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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文还有一句至关重要的话: “委托李富春同志为全权代表签订这些文件。” 取得中共中央的授权以后,5月15日,李富春以中国政府全权代表的身份同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米高扬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关于苏联政府援助中国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等文件上签字。这一《协定》规定:苏联政府将援助中国建设与改建91个工业企业项目,加上1950年签约援助中国的50个,总共141个项目。 中苏经济合作谈判历时8个多月,总算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周恩来内心是欣慰的。但他深知,作为两个社会主义大国来说,中苏之间的经济技术以及全方位的合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周恩来心里很清楚,新生的人民共和国要想稳固地发展,必须进一步得到苏联老大哥的援助。尽管这种援助不是无偿的,但却是至关重要的。谈判还要继续…… 根据中国政府的请求,至1954年10月,苏联政府再次追加了15个援助项目。至此,广为中苏两国人民熟知的苏联政府援助中国“一五”期间建设的156个重点项目,最后敲定。 156个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为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尽管中苏关系后来出现曲折,但是,在新中国的国民经济建设初期,苏联老大哥功不可没。 得到苏联政府的热心帮助后,周恩来与陈云、李富春等人进一步指导精心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作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完整的国民经济建设答卷,是在1955年6、7月间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提交的。 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 这是以周恩来为首的国务院提交的新中国第一幅建设蓝图。 为使她的全部内容切实付诸实施,1955年11月9日,周恩来签发国务院命令,敦促“一五”计划涉及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遵照执行,并领导群众努力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克服困难,为胜利完成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 到1957年底,中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主要指标大都超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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