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 沦为屠夫(3) | ||||
| 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 00:08 新浪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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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屠夫看世界 作者:陆步轩 出版社: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 ||||
| 那时我们赚钱心切,兴致很高,仿佛不知道劳累为何物,连夜将商品摆上柜台、货架,根据进价,留出利润空间,想当然地标注价格,希望趁“姊妹会”之机,赢得开门红。 忽然想起一段掌故:南方人去西北边塞旅行,贪恋美景,错过了宿头,夜宿于一牧民之家。牧民家徒四壁,却非常好客,杀鸡宰羊,招待远方的宾客。南方人品尝过羊肉汤,以为是世间难得的美味佳肴,就问牧人:“你有如此好的手艺,但却贫穷如斯,为何不尝试做生
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做生意,不知做生意的门道。开业伊始,亲戚朋友、远近熟人都来捧场,还真热闹过一阵子。看在亲朋好友的分上,我不好意思赚他们的钱,啥价进,啥价出,倒贴了许多运费折损,落得个热热闹闹,红红火火。可等这些人一走,生意冷清了许多,再过一段时日,愈发惨淡,简直可以用“门可罗雀”来形容。没钱可赚,我们茶不思,饭不想,除了焦虑,就是一筹莫展。 一日,忽然拥进一屋子的人,足有十多个,问有多少烟,他们死了人,要“过事”,只要货真价实,全部都要。我们以为来了大主顾,敬财神似的一一递烟倒茶,小心伺候,然后将所有的香烟一一摆上柜台,喜滋滋的供他们选购。不料其中的一位掏出证件,说他们是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的,这些烟没有经过烟草局,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要全部没收。我们措手不及,拼命解释,苦苦哀告。最后,见我们是初犯,他们动了恻隐之心,给香烟逐条粘贴上“中国烟草长安专卖”字样的防伪标识,收取了几十元的手续费后,告诫我: “以后香烟必须从县烟草公司进货,否则一律没收。” 我惊愕不已。 自己烟瘾虽大,每天两包香烟地吸,却对国家的烟草政策一无所知。烟草公司与烟草专卖局两块招牌,一班人马,合署办公,实行烟草专营。他们从卷烟厂、上级公司抑或批发市场购进香烟,加贴防伪标志,再倒手批发给零售商、小摊小贩,同时组建了强大的烟草稽查队,严查重罚,切断其他进货渠道,牟取暴利,不知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法令,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 据经营商店的业内人士讲,要办好商店,每次必须大宗进货,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压低批发价。商品全,价位低,薄利多销,加快资金周转,才可能赢利,但这需要大笔资金,我们实在无能为力。 离我的店铺不远,有家郝氏腊味店,我们背后称其“吃死腊味店”。我刚开业时招待朋友,在那儿买过一些熟肉制品,当天晚上全部跑后、拉稀、闹肚子,连我这个生冷不忌、牲口一般的人物也不例外。腊味店一天卖不了几块钱,整日坐冷板凳,于是老头在门口摆了个烟摊,专售假冒伪劣产品,糊弄过路人,就连其孙子抽烟,也要到别的商店购买。 我有位亲戚,儿子初中毕业,想升入重点高中,分数不够,拜托熟人找到学校,学校表示要“研究研究”。亲戚脑子灵活,善于察言观色,问我最便宜的“好猫”香烟多少钱一条,我说至少得一百六十元。他没言语,在老头处用一百元买了两条“好猫”,又在别的批发商店花八十元买了两瓶“剑南春”酒,用亲戚的话说: “抽名烟喝名酒的人不用花钱,花钱的抽不起名烟,也喝不起名酒,他们知道名烟名酒是什么味道?” 也许我的书念痴了,不会脑筋急转弯,做不出挂羊头卖狗肉之事。那时街上流行BP机,五号电池是畅销货。记得有一次,因为不识货,出高价进了一批假冒“南孚”电池,使用不到一星期,电池就瘪蔫了。我发觉之后,担心让人背后戳脊梁骨,辱骂祖宗,一点儿都未出售,全部留于自己享用。 心中有一股信念支撑着,诚实待人,诚信经商,坚持下来,总有感动上苍、生意转机的一天。大热天,撑一把遮阳伞,我与妻轮流守护着摊子,你灰心时我打气,我担心时你自信,相濡以沫,在这样的彼此鼓励中互相搀扶着艰难地往前行走。 也想过许多办法,尝试着把商店的生意拉起来。譬如门口摆设冷饮摊,购置几副象棋、围棋、麻将,晚上将电视机搬到门口,放映电视剧、录像、免费卡拉OK等,也吸引过不少人的眼球,但招来的大多是一些夜生活匮乏的农民工,囊中羞涩,对生意帮助不大,渐渐地也失去了耐心。 一天,我去厕所,妻子独守店面,迎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鬼追赶似的风风火火,要两箱矿泉水,三扎啤酒,五条香烟,妻子手忙脚乱地取货、包装、算账、收款,末了,叫辆三轮车,高高兴兴地将客人送走。我回来后,妻兴奋地告诉我,卖了几百元的东西。我接钱看时,发现其中夹着一张百元伪钞,再找中年妇女时,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哪里还能找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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