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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的判决效力不容否决。韩国政府只好忍痛发表声明,中止负责推进“迁都”计划的有关特别委员会的工作。开放国民党领导人与政府总理李海瓒举行紧急对策会,决定组成由党、政、总统府高层人士参加的协商组,研究今后的对策。 韩国宪法法院判决韩国“特别法”违宪,一石激起千重浪,韩国政坛再起震荡,韩国陷入一片混乱之中,广大民众担心经济发展受到影响,造成股市下挫,民心忡忡,党争加剧,经济发展和政局稳定受到影响。舆论认为,这是卢武铉“政治上的一次大溃败”。韩国联合通讯社的评论指出,宪法法院的裁决将主动权交到了反对“迁都”的在野党和首尔市政府方面,韩国政府今后如果处理不好“迁都”一事,难免会受到“不经国民同意而一味蛮干”的指责。 “迁都”终于“翻船”。究其原因,除为世所共知的争执各点之外,另有一些因素值得注意,正是卢武铉对这些因素的忽视,导致其在宪法法院的失败。 首先,“迁都”计划在法律程序上存在漏洞,“迁都”未与“修宪”和“国民公决”相联系。韩国不少人反对“迁都”计划,并非反对“迁都”本身,而是对卢武铉决定“迁都”这样的重大问题未与“修宪”和“国民公决”相联系表示不满和不能接受。民意调查结果显示,三分之二的国民要求举行国民投票公决“迁都”问题。 其次,韩国经济发展速度减慢,内需不振,国民对于“迁都”费用担忧增加。“迁都”预算一增再增,卢武铉竞选时称50亿美元,一年后改为100亿美元,后来又调整为380亿美元,专家估算可能高达1000亿美元,这将给韩国经济带来沉重负担。不少人认为“迁都”问题并非韩国当务之急。 第三,朝野权力之争,反对党大国家党在“迁都”问题上杀了“回马枪”。该党在选举中失败后,转而反对“迁都”,并以经济实力雄厚的首尔市和京畿道(GDP占全国70%,人口约占半数)为后盾,形成强大的反对势力。 第四,过分自信,施策失误。卢武铉未能与反对者进行及时对话和耐心疏导。他将各种反对“迁都”的意见视为“具有政治意图的攻势”,“是对总统的不信任和逼总统下台的举动”,甚至说成是“妄图推翻现政权的行为”,这使他与反对“迁都”的各派势力处于尖锐对立的状态。 卢武铉曾将能否推进“迁都”视为检验其执政能力的一种尺度,将迁都作为树立其政府和本人权威的一种手段。现迁都计划不得不“紧急刹车”,他处于被动局面,“政府的政策推进能力将受到毁灭性打击”。在此时刻,他经过反复考虑和论证后,决定“以退为进”,接受宪法法院关于迁都“违宪”的裁决,表示不会再就宪法法院作出的《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宪的判决进行任何争论,而是在此判决的框架内寻找适当的方法确保政府推进的国家均衡发展政策不受影响。 卢武铉表示:“尽管对于宪法法院的裁决,各方有不同的看法和态度,但是我认为没有人能否认(宪法法院)这一决定的法律效力。韩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推进国家均衡发展战略,并在不与宪法法院的判决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制订出合理的计划并予以推进,使国家均衡发展战略不受影响。”他坚持道:“我们会汇集公众的意见,并在(执政)党内进行讨论,尽快提交具体措施。” 卢武铉尽管表示接受宪法法院的裁决,但他对宪法法院裁定《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违宪一事是很不满的。10月26日,他在青瓦台主持国务会议时耿耿于怀地说: “宪法中规定的国会立法权受到损害,政治领导人和整个政界的信誉受到打击。”他特别说:“《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是由朝野各党在国会中协商通过的,并且也是朝野各党在第17届国会选举中的公约……国会应为恢复权能,做出自身的努力。” “今后如果反复出现国会的立法权因宪法法院的判决而变得有名无实,那么我们有理由担忧由此会引起宪政秩序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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