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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秀的《黑旋风双献功》杂剧,其第一折宋江和吴用领小喽啰上场,宋江有这样一段独白: 幼小为司吏,结识英雄辈。某,姓宋名江字公明,绰号顺天呼保义。幼年曾为郓州郓城县把笔司吏。因带酒杀了阎婆惜,脚踢翻蜡烛台,沿烧了官房,致伤了人命,被官军捕盗,捉拿的某紧。我自首到官,脊杖六十,迭配江州牢城去。因打此梁山过,有我八拜交哥哥晁盖,知某有难,领喽啰下山,将押解人打死,救某上山,就让某第二把交椅坐。哥哥晁盖,三打祝家庄身亡,众兄弟拜某为头领。某聚三十六大伙,七十二小伙,半垓来小喽啰,威震梁山。…… 这一段说白,和李文蔚(真定人,江州路瑞昌县尹)的《同乐院燕青博鱼》杂剧的“楔子·宋江白”、康进之(棣州人)《梁山泊黑旋风负荆》杂剧的“第一折·宋江白”、李致远《大妇小妻还牢末》杂剧的“楔子·宋江白”、无名氏的《鲁智深喜赏黄花峪》杂剧的“第一折·宋江白”等基本上一样。这样的雷同,可以理解为这是“宋江身世”的标准模式,为元代各地杂剧作家所共同遵守。那么,我们拿它来和《水浒传》核对,可以得出如下和《水浒传》的不同之处来: 第一、宋江不但杀了阎婆惜,而且“踢翻蜡烛台”,烧了官房,又伤了人命(不止阎婆惜一个),仅仅因为他自首,才从轻发落(大概是当时“流”刑的满贯:三千里三年)。 第二、宋江没有到达江州,发配的路上经过梁山泊(这里犯了方向性错误:高文秀是东平人,对自己家乡的地理应该很熟,按说不应该犯这样的低级错误;但也很可能这个“宋江简历标准版”不是他第一个写的,尽管他明明知道有错,也无法更改了),就被晁盖劫上山去,坐了第二把交椅。也就是说,梁山好汉江州劫法场这一段,在元人杂剧中都没有,是施耐庵加上去的。 第三、晁盖在三打祝家庄战役中阵亡。也就是说,“三打祝家庄”的戏或故事,在元代就已经有了,不是施耐庵编的。至于“曾头市”的故事,让晁盖死在史文恭的箭下,可能就是施耐庵编的了。 第四、晁盖死后,宋江发展了梁山的威势,有了三十六大伙儿,七十二小伙儿,如果每一“伙儿”有一个头领,基本上就形成“一百单八将”的局面了。 《水浒传》及所有有关宋江的资料,几乎都没说宋江有老婆。但是元代人陈泰所写的《江南曲·序》,却说梁山泊当地百姓传说宋江的老婆也在梁山上: 余童丱(ɡuàn贯)时,闻长老言宋江事,未究其详。至治癸亥(1323)秋九月十六日,过梁山,泊舟,遥见一峰,[碟改山旁]嵲(niè聂)雄跨。问之篙师,曰:“此安山也。昔宋江 (此处有脱字)事处。绝湖为池,宽九十里,皆蕖荷菱芡,相传以为宋妻所植。宋之为人,勇悍狂侠,其党如宋者三十六人。至今山下有分赃台,置石座三十六所,俗所谓‘来时三十六,归时十八双’,意者其自誓之辞也。”…… 当然,民间传说,特别是“某某手植”之类,可信度是极低的。何况蕖荷菱芡都是草本,不比松柏,不可能几百年还存在的。 简短的结论:《水浒传》不是某一个人的创作,而是在民间传说、宋人话本、前人著作(以《大宋宣和遗事》为主)和零散资料的基础上选择、改写、编辑、补充、发挥而成的。因此它和《红楼》、《三国》、《西游》等个人写作的作品不同,应该属于俗文学范畴。但是作者在改编的过程中,对宋江、李逵等人物的思想认识和行为风格或有意或无意地有所更改甚至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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