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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诚在台湾1948 年5 月, 陈诚因东北战场失利,被蒋介石免去参谋总长和东北行营主任本兼各职。此后,他便在上海、台北等地养病。同年12 月,国民党在大陆失败已成定局,蒋介石重新起用陈诚,任命他为台湾省政府主席和台湾警备总司令。这是蒋"引退"前在人事上的一个重要部署,认为"有台湾在,即使大陆尽失,也可复兴"。从此,蒋介石所谓的"总统"连任后,与"副总统"陈诚合影。 陈诚在台湾生活17 年。在这段军政历程中,他与蒋介石的关系更加密切,在国民党政权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成为仅次于蒋介石的第二号人物。同时,他也为台湾岛的经济起飞,做了大量工作。 从1949 年3 月起,陈诚在台湾推行新的施政方针:在政治方面,推行地方自治,健全组织,提高行政效率,确立人事制度,施行"土地改革"政策;在经济方面,增加生产,改革币制,整顿税收,管制外汇,稳定物价,施行三七五减租;在文化方面,奠定实施计划教育的基础,建设"三民主义的新文化"。陈诚采取的这些措施,对台湾的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颇受岛内人士的支持与赞誉,被老百姓呼为"陈诚伯伯"。陈诚所著《台湾土地改革纪要》一书,被译成英、法、德、西班牙、阿拉伯等多种文字,成为一些国家实行土地改革的参考资料。蒋介石对陈诚的所作所为也很满意,因而陈诚在台湾的政治地位始终很稳固,十几年间,击败了所有政敌,上升为仅次于蒋介石的第二号人物。1950 年3 月,蒋介石恢复"总统"职权,提名陈诚出任"行政院长"。1954 年2 月,经蒋介石提名,陈诚当选为"副总统",5 月20 日正式宣誓就职,同时辞去行政院长。1957 年10月,又是蒋介石提名,陈诚在台湾国民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副总裁。 1958 年7 月,经蒋介石提名,陈诚复任行政院长。此后,陈诚分别在1960 年和1963年连选连任"副总统"和国民党副总裁。 1963 年12 月,陈诚因肝病恶化,请辞"行政院长"职。 次年11 月,经医生诊断确定陈所患病为肝癌。1965 年3 月5 日,陈诚病逝于台北,终年68 岁。台湾当局对于陈诚的逝世,给予了特殊的哀荣。蒋介石下令,自3 月6 日起,全体军政机关、部队、学校、团体等,一律下半旗10 日,并停止娱乐及宴会;台湾"国防部"亦下令,三军为陈诚服丧,各部队自6 日晨起下半旗。官兵一律缀佩丧章,凡有礼炮之部队,于6 日中午12 时,鸣放丧炮19 响。 1965 年陈诚病逝后,蒋介石手书的挽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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