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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许多事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性文化的发展上也同样如此。 对这些变化,应该作一些分析。一方面,政府在1950年颁布了《婚姻法》(在1980年和2001年都一再修改,重新颁布),主要精神是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夫妻平等,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如上一章所述,古代的性剥削、性压迫主要表现在以女性为对象,女性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提倡男女平等、夫妻平等就具有重大的意义。另外,对现代人来说,性行为在婚姻的范围内发生才是合乎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不自主的婚姻体现性生活的不自由,而自由的婚姻在很大程度上也带来性的自由。 但是,在建国30年来也有不少因素在阻碍着对性的正确认识,这些因素包括: 1.解放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视性为淫秽不洁之物、女子没有性的主动权等等,仍旧成为人们观念的主导。人们仍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几千年封建文化的影响。 2.极左思想在社会生活中逐渐蔓延,直到“文化大革命”达到了顶峰。其重要表现之一就是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片面地分割。当时有一句很流行的话,“个人的事再大再大也是小事,集体的事再小再小也是大事”。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下,个人追求任何享受和快乐都要受到批评,更遑论什么性快乐、性满足了。 3.性自由还是性禁锢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局势的安定有很大关系。在经济落后的情况下,婚姻自主以及性平等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解放后的30年间,全国忙于搞政治运动、阶级斗争,人民的温饱问题尚未根本解决,还谈得到什么追求性的幸福与快乐? 到了实施改革开放以后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逐渐解放了,生活实践及西方文化的影响,在不断清除着过去陈腐落后的思想,这些思想虽然目前还有残余影响,但是影响力已经越来越小了。 2.最重要的变化是经济在迅速发展,民众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了,自然要求提高生活质量,包括爱情生活、婚姻生活和性生活的质量,对过去只能默默忍受的事情现在越来越不能忍受了。 3.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营养丰富了,医疗条件改善了,促使儿童早熟,较早地对性感兴趣;同样促使老年人晚衰,保持性兴趣、性需求和性功能的时期大大延长了。 4.商品经济引来了唯利是图、等价交换的原则,而且在社会生活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其负面影响也在逐渐显现出来,于是在社会生活中大量的性问题滋生出来了,如卖淫、艾滋病、婚外性行为、性犯罪等等。 这不仅是中国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共同的发展趋势。 2005年,政府提出了“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理念,“以人为本”,当然要尊重人性、维护人权,而性则是人们应该满足的基本生活需求之一,“饮食”和“男女”都是人们应该得到和满足的人性与人权。“和谐社会”的内容很多,男人和女人各种关系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男女的性和谐则是其中的一个重点,社会生活中有许多性问题要调整、解决,都与此有关。 过去,在中国有一种顽固而偏执的观念,就是把“性解放”、“性自由”、“性开放”等一律看成邪恶下流的,与性放纵、滥交、黄色淫秽等同视之。 其实,“自由”、“解放”是人之所需,其反面是“压迫”、“禁锢”,为什么在自由、解放前加个“性”字,变成“性自由”、“性解放”就不好了? 当然,自由要和制约结合在一起的,绝不是为所欲为,所以,如果无条件地认为自由、开放就是好,也是错误的。 由此看来,有两种性自由和性开放,一种是性放纵、滥交,当然不可取;还有一种是健康的性自由、性开放,值得提倡。为了避免含义的混淆,应该说我们提倡性文明和性健康更准确,更易为人们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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