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网络文学+”大会 | 网络文学的全版权运营时代

2019年08月19日13:18   新浪读书   微博

  全版权运营前路漫漫,网文作者仍需努力

  虽然目前大多数创作者和企业已经意识到全版权运营的优势,但对于创作者而言,要实现IP全版权运营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

  第一是IP运营对作者的要求大大提升,创作者急需转化思路,依靠合作实现共赢。

  一部作品从网络连载,到开发成影视、游戏,再到形成网络文学IP,实际上是从原材料转化成产品的过程。这一过程本身就是很专业的“全版权运营”和“产品开发”的过程,对于创作者或其所属的平台要求甚高,依靠个人的单一能量,很难实现“全版权”考虑。全版权运营的思路中要求创作者或者其背后的团队,既懂影视、游戏等市场,又懂网络文学,还要能玩转各种营销方式,如果只是像以前一样,简单地寻找一个合作方进行传统的版权授权,不再参与后续的IP开发和延伸运营,很有可能会因为对于作品或市场判断失误导致改编失败,更不利于整体策划实现版权价值最大化。

  事实上,全版权运营涉及传统出版与网络出版,涉及到影视、动漫、游戏、文化产品开发等不同文化领域或产业板块,是文化产业不同范畴之间的融合和跨界,单纯依靠创作者个人或者某一板块的从业人员是很难完成的。专业的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团队是从作品还是松散的日更作品时就进行改变,对于作品适合改编成哪种类型,作品应授权给动画还是影视,人物故事应该如何调整,需要对接什么类型的影视公司、游戏公司等进行多维度的包装和改造,后续还会进行更广泛的营销宣传等,整个过程是十分繁琐和专业的。

  因此,从创作者所属的网路文学平台企业内部来说,也是需要团队合作,全方位开发资源,立体化运营的。而从网络文学平台与创作者的角度来说,两方面则是需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的。所以,全版权运营需要团队运营,强化合作,创作者应及时转变思路,充分信任自己选择的网络文学平台,或者寻找专业的“全版权运营”代理机构等,借助合作实现版权收益最大化。

  第二是版权意识薄弱,版权登记迫在眉睫。

  就目前中国的法律及版权环境而言,网络文学作者的版权意识还很薄弱,更多的是先创作,火了之后再去进行版权的保护,然而,很多作品因为不能及时进行版权登记,常常导致IP被侵权后无处伸冤。之前十分火爆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就曾深陷抄袭风波,也恰恰因为双方的版权佐证都不是很充分,导致了很难评判孰对孰错。

  此外,还有很多作者对版权的相关法律了解不够,导致草草将影视版权或者图书版权授权出去,但没有注意一些相关版权的界定,被授权方没有能力进行全版权运营,创作者委托机构或者其他平台进行版权运营时,发现作品的如有声版权、游戏版权等已经被授权,无法再进行系统的全版权运营包装。而最早获得IP授权的单位在合作方面态度消极,所以IP创作者在一开始授权时就应当慎之又慎。

  全版权运营的核心是内容,对于出版、影视、动漫、演艺等类别的文化表达形式来说,始终是“内容为王”。热热闹闹的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大潮已经拉开了帷幕,身为这个产业链当中最重要环节的——内容创作者来讲,急需转变思路,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一方面,在寻找到合适的合作者之前,版权登记迫在眉睫,版权清晰是全版权运营的第一步。另一方面,要开拓思维,通力合作,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团队来进行,才能实现版权收益最大化,也才能静心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培养起自己这个大的“IP”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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