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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一半是女人(2)

http://book.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 18:17 

连载:读《金瓶梅》品明朝社会   作者:梅朝荣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

  明朝中叶以后,“菜户”已多得无以数计,刚开始时还十分秘密,以后也就逐渐变成公开,甚至还蔚然成风。《明史》卷一一四《懿安后传》说:“宫人无子者,各择内监为侣,谓之‘菜户’,具财物相通如一家,相爱如夫妇,既而妃嫔以下,亦颇有之,虽天子亦不之禁,以其宦者,不之嫌也。”这一段文字说明了当时此风之盛,连皇帝对此也不干涉了。

  据叶东庄的《水东日记》载:明宣宗一上台就提拔内臣陈芜为御马监太监,赐姓名曰王瑾,赏赐不可胜记。皇帝对有“旧恩”于已的太监提拔、赏赐都不难理解,难以理解的是下面这句话:“且出宫女两人为夫人。”这好像是历史上的一个特例,此事大约开了明朝宦官娶妻的先河。不仅使宫中的“菜户”普及,也使宦官娶妻显得十分寻常。

  “菜户”彼此唱随往还,如同民间夫妇一般。这时的“菜户”有媒妁作合,订定之后,花前月下,彼此盟誓,更无别遇;也有不惜钱财暗约偷情的,如被其所配“菜户”发觉,也会发生相仇持刃梃报复的事。最初这种“恋爱”都属“地下行为”,不敢张扬,但那时已在宫中盛行,即至尊(皇上)或亦问曰:汝菜户为谁?如果一个宫女没有与宦官配对,时间一长就会受到女伴的嘲笑,以为弃物。宫女这样做除了在精神上有所寄托外,也和其依靠宦官在宫外购买所需日用品有关;宦官这样做恐怕主要还是在精神上寻求慰藉,所以《万历野获编》的作者认为这是“皆宫掖中怨旷无聊之策耳”。

  明英宗天顺六年,守备大同右少监马贵收浣衣局所释妇女为妻,天顺七年,协守大同东路都知监丞阮和娶妻纳妾。京师中所谓西院者,则成了宦者的外宅,这时的宦官已不满足于只做点“菜户”的游戏了。宦官娶妻当然是有其婚但不能行其实,所谓 “竖宦之人,亦复虚有形势,威逼良家,取女闭之,至有白首殁无配偶,逆于天心”(《后汉书·周策传》)。据《万历野获编》记载:明朝万历年间,宦寺多蓄姬妾,有的甚至会纳歌妓。

  宦官娶妻纳妾超出了人们的想像,这种宦官和“菜户”的关系和一般的异性恋没有什么两样。历史上甚至还有争风吃醋、争奸斗殴的宦官。

  据传,有个“菜户”和另一个宦官结合时,过去的那个宦官相好,一怒之下竟弃官剃度为僧不再出现,人们还对他这种做法称赞不已。有的宦官与“菜户”相好,如果其中一人先死,另一人终生不再嫁娶,也被认为是很有节义。明朝有个文人去北京郊外的一个佛寺投宿,听说有一间房从不打开,刻意调查,结果才发现其中供奉着许多先宦官而死的“菜户”灵位,据说有个宦官每逢祭日就来祭悼,其伤心的程度一如夫之悼爱妻。

  清代对宦官管束极严,但娶妻成家之事仍常见。清末著名权阉小德张曾在妓馆中结识了一个叫方金翠的妓女,两人情投意合,娼主也极力奉迎。方金翠对小德张伺候十分周到,小德张吐痰时总要方金翠以口承接,然后再由方吐入痰盂,所以一时传闻很多,称“过笼痰筒”。小德张对其相当满意,便想买方金翠从良。娼主见此良机,拼命抬高价格,小德张也准备同意。殊料方金翠却坚决不同意,理由是她还是处女。小德张一气之下,在另一家买了一个名为张小仙的处女为妻。

  许多宦官虽然失去了性功能,但本能的性欲求心理仍然存在,“跛者不忘其行,哑者不忘其言,聋者偏欲听声,盲者偏欲窥光”,同理,阉人可能偏思情欲,从而宣淫。有些完全丧失了性能力的太监也玩弄妇女,而且带有性虐狂的心理。当有些宦官得势以后,享尽人间富贵,于是就为不能御女而憾恨,渴望恢复性能力。明万历时,有个叫高策的宦官去福建征税,鱼肉百姓,成为人们诅咒的对象。他为了恢复性能力,竟听信了术士所谓“童男的脑髓有效”的妄说,杀害了无数小孩,并食其脑髓。《野获编》“对食条”云:近日福建税当高策,妄谋阳具再生,为术士所惑,窃买童男脑啖之,所杀稚儿无算,则又狠而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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