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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高考改革“摸着石头过河”(1)

http://book.sina.com.cn 2007年06月28日 11:10 

连载:高考年轮   作者:马国川,赵学勤   出版社:新华出版社

  (一)

  早在1978年4月,人们还沉浸在恢复高考的喜庆之中的时候,邓小平就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考试是检验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法,如同检验产品质量是保证工厂生产水平的必要制度一样。当然也不能迷信考试,把它当作检验学习效果的惟一方法。要认真研究、试验,改进考试内容和形式,使它的作用完善起来。”在这里,邓小平首先针对有些人看到“片面追求升学率”对中学的消极影响而指责高考、甚至怀疑恢复高考的正确性,肯定高考的积极作用,说它是“必要的制度”;其次指出“不能迷信考试”,要改进考试内容和形式,把它的作用完善起来;再次强调这种“改进”要以研究为基础,并且要经过试验。

  遵照邓小平的教导,1981年教育部召开高考科研规划会。1985年1月,第二届高考科研讨论会召开。会后教育部决定,广东开始进行标准化考试试验,上海进行高中毕业会考后高考科目设置的试验。这标志着高考正式进入了改革试验 时期。

  20实际80年代中期以前,高考基本上是沿用传统的考试方法,存在着考试内容重知识能力,命题内容、形式、队伍的经验型和不稳定性,评分手段落后、误差大,考务的人工管理效率低下,难以有效完成日益扩大的考试规模所带来的巨大考务工作量等诸多问题。为了使高考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我国于1985年从美国引进标准化考试。标准化考试是一种具有统一标准、按照系统的科学程序组织并对误差做了严格控制的考试。其标准化的内容包括试题编制、考试实施、阅卷评分、分数组合与解释四方面。1985年首先在广东省进行了英语、数学两科的试点。

  1985年,上海市提出 :高中毕业会考是衡量其毕业生是否达到合格水平的考试,考试科目为九门必修课,从第一 学期到第五学期,学完一门考一门;高考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报考的合格高中毕业生中,按国家计划,选拔优秀新生的考试。

  上海的试验,首先分清了会考与高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考试。对于会考成绩是否应以一 定比例带入高考,曾进行多次激烈争论,结论都以两次考试分属不同性质而被否定。

  高考科目如何设置,是反复争论并不断变化的一个大问题。既然会考已经考了九门必修 课,参加高考的考生都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因此,绝大多数人主张高考只考大学所学专业 相关的科目,同时,减少科目数,以减轻考生在科目数量上的负担。遵照上述原则,经激烈 争论,决定语文、数学、外语为各类学校的必考科目,其它六门高中必修课中(政治、历史 、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由招生学校(专业)任选一门,形成六个科目组。

  在高中毕业会考的基础上,各中学可以根据本校条件发挥其特长。毕业生在会考的基础 上,可以根据本人爱好或未来高考科目组的要求,在某些科目上学得更好一些。高等学校可 以在高中毕业会考合格的考生中,选拔与本校专业要求相关科目成绩更加优秀的新生。

  高中毕业会考应比高考水平降低,以适应大多数高中学生的实际情况,减轻学生过重的 学业负担。在此基础上,学校可以组织课外活动小组,以发挥学生的特长。市、区教研部门或其它学会、协会等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一些竞赛。

  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应改变仅凭高考成绩决定取舍的作法,在高考成绩相近时,应录取会考成绩好的,同时,参考课外活动、学科竞赛的成绩。

  以上各项被称为“合格加特长”的模式。

  为了便于试验,1985年普通高等学校在上海地区招生的入学考试,试行由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单独命题、单独考试的办法。这是教育部根据上海市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并考虑了上海市的条件后予以批准的。

  上海市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事业比较发达,初中已实现普及,中学的教学改革初见成效,高中毕业生与高校招生数的比例为二比一左右。该市单独命题考试,是为了继续探索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怎样有利于中学教学改革的路子,探索如何在高中毕业会考的基础上举行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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