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迅的不骂蒋介石与胡适的敢骂蒋介石(7) | ||||
| http://book.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 00:12 新浪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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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往事何堪哀 作者:王彬彬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 ||||
| 国民党当局对待胡适的态度就是另一种样子了。在“人权运动”中,当胡适对国民党提出尖锐的批评,甚至指名道姓地责骂蒋介石时,国民党内当然也是群情激愤,尤其一些中下层党徒更是咬牙切齿,纷纷呈请“辑办”胡适,甚至必欲食肉寝皮而后快,并掀起了一阵围剿胡适的言论狂潮,把“反革命”、“反党”、“反动”、“帝国主义的走狗”等种种帽子一股脑儿地扣到胡适头上。国民政府也饬令教育部出面“警告”胡适,并迫使胡适辞去中国公学校长一职,灰溜溜地离开了上海。从这一方面来看,当局对胡适们的批评也是压制得十
其一、胡适1929年5月发表《人权与约法》一文,要求“快快制定约法以确定法治基础!”“快快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国民党6月间召开的三届二中全会所公布的“治权行使之规律案”第二项即规定:“人民之生命财产与身体之自由,皆受法律之保障,非经合法程序,不得剥夺------”这里强调了政府执法是为了“保障人权”,等于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胡适建议的实质。所以胡适在6月19日的日记中说国民党此举“与我的《人权约法》一文有关”。 其二、胡适在1929“人权运动”中发表了《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的长文,从文化复古、压制思想自由等方面论证了国民党的“反动”。胡适说:“我们至少要期望一个革命政府成立之日就宣布一切法令公文都改用国语(引按:在此即指白话文)。------但是国民党当国已近两年了,到了今日,我们还不得不读骈文的函电,古文的宣言,文言的日报,文言的法令!”并指出“至少从新文化运动的立场看来,国民党是反动的”。文章最后要求“废止一切‘鬼话文’的公文法令,改用国语。”“通令全国日报,新闻论说一律改用白话。”胡适此文语气激昂,大有戟指怒斥之态。而1930年2月,教育部即奉国民党中执会指令,通令全国厉行国语教育。而且通令本身也不再用胡适所谓的“鬼话文”而改用了白话文。按沈寂先生的说法,“这个通令全国厉行国语教育的举动,无疑也是国民政府对《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一文所作出的反应。” 其三、胡适对国民党当局的批评,或者说,胡适对国民党政治的“改造”,不但以公开发表文章的方式,也以直接“上书”的方式进行。胡适常常直接致信包括蒋介石在内的国民党要人,对他们的言行直言指责,并正面提出应该如何的意见(在这一点上,胡适也与鲁迅显出重大差别。)而他的意见也时被某种程度地采纳。1934年4月4日,胡适托人带给蒋介石一封信,要求蒋“明定自己的职权,不得越权侵官,用全力专做自己权限以内的事”。并说:“名为总揽万机,实则自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之。”据沈寂先生研究,胡适的“这一直谏几天以后即起了效应”:中央社9日电,报导蒋介石的一个解释:“日前手令出版物封面,非必要不得用外国文字年号”事,他说该手令是“命令行营政训工作人员”的,“而政训处竟送中央全委通令全国,实属荒谬。我蒋介石非中央党部,非政府。我的手令如何能给中央宣委会,且通令全国,岂非笑话。望职员以后办事,务须认清系统,明白手续,方能为在上者分劳,不致将事办错云!”胡适对此事的评说是:“各报所载文字相同,可见是他有意发表的,此事可见他知错能改过。只可惜他没有诤友肯时时指摘。”(1934年4月10日日记)。而沈寂先生这样评说胡适对蒋的评说:“这细小的纳谏,增强了胡适的信心。所以胡适处处维护这个政权。当有人起来反蒋时,他就说:‘今日无论什么金字招牌,都不能减轻掀动内战,危害民国之大责任。’甚至说‘我们不反对一个中央政府用全力戡定叛乱’。” 胡适对国民党和蒋介石的“骂”,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对方所接受,说明以蒋介石“为核心”的国民党最上层,对胡适的“骂”并未采取全面排斥的态度。这当然不是说,当局对胡适言论的容忍就是无限度的。我们知道,对国民党政权,胡适的态度是保存、合作、对抗。保存,即意味着反对旨在推翻这个政权的任何行为,尤其是暴力行为,说得具体说,即意味着当共产党的“暴力革命”令蒋介石头痛万分时,胡适坚决站在了蒋政权一边,以自己的“道义力量”支持着它。这是胡适自定的底线。而这也是当局对胡适容忍的限度。在这个限度以内,胡适的“骂”再尖锐激烈,也能让当局感到一种“善意”,一片“苦心”。以蒋介石“为核心”的国民党最高当局,虽然也必然时时感到胡适的“忠言”很“逆耳”,但他们同时也十分清楚,这毕竟是“忠言”,不能与鲁迅寒光闪闪的“匕首投枪”混为一谈。这样,即便胡适的言论“过火”些,甚至不时指名道姓地批评了蒋介石,蒋介石和最高当局也能容忍了。当然,这里的所谓“容忍”,是指不采取通缉、逮捕、暗杀等措施,至于默许甚至怂恿中下层党徒和报刊对胡适进行攻击、谩骂,甚至指使有关职能部门出面对胡适发出“警告”,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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