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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在那次寿筵上的落寞神态,她在问我她是不是老了时的眼神,和爷爷在我初次离家去美国时抓住我的手臂不放的那个动作,一起永远地刻进了我的记忆中,想忘也忘不了。爷爷奶奶在高龄之后离世纯属自然现象,人生在世谁能不死? 在这一点上我很唯物。而对死后的情形怎样,我又不一定唯物,觉得人在离世后的情形,任何可能性都不可完全不信。我不能释怀的不是他们的去世,而是他们和我之间未完成的沟通和交流。 那个短短的冬假,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奶奶。1997年再次回国时,我到八宝山去给她扫过墓。 婚姻“大”事 约根是我来美国一年后认识的计算机系的德国留学生。认识他后又过了一年多,我跟他结了婚。 我刚来美国时,在丹佛那个中型的私立大学里,上的是对中国留学生来说冷门的心理系。系里就我一个中国学生。我虽然是大学一毕业就进了研究生院,但我身边的美国研究生们却什么年龄的人都有,主动接近我的人也很多。我呢,自从到了美国之后,如果有人约我吃饭或者出去玩,也不骂人家流氓了。可能因为心想反正他们都是流氓。我还真不是开玩笑,我想20年前,比较正统的中国人对美国人(或者所有西方人)就是有那么点看法。记得我第一次跟我妈妈说我交了一个德国男朋友的时候,我那还算见过点世面的妈妈却担心地说:“可不要染上艾滋病”! 至于在美国这个什么样的人都有的开放环境里,怎么就能确定某人适合还是不适合做自己的人生伴侣?如果我现在说“事先无法预料,碰到就知道了”此类的话,一定显得我是在故弄玄虚。而且,结婚18年之后,我也觉得,话虽是可以这么说,事情却远没有听上去那么简单。然而这前因后果,却又不是事先琢磨就能琢磨清楚的。因此,我只能说:婚姻大事,说大也大,说不大也不大,日子反正是一天一天过的。 想当年,当约根和我这两个在美国留学但前途未定的外国学生,就那么简单地到区政府办了“手续”。我的教授和美国同学非要给我们开个聚会庆祝一下,我还嫌麻烦,事后我对我的教授说:“不就是结个婚吗,至于那么隆重么?”那位跟我无话不说的教授认真地问我:“难道你没做长久留在这个婚姻中的打算?”面对他的那个问题,我很迷茫,因为当时我从来就没想过结了婚再离婚的可能性,我家里和我身边的人都没有那样的例子。当时,我认识的好多美国女同学,跟自己的男朋友、甚至未婚夫,在财产上都是分得清清楚楚的,过生日还有互相送钱的,我看着就觉得离奇。我和约根住到一起的时候,也没商量过,自然而然地就成了“你的也是我们的”、“我的也是我们的”,好像我们不可能有分手的可能性似的。可你要说我是不是对结婚宣誓认真了,是不是下过决心永不分手? 那倒也没有。不过是盲目乐观地过起了日子。到今天,差不多还是上面那个样子。虽然今天的世界,连中国人都早已患上了离婚热症。 有时我想,我在20多岁的时候,仍然是一个可塑性很高的人,很容易地便可以走上一条和今天很不同的路。不过生活里隐藏的定数,看上去是很偶然的。就拿我的生活习惯来说吧,碰巧我的丈夫是一个这么纯净(或者说“无情趣”)的人,跟这样一个人一起生活了近20年,我不想承认他对我的影响也不行。(不过我是不会向他本人承认的。)可是当一个人将别人对她的影响融入了自己的个性之后,她又变得相对的独立了。我与我父母是这样,与我丈夫也是这样。 进一步说到爱情和婚姻,谁对这个话题没有自己的看法?何况我是学社会心理学的,专门研究过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我的博士论文写的就是不同文化中的爱情观念,现在做的工作也包括帮助人们在这方面解忧排愁。所以从理论到实践,对于爱情和婚姻,我在不同的时期里有过各种各样的看法,像同趣相吸、异趣相悦、世上巧遇、命中注定、情人本是上帝造好又劈开了的同一个人的两半、夫妻是现实生活中的合作伙伴,等等观念,我觉得在一定的情况下都可以用来解释爱情、和爱人之间的关系。也正是那些观念,在人类历史上曾经激励了无数人为之吟诗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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