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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武铉是否亲自出马尚存悬念,双方胜负输赢难以定论,但可以确定的是,这场争斗正如辩护方律师团在报告中所言,的确是一桩“史无前例的事件”。鉴于案件的重要性,即便法院作为最优先事项来处理,一个月内结案可能性也不大。 韩国宪法法院共由9名法官组成。反对派政党必须得到9名法官中至少6人赞成,才能赢得这场史无前例的“总统弹劾战”。9名法官非常谨慎,小心翼翼,任何人都没有就弹劾案的合宪性问题发表任何评论。法律专家们在此问题上也分歧严重,最终鹿死谁手尚难预料。韩国副总理兼财经部长官李宪宰指出:“近期的政治局势,在宪政史上尚属首例,可能会使我们刚刚有恢复迹象的经济面临更多难题。” 3月21日,卢武铉在青瓦台会见了由前宪法裁判所裁判官河炅喆、前民政首席文在寅等组成的弹劾总统案辩护律师团11人,讨论了法律对策等问题。辩护律师团首先说明了法庭辩论的核心内容,并听取了卢武铉的意见。同一天,青瓦台秘书室首次公开了总统在官邸拍摄的照片,包括卢武铉身穿韩服阅读文件和眺望窗外,身着夹克装和夫人权良淑女士散步等身影。这是青瓦台首席宣传室认为“总统停职”一周后有必要向外界公开总统在闲暇中进行种种情景。实际上,这是宣传室为了唤醒人们对总统的“记忆”。 3月22日上午,卢武铉的代理人向韩国宪法法院递交了弹劾案审理答辩书。答辩书指出,“韩国国会通过总统弹劾案本身在法律程序上存在问题,而且其提出对总统弹劾的理由也难以立脚,这是一种违反宪法的行为,因此要求宪法法庭做出决定驳回或拒绝受理由国会提交的总统弹劾案。”这是宪法法院继收到青瓦台总统府、国会、法务部及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等4机关递交的弹劾案意见书后首次收到答辩书。 答辩书还指出,在野党所指出的总统违反选举法及亲信受贿问题并不能做为其向总统发起弹劾的正当理由,而且弹劾案本身在国会通过时的程序也违反了国会法的法定程序。依照宪法规定,虽然在“总统执行公务时存在违宪或违法行为”时可以对总统发起弹劾,但宪法同时还限定该行为必须是重大的、明确的违法行为才可以发起弹劾,而且宪法宗旨也正是强调以此种方式来制约和平衡权力。 卢武铉的代理人下午向宪法法院提交的第二部份答辩书就在野党提出对总统发起弹劾的三个理由在法律上提出更为具体的反驳。第二部分答辩书厚约1厘米,包括总统诉讼委托书等内容。 4月2日,韩国宪法法院开始开庭审理弹劾总统卢武铉的动议案,对国会通过的总统弹劾案是否合法进行公开辩论。国会组成了由诉讼委员金淇春为首的诉讼代理律师团,卢武铉方派出了由总统律师小组干事文在寅领衔的辩护代理律师团,控辩双方就国会弹劾总统的表决程序以及国会对总统违反选举法、总统亲信收取政治资金和总统对经济不振承担责任等三项弹劾指控进行了激烈辩论。控方陈述了弹劾总统的合法性,要求卢武铉主动辞去总统职务。辩方对控方弹劾总统的理由进行严词驳斥,并要求国会撤消弹劾总统案。 9日,宪法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总统弹劾案并进行第三次公开辩论,宪法法庭最后决定对崔导述、安熙正、吕泽寿、申东仁等4名卢武铉的亲信实施证人讯问。这次辩论成为总统弹劾案审理的一个分水岭,宪法法院开始围绕弹劾案的审理进入了一个庞大的收集证据程序阶段,特别是宪法法院做出的对安熙正等4名卢武铉总统亲信实施证人讯问的决定, “亲信腐败”问题成为这次弹劾审判的一个新的焦点。 随着宪法法院把崔导述、安熙正、吕泽寿等卢武铉总统的亲信定为证人,弹劾案审判的焦点从总统违反《选举法》问题而转向了其亲信腐败的问题。宪法法院接受了代表韩国国会的上诉委员会所提出的“对于总统就任之前的违法行为,只要有不妥之处也可以作为弹劾理由”的主张。这3人的问题,不仅仅是其个人腐败问题,而且还与非法选举资金问题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在国会提出对卢武铉进行弹劾的理由之一——导致经济衰退问题上,宪法法院要求上诉委员出示经济指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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