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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顷,太师出厅。翟谦先禀知太师,然后令来保、吴主管进见,跪于阶下。翟谦先把寿礼揭帖呈递与太师观看,来保、吴主管各抬献礼物。但见:黄烘烘金壶玉盏,白晃晃减靸仙人。锦绣蟒衣,五彩夺目;南京■缎,金碧交辉。汤羊美酒,尽贴封皮;异果时新,高堆盘盒……太师又向来保说道:“累次承你主人费心,无物可伸,如何是好?你主人身上可有甚官役?”来保道:“小人的主人一介乡民,有何官役?”太师道:“既无官役,昨日朝廷钦赐了我几张空名告身札付,我安你主人在你那山东提刑所,做个理刑副千户,顶补千户贺金的员缺,好不好?” ——《金瓶梅》第三十回 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西门庆略施手段,贿赂给蔡太师一些绫罗绸缎、古玩玉器、金银财宝,转眼间蔡太师一句话,就给个副千户的官做。比那些寒窗苦读数十载的穷秀才们可轻松多了。与其说蔡太师是在卖官鬻爵,倒不如说是官家与商家的互相勾结。 明朝中后期,官场越发黑暗,贪污成风,卖官买官现象严重。这就促使做官的与经商的“互通有无”,一个有权,一个有钱,有权力的用权力去赚取他的钱财,有钱财的用他的钱财获得特殊的权力,双方得到了好处。这样官也是商,商也是官,官与商如出一辙,可是这样的情况却苦了国家,苦了人们。他们是在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金瓶梅》第五十八回,西门庆的伙计韩道国从杭州置了一万两银子的缎绢货物,到了临清钞关,因缺少税钞银两而受阻,于是西门庆立即修书一封外加五十两银子,差人送与钞关钱老爹,“教他过税之时,清目一二。”结果在过钞关时,便把“缎箱两箱并一箱,三停只报了两停,都当茶叶、马牙香,柜上税过来了,通共十大车货,只纳了三十两五钱银子”。 按当时明代政府“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明史》卷81)的规定,这批一万两银子的货物至少应纳税300余两。事实上,经过西门庆一封书信过去,应该300多两的税仅交了十分之一,无怪乎西门庆说“绝增十倍之利”了,还真应当“重重买一份礼,谢那钱老爹”。 明初商税还算比较苛刻,朱元璋时期的闽浙地区的税收比其他地区要高三十多倍,那是朱元璋为了惩罚这些地区的人们当年拥护张士诚而做的一次报复行动。除了这些地区,其他地方则没有受到这种特殊“照顾”。尽管如此,明朝的税务发展方向从总体上还是逐渐递减的。 《明史·食货二》有记录,建文二年诏曰:“江、浙赋独重,而苏、松准私租起科,特以惩一时顽民,岂可为定则以重困一方。宜悉与减免,亩不得过一斗。”……宣德五年二月诏:“旧额官田租,亩一斗至四斗者各减十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以上者减十之三。著为令。” 《宛署杂谈》中记载:“至万历十年内,又蒙题,将铺行下三则免征税契,买价不及四十两及典价,一概免税,其买价至四十两以上者,每两止税银壹分伍厘。” 明朝的商税原先是三十取一,也就是3.3%。后来明朝皇帝与内阁考虑减轻国用以减少百姓负担,万历时降到了1.5 %。小生意、小商小贩、年营业额在40两白银以下的免税。农民税在洪武初原先由每亩三至四斗,后来民田税收减为每亩一斗米,官田为一至三斗多一点。万历年间最好收成时全国财政一年有200万两白银,是张居正改革创下的基业。当时总人口约6000万,人均每年负担国家税支0.033两白银。随着税收的逐渐减少,明朝政府的财政支出当然也会相应减缩。尽管在万历时期,矿税、盐税等无节制搜刮,可那些都是为填补皇帝的个人的私欲,对于国家不但没有益处,相反还影响了国家的税收,致使到了明朝末期,边防吃紧,崇祯皇帝想从国库拿钱支援前线的时候,一个泱泱大国竟然也有“囊中羞涩”的时候。 西门庆就是通过私下往来,拿钱买路,变相行贿的方式,达到了偷税、漏税的目的。同时,也是因为从不法经营中换得金钱,再用这些金钱行贿,买得个官做。亦官亦商的西门庆更加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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