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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李敖大事年表(1)

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18:36 新浪读书

连载:李敖的冷眼狷行   作者:孙尘   出版社:团结出版社
 

  1935年4月25日(阴历3月23日)生在哈尔滨,此时中国东北已被日本鬼子控制,所以一出世就成了“遗民”。

  1936年,在哈尔滨。

  1937年,为不做亡国奴,全家迁到北平。可是到北平后就七七事变,国民党又弃人民而
逃,又做了亡国奴。

  1940年5月,随爸爸去太原,并游太谷等地。

  1941年,得盲肠炎,住北京东华医院。爸爸被关进日本宪兵队。

  1942年,入北京新鲜胡同小学。

  1943年,暑假后小学二年级。

  1944年,开始学日语。

  1946年,新鲜胡同小学改为一区九保国民学校。7月初小毕业。暑假后入高小五年级。

  1947年,暑假后入高小六年级,当选班上自治会主席、当选“模范儿童”,并做学校图书馆馆长。私人方面,“李敖实验室”已具规模。并投稿《好国民》杂志,刊出有《妄心》、《人类的冷藏)等文。

  1948年,对张敏英产生神秘的初恋。暑假后小学毕业,以第一名考入北京市立第四中学。旋去天津小住,转往上海。

  1949年1月25日,考入上海市立缉规中学,重念初一上。3月31日以刀伤同学之脚,被记大过一次。4月10日离上海时初一上尚未念完。4月12日到台湾,跳班考入台湾省立台中第一中学初中二年级。11月参加台中市第四届全市国语演说竞赛,得初中组第二名(第一名是四姐,她代表省立台中女子中学)。

  1950年暑假后初中三年级。与赵天仪等办“初三上甲组报”,发行人陈正澄。

  1951年暑假后高中一年级。参加台中市论文赛,本校论文赛,皆获第一名。

  1952年暑假后高中二年级。6月25日在〈学生〉杂志第46期发表〈杜威的教育思想及其他〉。8月1日在〈合作经济〉第二卷第十二期发表〈合作制度与节制资本〉,这是参加庆祝第三十届国际合作节征文而作,得了第一名,并拿到有生以来最大一笔数目的奖金,买梁启超〈饮冰室合集〉40册。

  1953年暑假后高中三年级,念了一个多星期,即自愿休学在家。因老师严侨被捕,乃早饭不吃,存钱义助严师母和3个小孩。

  1954年考入台湾大学法律专修科(后来改为法律系司法组)。9月14日入学。

  1955年4月27日,父亲去世,面对两三千人的送葬场面,特立独行,改革丧礼,“虽千万人,吾往矣!”

  6月27日,自动退学,重考入台湾大学历史学系一年级。与君若同居,不再是处男。

  1957年3月1日在〈自由中国〉第十六卷第五期发表中学旧作〈〈从读〈胡适文存〉说起〉〉。

  1959年7月大学毕业。9月9日去风山陆军步校,受第八期预备军官训练。

  1960年,官拜少尉排长,下野战部队,足迹遍台湾南部。

  1961年2月5日在澎湖退伍。6日上船,抵台中。15日北上,17日租下台北新生南路三段六十巷一号“四席小屋”。6月15日搬到新店狮头路十七号“碧潭山楼。”8月18日考入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一年级。11月1日在〈文星〉第四十九期发表〈老年人和棒子〉。

  1962年迁回台北。于5月19日住进安东街二三一号三楼。与王尚勤同居。10月,胡秋原控告李敖。

  1963年3月19日自动在历史研究所休学。9月1日出版第一本书〈传统下的独白〉。

  1964年5月1日迁入水源路十九号之八“水源大楼”三楼。与海蒂同居。王尚勤在纽约生女儿李文。

  1965年4月25日,萧孟能在家大设宴,为李敖庆祝30生日。8月18日迁往信义路国泰信义公寓四楼。12月1日在〈文星〉第九十八期发表〈我们对国法党限的严正表示〉,批评国民党。12月26日,杂志被封杀。4年的〈文星〉风云告一段落。

  1966年,《孙逸仙与中国西化医学》、《传统下的独白》、《历史与人像》、《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教育与脸谱》、《上下古今谈》、《文化论战丹火录》、《闽变研究与文星讼案》等书全部被禁。11月5日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在装订厂被治安人员抢走;《乌鸦又叫了》、《两性问题及其他》、《李敖写的信》、《也有情书》、《孙悟空和我》、《不要叫吧》等书全被查禁。

  警总开始一再“约谈”。

  1967年,台湾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发文侦办,4月8日以“妨害公务”被提起公诉。自此官方正式配合私方,以诉讼手段,形成夹杀。4月14日起义助殷海光看病。夏天起,小蕾成为小情人。

  1968年,以贩卖旧电器维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动。基于同情与人权义助自己看不起的柏杨。

  1969年,以贩卖旧电器维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动。义助彭明敏。

  1970年1月,因彭明敏偷渡,全年被警总软禁、跟踪。9月3日,在被跟踪中约集外国记者,接雷震出狱。

  1971年3月19日晚上被捕,被刑求,在不见天日的保安处住了近一年。《纽约时报》等刊出照片,详细报导。

  1972年2月28日自警总保安处移军法处看守所,旋以叛乱判10年。不写答辩状、不上诉,准备坐10牢,但检察官上诉,说判得太轻了。国民党另以背信冤狱判1午。

  1974年39岁。在军法处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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