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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苏联人对中国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这种方式是否赞成,就是中国人这种不但要超英赶美,而且还要先于老大哥进入共产主义的雄心壮志,就必然使一向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领头人自居的苏联人感到很别扭。 1958年赫鲁晓夫访华时,他就对中国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很不以为然。在会谈的过程中,赫鲁晓夫明确表示:你们这个“大跃进”,我们还是不理解。我们认为有超阶段、忽视规律的情况。毛泽东说: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大,就是联合的生产合作社多,人多力量大;公,就是社会主义的因素比合作社多,把资本主义的残余逐步去掉。这是人民群众自发搞起来的,不是我们从上面布置的。赫鲁晓夫仍是心存疑虑地说:这些我们就搞不清楚了,只有你们自己清楚。总之你们这里搞的一切都是中国式,你们比我们更清楚。说到这里,赫鲁晓夫就将话题岔开了。 其实,赫鲁晓夫并不赞成搞人民公社。1958年11月,赫鲁晓夫访问波兰。在同波兰领导人哥穆尔卡会谈时,他说:“中国人现在组织公社。在我国这在30年前就曾有过,对这个我们腻了。可是中国人吗,就让他们去尝试吧。当他们碰得满头包时,他们将会有经验。”哥穆尔卡说:“然而在中国的公社问题上,我们没有明确的立场。他们取得很大的成就,这是事实。”赫鲁晓夫不以为然地说:“你们就试一试吧,我们决不会出来反对你们。” 尤其使赫鲁晓夫没有想到的是,中国搞“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竟提高了毛泽东在苏联的威望。当时,莫斯科普遍流行这样的话: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只有一个理论家、哲学家,这就是毛泽东,而赫鲁晓夫只是一个种玉米的实干家。还有许多苏联人认为,中国搞人民公社真正找到了一条通向共产主义的道路,而赫鲁晓夫没有找到这样的道路。据说赫鲁晓夫听了这些话后非常生气。 在1959年1月的苏共二十一大上,赫鲁晓夫不点名地批评了中国的“大跃进”,含沙射影地说:“由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过渡,这是个合乎规律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不能任意破坏或越过。”“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分配基本上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进行。”“平均主义并不是意味着向共产主义过渡,而是破坏共产主义的声誉。”“所有制的形式不是可以任意改变的,而是在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发展的,它们取决于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水平。”赫鲁晓夫在回忆录中直言不讳地承认:“那个文件相当中肯地(而且我认为是非常准确地)分析了当时中国正发生的事情,虽然我当时并没有点中国的名。我们的态度是明确的:我们不同意‘大跃进’。” 1959年7月18日,赫鲁晓夫在波兰的波兹南省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群众大会上,谈到当年苏联成立的公社时说,那时许多人还不明白什么是共产主义和如何建设共产主义,以为既然为共产主义奋斗,那就直接组织公社,结果公社是组织起来了,但既不具备物质条件,也不具备政治条件(即农民群众的觉悟)。结果是大家都想过得很好,但又想对公共事业少出劳动,许多这样的公社都没有什么结果。于是党按照列宁指出的道路,把农民组织到劳动组合中,虽然集体劳动,但按付出的劳动取得报酬。这样,我们的集体农庄也就巩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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