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丢丢 | ||||
| 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 21:03 新浪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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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黑镜头空间中国 作者:《黑镜头》编辑部 出版社:花山文艺出版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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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文/居杨 1997-1999年 3岁的丢丢怎么也不会想到,当初吸毒成瘾的母亲给他起的这个名字,竟成为他幼小生命
1997年7月17日下午5时许,北京市东城区公安民警在和平里地区原花园3楼的一套单元房内抓获了两名吸毒人员,并在堆满大量吸毒用的吸管、锡纸、天平的屋中发现了丢丢,当时他全身赤裸,双手被绑,浑身布满烟头烫痕,已奄奄一息。 3岁的幼童何以落到如此悲惨境地?经调查,丢丢没有父亲,母亲郭立芹22岁,河南省信阳县人,自14岁从农村老家来到北京,已卖淫、吸毒多年。1997年6月,她因欠毒款将亲生儿子丢丢抵押给吸毒者林魁、王福、王凤妹,一个多月来,狠毒的林、王等人则将无辜的孩子作为毒瘾发作时发泄的对象,捆绑、踢打、火机烧、烟头烫……他们的人性完全泯灭在吸毒后的狂躁暴虐之中。 北京市东城公安分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快速出击,将幼童解救,并连续作战,将此案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擒获。 丢丢被送进北京市儿童医院特护病房,经过3个星期的精心治疗,遍体鳞伤的孩子已渐康复,院方考虑到孩子的特殊情况,将上万元的医药费压缩至五千余元,但这笔费用该由谁来出呢?其母郭立芹因卖淫、吸毒被判劳动教养2年,住院手续中,监护人填写的是和平里派出所,而所里并没有这项专门支出,民警为这笔钱四处呼吁。丢丢出院后,虽然被东城区和平里西河沿敬老院的老人们代养着,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孩子未来的生活又该如何开始呢? 随着《丢丢的故事》图片报道见诸报端,无数个慰问电话、信件飞进北京,好心的人们从四面八方捐助了三万余元人民币,解决了困扰已久的医疗费问题,并为孩子以后的生活铺平了道路。 很多人都表示要收养丢丢,但因郭立芹仍具有对亲生儿子的抚养权而未能如愿。几经周折,郭立芹原籍河南省信阳县民政局(后改为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民政局)表示同意破例接收孩子。1997年10月16日,满身伤痕的丢丢告别北京启程回到河南。 河南省信阳县民政局十分重视和关心这可怜的孩子,安排丢丢由该局职工杨素云一家代养,定期上幼儿园,民政局每月发给他300元生活费、100元抚养费,为了让孩子忘记不幸的过去,丢丢改名为中华。 丢丢在杨奶奶家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他长高了,也胖了,可心灵的创伤如满身的伤疤一样难以抹掉,孩子还经常从噩梦中惊醒,他怕火,怕黑,怕被坏人带走……正在劳教的郭立芹托人送来的衣服,丢丢穿上就舍不得脱下,但对民政局的叔叔、阿姨说:“我妈来了,不要告诉她我在哪儿!” 1998年6月,全国禁毒展上《丢丢的故事》被展出后,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1998年6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残害丢丢的贩毒、吸毒犯林魁、王凤妹、王福分别判处死刑、有期徒刑十六年和有期徒刑十年。 时间过得真快,1999年4月8日,丢丢在迎来5岁生日的同时,生活又发生了变化。这天清晨,孩子跟随民政局干部驱车8小时赶到郑州市。在河南女子劳教所,丢丢见到了分别两年的母亲郭立芹。郭立芹一把搂住儿子,痛哭失声,丢丢也很快融入到母子的亲情中,怎么也看不出两年前母子相见时那种抵触情绪,孩子毕竟需要母爱。 母子俩参加了劳教所举办的特殊生日会。会上,管教干部宣布郭立芹因在劳教期间表现良好,连续被评为优秀学员,并痛悔过去,决心不再沾染毒品,故提前3个月解除劳教。信阳市平桥区民政局决定让她领回孩子,并资助生活费2000元。 4月9日,丢丢告别民政局的叔叔阿姨和代养他两年的杨奶奶一家,带着全国各地好心人们捐助的学习用品和玩具,随母亲走了十几公里山路,回到贫困的小山村—李家寨镇大王村,他心安理得地走进家门,一点也不感到陌生,也许他的未来就要从这里开始了。此时的郭立芹倒显得心事重重,她毕竟离家多年,能否重新适应这里的生活,实在没有把握。24岁的年轻母亲想在所熟悉的城市找回一个完整的家,但这一切都很茫然,归来的母爱正经受着考验。 附记:据报道,现在的丢丢又一次被母亲抛弃,居住在养老院,没有安全感。而姥姥和舅舅也将要负担不起丢丢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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