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中的力量 | ||||
| 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16:56 新浪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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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国式继承 作者:刘建强 边杰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 ||||
| 强力量:地方政府;弱力量:法律 子承父业式的财富继承更像是一种约定俗成,中国的法律在此是失语的。相反,由于中国民营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先天的紧密关系,地方政府往往在企业财富传承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因为一个这样的企业的稳定往往关系到其所在地的经济命脉。
同时,中国式企业财富继承目前仍然是“无税”继承。最近去世的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瑶在遗嘱中将自己的股份分给家族成员,集团副董事长王均豪表示,并没有税务部门来过问此事。 今年以来关于遗产税的讨论不断,这本来是针对社会大众的一个法律,当然首先影响到的可能是资产庞大的家族企业,但笔者接触到的企业家们对遗产税的讨论反应平淡。“我们不关心,这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亚龙集团董事长张文荣、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金都这么说。均瑶集团副董事长王均豪的态度是:“如果国家这方面的法律出台,那我们就执行好了。”“企业做大了最终还是社会的,”王均金说,“你自己能带走多少?我们均瑶兄长能带走什么东西?征收遗产税也不是要把你挖空吧?把税征完了企业生存不下去也不可能吧?国家提出可持续发展,它肯定要考虑。如果把民营企业都变成国有了,是不是又要变成计划经济呀?” 斯尔丽集团董事长邵联勤是上海浙江商会的副会长,曾与会员们讨论过此事:“我们都认为这不是问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企业家都是很聪明的,税率太高的话,利用其他方式方法也会转移过去的,只要合法。比如要留给儿子,我可以请他到我们公司来做事,工资、股份多给一点,或者买套房子作为公司对优秀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送给他,这都是可以做的。让他管理子公司,把股份划过去,利润和他分成也可以。”他认为如果遗产税率定在20%比较合理。 看来,擅长于灵活变通的民营企业相信他们有能力处理财富继承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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