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白喜事 | ||||
| http://book.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10:08 新浪读书 | ||||
|
连载:笑场 作者:沈宏非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 ||||
| 没参加婚礼很久了,怪想的。 不仅“没参加婚礼很久了”,而且“怪想的”, 同样的,自从我自己上一次结婚至今,“没结婚也很久了”——虽然这是一个“纸一样的事实”,不过有没有因阔别已久而也“怪想的”,那是另一个话题——就婚礼而言,不仅“怪想的”,而且多少还有一点“想得怪”。
从婚姻状况来看,我个人的亲友团名单基本上皆呈阳性反应,也就是说,这些人里面的大多数,不是已婚的人赃俱在,就是人赃俱在的有婚史。对于这一状况,我是很想得通的(即使想不通也得想通),惟一想不太通的是,何以我基本上都没有参加过这些人的婚礼? 扪心自问,先检讨自己:第一,我错了——意即:我记错了,其实我分明都有亲身参加过他们的婚礼或者我记错了,其实他们根本都没有结婚或没有结过婚;第二,我错过了——意思是,我生不逢时,居然未能在这些人举行婚礼的当日或之前与其相识,也就是说,都没赶上。 当然,虽然少,但是婚礼终究参加过若干的。于是以此为新线索,扪心再问,对上述名单中“已婚”及“有婚史”两类再作进一步的细分,竟然发现这样一条规律:凡其婚礼为“有我之境”者,目前十有八九初衷不改,仍然在婚;凡其婚礼为“无我之境”者,目前十有八九已然离异,或者改弦易辙而再婚——至于再婚时是否依然未有举办婚礼或举办婚礼而未知会我,那也是另一个问题了。 由此而衍生的另一种“怪想”是,不仅“没参加婚礼很久了”,同样的,未出席葬礼亦堪称久矣。当然,如果我们依然坚信“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么,由婚礼而联想到葬礼,实在不能被称为“怪想”或咄咄怪事,至少应见怪不怪——除非我扪心再三而问,最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凡其葬礼为“有我之境”者,目前十有八九仍然死相不改;凡其葬礼为“无我之境”者,目前十有八九已然复活了。 从某种角度来看,作为一种仪式,婚礼即使不能百分百等同于葬礼,但是就两者之间众多的相似之处来看,虽不能确诊,至少也应负责任地列为“疑似”——例如,两者都必须在一特定场所举行,必须有亲友团到场,一定有人发表现场谈话,特定的服装,特定的音乐,事情办完之后,大家伙还得聚众搓上一顿,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当然,“婚礼”和“葬礼”之间的一个重大区别,就是婚礼的主角通常是两个人,而且通常是一男一女;而葬礼的主角通常是一个人——或者换种说法:葬礼的主角通常以一个人为宜。尽管这一区别非常地显而易见,不过最后我还是找出了其中的相似之处,那就是,不管两种仪式的主角是两个人还是一个人,在仪式结束以后,身为仪式主角,通常都要保持躺下的姿势——或者换种说法:通常都以保持躺下的姿势为佳。事实上,我们中国人早就看穿了“婚礼”和“葬礼”之间的共同本质,因为我们通常把这类仪式统称为“红白喜事”,也就是说,除了颜色不同,本质上都是可喜可贺的。 把“婚礼”和“葬礼”拉扯在一起说了半天,我的用心其实毫无险恶之处,非但不险恶,而且实在是非常的良苦。我的意思是说,“婚礼”和“葬礼”在本质上都是出于对人的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尊重。透过葬礼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能够使我们更加透彻地了解到婚礼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说:“今后我们的队伍里,不管死了谁,不管是炊事员,是战士,只要他是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的,我们都要给他送葬,开追悼会。这要成为一个制度。这个方法也要介绍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想一想,一个没有被开过追悼会的死人就此倒下,我们的哀思无处寄托,而且会是一幅多么悲惨的情形,于是也就不难充分体会到,两个没有举办过婚礼的人就此躺下,不仅不利于团结,而且将会有多么的不人道,多么的惨绝人寰!不知生,焉知死?不知葬礼,焉知婚礼? 婚我自己在很久以前真的是结了一次,但是我连自己的婚礼也没参加过—— 倒不是因为那天我喝高了或者忙得分身乏术,而是因为那一天根本就没有举办过什么婚礼。我结婚的年代,移风易俗虽然已成强弩之末,但是“大操大办”的婚礼仍然被主流意识形态视为落伍的观念和陈旧的行为,并且普遍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所鄙夷。以至于结婚十几年之后,每见“大操大办”的婚礼,虽然事不关己,罪恶感却仍然挥之不去。 其实,婚礼这种被主观地假设为“一生人只有一次”的仪式,还是以“大操大办”为宜。非但如此,更以“有多大操多大,有多大办多大”为快,只要不偷不抢不典当,哪怕是贷款,哪怕“大操大办”的动机只是为了证实“一生人只有一次”这一假设在愿望上的美好以及道德上的高尚。 之所以明目张胆地为“大操大办”而“大操大办”,用心和动机上其实跟把“婚礼”和“葬礼”混为一谈如出一辙,即最终之目的,都是为了我们在道德上的完善以及生活品质上的提升。众所周知,凡“大操大办”的婚礼,花费必定不菲,也就是说,一场“大操大办”的婚礼实际上大幅度地提升了结婚的机会成本,之所以要如此大幅度地提升结婚的成本,目的并不是要让这段婚姻提前破产,恰恰相反的是,结婚在机会成本上的提升,有助于强化这段高成本婚姻的稳定性和牢固性。反过来说,成本越低的婚姻,始乱而终弃的机会就越高。当一个人动了离婚的心思,正在离或不离之间徘徊不定之际,一旦回想起当初在婚礼上已经付出的高昂成本,再想到当时在婚礼现场上大吃大喝的众多的见证人——虽然不能对诸位德高望众者在那一刻的心理活动妄加揣摩,不过若换了是我,几乎可以肯定的结果就是:与其斩仓割肉,还是以不离不弃为宜,哪怕只是出于对成本的心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