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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1月1日,美国依阿华大学发生了一起惊天动地的大血案:中国留学生卢刚,来自北京,年仅二十八岁,刚刚拿到博士学位,却走上了绝路——完成了他蓄谋已久的谋杀行动,而这一切又发生的那么突然。 在一次例行的系务会议上,会议刚开始,光天化日之下,卢刚站起身,拔出手枪,当场击毙了导师戈尔咨教授,系主任尼柯森教授,史密斯教授,还有他的中国同学山林华博士。紧接着,他又急匆匆地赶到校长办公室,在那里开枪打死了副校长克莱莉博士。连在场的兼职秘书,二十三岁的女学生茜尔森也没幸免,一颗子弹穿过了她的前胸。这女孩子最后活了下来,但自颈部以下终身瘫痪。卢刚在完成他的行动后,饮弹自尽了。 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冷血谋杀案。卢刚为此行动而暗下购买了手枪,且去俱乐部参加射击训练。他在遗书中清晰地阐述了他的人生理念,也冷静地说明了他走上这条绝路的原因。他觉得自己长时期地受到了导师的不公正待遇,他认为系主任在博士奖的评选过程中犯有程序错误,他为此多次地向学校上级领导投诉,却没有得到重视。最后,他就以他的方式来寻求正义、替天行道,即使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也在所不惜。 他的遗书以“宣言”为标题,以“卢刚博士”的署名结尾,在行动之前又先把遗书寄往媒体,显然是想让他的观点产生最大的社会影响。可在血案发生后,当局截获了他的信件,直到一个多月后才公开了其中的部分内容,而那些被保留的部分,说是因为过分尖刻或具体地涉及到某些当事人。 血案发生后,官方也逐步地公布了调查结果,所有的消息都是不利于卢刚的。但是,这一调查是在肇事者已无法为自己辩护,也没有人出头为他伸张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整个过程是在学校当局主导下进行。所以,它的公正性是值得怀疑的。可以想象,在事件爆发后,从当权者的角度来看,最有利、也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把一切过错都推给卢刚,而这一调查材料中的主要证据又只是当权者当事人的口头证词。不管当局如何粉饰,有一点是不争的事实:在卢刚多次地提出申诉后,学校仍然没有开始正常的调查程序,这起码是个失职吧? 这一事件惊动了美国社会。在中国留学生中的影响更是震撼性的,但他们几乎都是站在舆论一边,众口一致地谴责卢刚。我不知道他们的真实想法,但大家都是局中人,即使没有亲身经历,也应该耳闻目睹过研究生受导师虐待的故事,为什么不能多一份同情心,为什么不能更多些独立的思考呢? 卢刚是一个弱者,他感到极大委屈,最后才以同归于尽的方式来讨回他的公正。当然,个人性格是一个原因:他一直很顺利,没有经历过失败,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心胸不够开阔,不懂得忍辱负重的道理。 假如当时有人疏导他,点破“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他也许就不会走上这一绝路。 我并不想为卢刚的行为辩护。但我知道在那种导师全权负责制下,学生的基本权利很难得到充分保护。他若受到不公正待遇,除非能提出有力的证据,或指控是与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或性骚扰有关,否则很难引起领导的重视,也很难讨到一个公正。而学生长期受压抑,就容易产生铤而走险的举动。今天,我可以坦率地说,我在博士学习期间,当被崔教授虐待最感痛苦的时候,也曾产生过报复的念头。 我也想过,众多中国留学生之所以公开地站在这个现有体系一边,因为那是最容易做到的。大家都是在这个系统里讨生活,都因它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而且,任何人,若是站在强大制度的对立面,只会感觉到自己的软弱。 另外,卢刚事件也使中国留学生感觉到社会舆论的压力。不可避免地,美国社会对外国留学生,特别对中国籍的留学生,会产生不好的印象。大家都那么地表态,也许只是想要表明卢刚的行为是由他个人品质决定的,与其他人没有关系。保护自己的软肋是人的本能啊!我想到了某中国旅美作家讲过的一个故事。 某一北方人到了广州,听说南方人吃猴子,也想尝个新鲜。朋友说:“你想要吃猴,可要有胆。”北方人当时夸下海口:“绝对没问题!”朋友带他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说:“你要吃猴,那行,但得挑一个你中意的。”当下带他到了后房。只见一只大铁笼,笼中关着许多猴子,它们瞅着食客,眼含泪水,并不停地拱手作揖,似在求饶。北方人见此,恻隐之心乍起,想退出来。朋友手指顶着他的后脊骨:“你的胆哪里去了?”他只得闭着眼睛,随手点了一只猴子。只见那些未被点到的猴子马上抓住被点到的猴,七手八脚地把它推出了笼子。老板就一手提着那只猴,一手拿着菜刀,到后面厨房去宰杀烹调了。 是啊,连动物也有求生的本能,更何况是人。 我们都有一种自我保护的意识。我想,今天我有勇气说出自己读博士的经历,是因为我的侥幸:我博士论文的课题曾被崔教授完全否定,最后却获得国际商学会的最佳博士论文奖,那是我们学术领域的最高荣誉(见下文)。这也就是对否定之否定。若非如此,或许我也不愿袒露出这些屈辱经历,或许我也只会小心地把心口的创伤掩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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