文只得重新坐下,轻轻地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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