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4月24日,毛泽东指示有关部门作如下答复:中国同意建设该项设施,但费用全部由中国负担,所有权归中国。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在5月10日召开的第152次军委会议上,彭德怀提出,长波电台不要合办,应由中国自己出钱办,平时可向苏联提供情报,战时苏方也可派人来,总之不要让外国人在中国搞军事基地,这样影响不好。6月4日,彭德怀向苏联驻华军事总顾问杜鲁方诺夫陈述了中国的意见。① 第二天,彭德怀将与杜鲁方诺夫的谈话记录呈送给了毛泽东,并报告说,苏方仍坚持原来双方共同投资建台的意见,并建议6月上旬派专家来华进行选址、勘探设计、拟制协定等工作,看来苏方是不会很快接受我们的意见的,为了不影响勘探设计工作的进行,可先同意苏方专家来华着手进行一些技术性工作,有关投资和作用等问题可放在下一步解决。毛泽东很快对彭德怀的报告作出批示,表示同意彭德怀的意见,但同时又表示,钱一定要由中国出,不能由苏方出,电台建成后可由两国共同使用。如果苏方以高压压人,则不要回答,拖一拖再说。毛泽东还特地在彭德怀的报告中加了这样一句:“这是中国的意见,不是我个人的意见。”② 彭德怀根据毛泽东的意见,正式答复了马利诺夫斯基,重申中国同意建立大功率电台,欢迎苏联在技术上给予援助,但一切经费由中方负担,建成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然而,苏方仍然坚持电台由两国共建,费用可以各负担一半。此后,双方又就此进行了多次交涉,直到这年7月赫鲁晓夫访华时,这个问题才按照中方的意见加以解决。不过,后来由于中苏关系的恶化,这个争论来争论去的电台,实际并没有建立起来。 建立长波电台今天看来算不得什么大事,但它对于双方都是不愉快的,事实上成为促使两方关系恶化的一系列事件的起点。本来,在国与国的关系中一些问题出现争执,是很正常的,但这件事在中国领导人心中却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它使毛泽东等人感到,苏联并不尊重中国的主权,有控制中国的企图。后来赫鲁晓夫一再辩白说,他并无侵犯中国主权的想法,也从未考虑到要伤害中国的民族尊严,但毛泽东对此并不相信。 如果仅仅一个长波电台的问题,中苏关系的发展也许不至于像后来那样复杂。长波电台风波刚过,又发生了所谓“共同舰队”事件,“使在国家主权问题上极敏感的毛泽东马上把两件事联系起来,怀疑赫鲁晓夫又在搞过去斯大林时代的大国沙文主义那一套了”。① “共同舰队”一事的起因是这样的:1958年6月28日,周恩来根据国防部的建议,致信赫鲁晓夫,希望苏联能够在生产核潜艇和快艇方面,向中国提供技术帮助。尽管核潜艇的制造,是当时苏联一项较为尖端的技术,但中方认为,既然中苏是同志加兄弟,原子弹、导弹的技术苏联都可以提供(根据1957年10月中苏两国政府签订的“新技术协定”,苏方将在1957年年底至1961年年底,供应中国原子弹的教学模型和图纸资料,供应中国导弹的样品和技术资料),要求苏联提供核潜艇方面的技术算不上是什么过分的要求。
【发表评论】
不支持Flash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