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最后一届世界杯 | ||||
| http://book.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18:53 新浪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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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我的规则:科里纳自传 作者:[意]科里纳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 ||||
| 如果我对世界杯不屑一顾,或者装出轻视它的样子,那么我肯定是个傻子。没有什么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在整个足球历史上,总共也就举行了这么几次世界杯。请回想一下,从1930年直到今天,仅仅就只有其他的16次而已。因此,能够成为这极少数的裁判员之一,无疑会代表着一些特别的东西,甚至可以夸张一点说,如果你从来没有做过这件事,那么它将会是你的裁判生涯中的一个历史性事件。不管怎样,以我个人的观点,这是一个裁判员能够追求到的最高目标。
但是我一直相信,如果有一天,我感到自己已经到达了目的地,那么从那一天开始,我就应该停止裁判生涯。如果有一天,我感到自己已经没有了过去和现在我所拥有的那种愿望,或是在训练的时候感到很累,甚至于幻想着可以允许自己不再去努力工作,去放弃每天的任务,那么,我将在那一天把我的哨子挂到钉子上去。 现在,我的目标就是一直工作到现行的规定所允许的年限,也就是说,一直到我年满45岁为止。到下一届德国世界杯的时候,我将有46岁了,所以对于我来说,2002年日韩世界杯无疑就是我的最后一届世界杯。公开地承认这件事情,会在我的嘴里留下一丝苦涩,因为无论是出于性格还是出于本能,我都觉得如果让我再去参加一次世界杯的话,应该是不存在什么困难的。我的愿望,比参加日韩世界杯之前来得更为强烈,但是,规则就是规则。 由于我还想继续玩自己的游戏,还想为自己的生命和职业生涯再做上一次编剧,所以我真的希望,规则里的说法会是另外的一个样子。我觉得,一个裁判能否参加类似于世界杯这样的赛事,应该根据他的才能来进行决定,而不应该根据身份证上的数字,这样做好像显得更为正确一些。有一些足球运动员的职业生涯相当地长,他们在一个人们普遍认为不可能再有所作为的年龄,达到了极其重要的目标。比方说迪诺·佐夫,他在40岁的时候赢得了世界杯;又比方说麦考利斯特,他在37岁的时候为利物浦队赢得了欧洲联盟杯,并被评为那场决赛中的最佳球员。如果在那些时候,也对他们执行“身份证规则”,那么他们就不会在一个“错误”的年龄取得胜利。我认为,对于裁判员而言,也可以、同时也应该这样做,应该由他本人来决定,决定自己是否还能够继续下去,是否还愿意继续下去。如果他还愿意,那么就应该根据他身体上和技术上的才能,来做出每一个决定。如果仅仅由于年满45岁,就把那些富有经验和才能的裁判抛弃,这对于足球来说,是一个遗憾,也是一种浪费。浪费的是多年以来艰苦积累起来的财富。但我只是一个裁判,而不是一个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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