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迅的不骂蒋介石与胡适的敢骂蒋介石(3) | ||||
| http://book.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 00:11 新浪读书 | ||||
|
连载:往事何堪哀 作者:王彬彬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 ||||
| 鲁迅的政治观,或者说鲁迅视政治如“做戏”的观念,在写于1933年4月的《现代史》(7)一文中,表现得最直接最典型。文章虽名曰“现代史”,却通篇写的是街头的“变戏法”。在描写了街头空地上的几种骗人的把戏后,鲁迅说: 这空地上,暂时是沉寂了。过了些时,就又来这一套。俗语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其实是许多年间,总是这一套,也总有人看,总有人Huazaa,不过其间必须经
我的话说完了,意思也浅得很,不过说大家HuazaaHuazaa一通之后,又要静几天了,然后再来这一套。 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这真是成了“不死不活”的东西。 按照表面的文章,题目自然应该定为“变戏法”,因为并没有一字一句提到“现代史”。而之所以把“变戏法”三字“错”写成“现代史”,就因为在鲁迅看来,一部现代史,无非是变戏法而已。对政治的这种深刻怀疑,使得鲁迅不对“政治家”寄予任何希望,也不认为政治制度的变革和建设有什么实质作用。而胡适则不同。胡适虽然也重视启蒙,也终生花大气力做改造国人深层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的工作,但他并不把思想文化方面的启蒙视作是唯一值得做的事情,也不把它与政治制度的革新对立起来,不在二者之间有所偏废。在胡适看来,思想文化方面的启蒙是重要的,国人深层的心理、意识、观念的改造是重要的,但现实的政治操作层面的变革同样是刻不容缓的。所以胡适也对政治层面的建设投以巨大的热情。如果说鲁迅建设性的努力只用于思想文化方面的启蒙,对现行政治则只是冷嘲热讽,自己并没有什么正面的意见要表达,并没有什么“主义”要宣传,那胡适则在两方面都正面地、建设性地用力。 而胡适之所以在现行政治层面也能够满怀热情地做出正面的建设性的努力,就因为他有正面的建设性的政治信念在驱使,就因为他有深信不疑的“主义”要宣传。必须走英美式的宪政民主的政治之路,必须在中国全面废除人治而实行法治,必须终止由当政者随心所欲的“变戏法”一般的政治操作而走向“有计划的政治”,必须切实保障人权,必须允许反对党的存在,等等,这就是驱使胡适采取正面的建设性的政治行动的信念,这也是胡适所要宣传的“主义”。胡适的信念,胡适的“主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英美式自由主义政治理念。 而胡适之所以能有如此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执着信奉的“主义”,就因为他相信现行政治层面的改革和建设,不是可有可无的,不是无关宏旨的。他深信“有政府”与“无政府”、“好政府”与“鸟政府”(8)是有着根本的区别的。胡适十分重视思想文化方面的启蒙,但却不能认同那种只有民众的思想文化素质都提高到了必要的程度才有可能从事制度建设的观念。胡适是“政治工具主义者”,即把政治看作是治理国家的一种必要的工具。“有政府”与“无政府”、“好政府”与“鸟政府”的区别,也就是“有工具”与“无工具”、“好工具”与“鸟工具”的区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国家富强、要民众安乐,首先要把“政治”这件工具打磨好,用胡适惯常的说法,就是政治要“上轨道”。从当时到现在,都有许多人认为,有了再好的工具,而从政府官员到广大民众,都不懂得这工具的性能、都不能够合理地使用这工具,那也是白搭。而胡适则认为,要让从政府官员到广大民众都真正理解和善于运用好的工具,就必须先有这工具。也许一开始大家都不能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这工具,但在对这工具的使用过程中,渐渐地就能理解得准确和使用得合理。在前面曾引用了胡适《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中对民主政治需要训练的强调。胡适认为,要走向法治,要实行民主,必须首先要打造出一部宪法,然后从蒋介石、冯玉祥到广大民众,才可能知道什么叫权利、什么叫义务,才有可能慢慢学会守法用法。类似的观点,胡适一生多次“宣传”过。例如,早在1922年8月为《努力周报》写的《这一周》(9)中,胡适就说: 我们要明白:民治主义是一种信仰。信仰的是什么呢?第一,信仰国民至多可以受欺于一时,而不能受欺于永久。第二,信仰制度法律的改密可以范围人心,而人心受了法制的训练,更可以维持法治。第三,民治的本身就是一种公民教育。给他一票,他今天也许拿去做买卖,但将来总有不肯卖票的一日;但是你若不给他一票,他现在虽没有卖票的机会,将来也没有不卖票的本事了。 若因为“组织未备,锻练未成”,就不敢实行民治,那就等于因为怕小孩子跌倒就不叫他学走了。学走是免跌的唯一法子,民治是“锻练”民治的唯一法子!------ 胡适强调,必须在民治中学会民治,必须在对工具的使用中学会对工具的使用。胡适相信,制度本身具有着教育功能,它能引导、训练官员和民众逐步理解它和运用它。若说必须等到官员民众都真正理解了一种制度后才去建设这种制度,那就如说必须先学会了游泳才能下水一样荒谬。 通常都说胡适是“好政府主义者”。其实,胡适首先是一个“有政府主义者”。“好政府”是针对“鸟政府”而言的。但倘若连一个“鸟政府”都没有,倘若社会陷入不同形态的“无政府”状态,那所谓“好政府”就更无从谈起。在这种情形下,只得先争取有一个“政府”。所以,“有政府”是针对“无政府”而言的。在1921年6月18日的日记中,胡适写道:“现在的少年人把无政府主义看作一种时髦东西,这是大错的。我们现在决不可乱谈无政府,我们应该谈有政府主义,应该谈好政府主义!”在胡适眼里,国民党当年的“一党专政”、“以党代政”,也是一种“无政府”。“政党”是“政党”,“政府”是“政府”,这二者决不能混为一谈。若是只有“政党”的无尚权威,“政府”绝对听命于“政党”,那就是“政治不上轨道”,就是“无政府”。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在1930年9月3日的日记中,胡适又写道:“民国十一年,我们发表一个政治主张,要一个‘好政府’。现在——民国十九年——如果我再发表一个政治主张,我愿意再让一步,把‘好’字去了,只要一个‘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