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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的情况来看,1988年年一共招收委托培养学生6.31万人,1989年年计划指标为5.6万人。这个数字中,很大成份是企业单位为解决子女就业而申报的培养数。现在大学毕业生都要得到、分得来,如无职工子女就业的压力,一个企业往往就没有委托大学培养人才的积极性。 从招生计划看,今年考生报考的大头,仍是国家出培养费的这一块,约招生55万名。与往年不同的是,国家教委所属36所高等院校(其中6所师范院校仍不收费)每学期要收学杂费50到150元。毕业后,学生主要还不是靠自己找职业,而是以学校为中介向社会推荐就业,在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对经推荐未被录用的少数毕业生,则由本人自谋职业。为解决少数毕业生可能出现的待业现象,国家教委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毕业生待业期间社会保险等规定。 对于由部门、地方管理的1000多所高等院校,当年除个别院校实施新的收费方式外,大多数院校在国家任务名额内招收的学生都暂不收费。 (三) 1989年,高校的生源大战初露端倪。 以前各高校基本都是在高考完毕才派人出去,后来提前到春节后,后来又提前到春节前。这些人员主要是去中学,介绍大学的专业、特点,有多少名教授,毕业生有多好的前途等等,同时了解高中生的素质。这些都受到中学师生的欢迎。近年来,为了吸引高材生报考,有的学校不惜许愿,甚至发给中学生奖学金。从中可见大学渴求人才的急迫心情。当然,这种“抢人才”的竞争有时也会演出过头戏。比如有的高校为中学生设的奖学金,对象先是高三学生,慢慢从高一就开始发奖学金。有的重点中学成了各大学的共同目标,难以应付,有时只好采取平衡政策,来了什么层次的学校,就推荐什么层次的学生。比如保送生,大学费了不少力气,有时争取来的是“擦边生”,中学是“保良不保优”,留下的尖子生是各中学争“高考状元”的秘密武器。有的中学收了大学的钱,也不发到学生手里,而是挪作急用;也有的学生拿了奖学金,却报考了其他大学,让人干瞪眼。 高校生源竞争越来越厉害, “招收高材生”本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要义。东北某些高校的招生人员,开春即南下开始活动。北京有的高校让家在上海的老师以探亲为名,到母校中学去暗访高材生。 对此,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的有关负责同志说,他们是鼓励大学和中学建立联系的,这对双方培养人才都有利。例如高校在外地建联络点,和一些地区建立比较稳定的供求关系等。至于划分“势力范围”不许别的院校去招生,那就不是我们提倡的了。 招生工作这种紧张的气氛,常人不太了解,而“招生办”的同志们说,这一切,还仅是录取工作的前奏。真正的“战斗”尚在后边。 革除调档中的旧弊。恢复高考时,录取中考生档案出库要求段段清,每相差10分为一个档次,出库的考生全部录取完毕,下一个分数段的考生档案才出库。这个办法有利于考生,但时间长了弊端渐露:录取只能凭总分,不能根据专业科目的优劣加以选择,这样留给高校的选择余地太小。去招生的老师说:“这不像招生,倒像政府分配学生”。国家教委为增加大学录取的自主权,接着实行了新制度,规定以第一志愿报考某校的学生,其档案可按录取人数的120%一次出库,学校有20%的选择权。从1985年开始,进一步改革,实行“学校录取、招办监督”的方针,有条件的地方,一次出库的考生档案不作限制。老问题解决了,新问题随即产生:挑剩的学生,按第二志愿转给有关学校,往往不受欢迎,有时则碰到第二志愿已录取完毕的情况,使少数高分生失去了被录取的机会。 为避免上面的问题,国家教委又规定,凡不录取的考生档案在48小时内要退回,以保证不耽误下一轮录取;还规定相邻志愿的分数级差最多不能超过20分,即凡第二志愿的考分超过第一志愿20分者,要录取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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