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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存在较高程度的多样性和互赖性时,人们很难就谁是他们可以信赖的“专家”达成一致意见。不同的团体会提名不同的专家。因此,使所有相关各方聚到一起讨论问题常常是不现实的。如果召集各主要群体的代表一起开会的话,各方观点的巨大分歧会使讨论异常困难,耗时费力,效果不佳。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通常会寻求其它解决冲突的办法。有时他们会通过谈判来寻求一个并非最佳的妥协方案;有时他们会设法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有时他们会把决策权让给其他各方,希望别人以后也会投桃报李;有时他们会试图操控其他各方使他们接受自己的观点;有时他们会去说服其他人相信自己的解决方案对于所有各方而言都是最理想的。通常,上述这些策略在环境适合的条件下是能够解决冲突的,然而往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比如:把解决方案强加给别人往往会招致他人未来的报复;妥协实际上并非最佳方案;说服工作通常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操控行为会导致人们之间丧失信任,会使今后的冲突更加难以解决。此外,多样性和互赖性高到一定程度时,这些策略都会失效,从而导致旷日持久的权力斗争,主要表现就是官僚式的勾心斗角和本位主义的相互倾轧。 换句话说,当存在较高程度的多样性和互赖性时,自然就有发生类似曼维尔公司、琼斯-戴律师事务所、ABC公司事件的潜在可能性,这与当事人本性的善恶没有多少关系。如果存在互赖关系的首席执行官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在目标、视野、观点和利益关系上存在巨大差异,那么,这种差异必然会导致约翰—曼维尔公司所发生的那种冲突。经济上相互依赖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之间在文化和管理上的巨大差异,则会导致琼斯-戴事务所发生的那种冲突。类似地,电视节目公司在经营和创新问题上差异很大的不同观点,再加上内部的利益冲突,很容易出现像ABC公司那样的问题。在所有这些情况以及无数的类似情况下,社会环境的复杂性是关键性决定因素,而不是人的本性。如果不能用高超的技能——即在这三个案例中都没有看到的领导技能——来解决这些问题,破坏性的权力斗争几乎就不可避免了(这可以总结为图2—1)。 类似地,依据社会环境复杂性的观点,我们可以预言:在多样性和互赖性较低的情况下,冲突便会减少,权力斗争、官僚纠纷和本位主义行为也不多见。这可能和以下情况有关: 规模小——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往往很低。 技术简单——不需要很多不同类型的技术专家。 产品或服务的多样化程度低——每个人都聚焦于同一类业务及相关指标。 竞争弱——资源丰富,人们不必经常协调各自的行动,也可能是客户和供应商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大量的小客户和供应商——他们规模很小,影响力较弱。 政府监管力度小——政府部门没有什么影响力。 工会数量少——员工组织影响力较小。 同质化的员工——在性别、年龄、国籍和种族等方面员工差异较小。 雇员受教育程度低——没有人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因而没有发言权。 社会复杂性观点认为,经济学家提出的传统厂商模型只适用于技术简单的小型组织,通常,这种组织没有大客户、大供应商、工会组织或政府监管,组织结构简单,员工同质化程度较高,因此,在这种组织里只有“理性的”经济决策,而不会有权力斗争和公司政治。 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由经济学中的传统厂商所主宰的世界里,本章的讨论将会没有意义。在人类历史上,这种简单的社会的确存在过很长一段时间,人类历史的大部分阶段都是这种情况,包括传统经济理论最早提出的那个时期。但是自上个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几十年来,这一切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今,这种简单社会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并且各种强大的驱动力量正在使这个社会变得更加复杂,而不是更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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