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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一场出生入死的交换(1)

http://book.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 15:15 

连载:浪漫古典行·乐府卷:开到荼蘼   作者:何灏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积攒许多年

  我终于炼成一只世上最香艳的木瓜

  今朝我将被抛掷

  自此之掌进入彼之手

  我将以满怀香艳换回一块碧绿的琼琚

  为了这场惊世交换

  我已挣扎多年

  多年里

  我以青涩为汁、痴心为籽

  一忍再忍

  忍受世间惨白寂寞

  只为了这一刹那碧绿

  你不必赠我以歧视

  你敢说你的爱不是为着交换

  交以寂寞

  换回碧绿生机

  你将木瓜投赠我,我拿琼琚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桃投赠我,我拿琼瑶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你将木李投赠我,我拿琼玖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在《诗经》里,这是又一首活泼的诗。它描写的当是一场刚刚兴起的爱恋,情人之间的关系还停留在互相表白心意的阶段,有掩藏不住的欢喜和刻意的距离。两心之间的灵犀还欠最后的互通,因而借了事物来通好。

  诗歌的意思是说:他送我木瓜,我拿佩玉还报他;他送我鲜桃,我还报他琼瑶;我拿东西还报他,并不是为了“还报”,而是表示和他长相好。

  这一首诗,也有不同的解。

  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

  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

  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

  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

  《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

  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

  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

  《木瓜》一诗,尚有章句结构上的特色。

  首先,完全回避了《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而换以交错的三字和五字,这种句式的参差造成一种跌宕的韵味,使诗歌的情感更显起伏。

  其次,语句几乎完全重复。

  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差异大致也就像橘与柑、橙。

  这样夸张的重复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因而在读者心理上形成重叠的意趣及享受。

  诗中所写的“投瓜报琚”是古代青年男女选择对象的一种社会风俗,大概源自原始社会,今天西南少数民族中还可以看到这一遗俗的某些影子。

  古时未婚的女子有了意中人,大可向男子投掷瓜果以引起他的注意,那个被投瓜果的男子,如果也中意她,便解下腰间的佩玉来赠送她以定情。

  六朝的潘岳因为貌美如花经常受到女子投瓜的骚扰。

  汉秦嘉《留郡赠妇诗》有“诗人感木瓜,乃欲答瑶琼”之句。

  晋陆机为陆思远妇作诗“敢忘桃李陋,侧想瑶与琼”,已经将《木瓜》诗视为男女赠答了。

  而南朝宋人何承天《木瓜赋》更说“愿佳人之予投,想同归以托好。顾卫风之攸珍,虽琼瑶而匪报”,则且以木瓜为定情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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