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常日记》九(6) | |
| 徐兆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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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非常日记 出版社:敦煌文艺出版社 作者:徐兆寿 | |
| “现在唯一能证明他清白的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他,也可以从文学的角度来印证。” 但武保处的人认为: “法律不承认这种假设,只认证人。” 余伟生气地大骂:“去他妈的法律。明明是林风在宿舍里睡觉,可是为什么法律就非得要证人不行呢?如果法律要证明林风是罪犯,又有谁来证明呢?谁看见了林风那时在医学院?” “这就是法律!” 第十天,是开庭的时间。前来观看的人不是太多,因为学校把这件事压得很低调。那位受害人的父母也来了。他们明显地认为林风就是凶手,一直恨恨地瞪着他。林风一直低着头,当法庭出示他收藏在箱子里的“赃物”时,他痛苦极了,他一直不敢看观众。羞耻一直毒害着他,但现在明朗的是,这些“赃物”不足以定他的罪。当法官把受害者——那个吓疯的女学生带上法庭时,人们立时被怔住了。那是个多么漂亮的女孩子啊!可是她紧紧地抓住医生的白大褂,嘴里怯怯地还在喊“救命啊”。医生告诉法庭,她现在已经好多了,只要有陌生人出现,她就这样。在医院里,只要有人接近她,她就喊“救命啊”。医生说她不能呆得太久,必须赶紧回医院。她回去了。她的父母早已泣不成声。 法官问林风见过这个女学生没有,林风也怔住了。他怎么没有见过呢?他在冬天下着小雪花儿时问她要袜子,她就当场脱下来了。他说: “见过。” 他一回答,法庭上就开始乱了起来。 法庭又问他: “你是什么时候见她的?” “大概在三年前的冬天。” “你对她有过不良的行为吗?” “有。我问她要袜子,骗她说我乡下的妹妹来了,没袜子穿。她就高兴地给我了。” 法庭让他从那些“赃物”里找出她的那一双袜子。他马上就找出来了。法庭上一阵惊呼。 “你以后再见过她吗?” “见过,远远地见过几次。” “有过不良行为和动机吗?” “没有。” 这是余伟他们没有预料到的,其余所有的问题几乎都预料到了。法官对余伟的心理分析和笑茵父亲的分析都进行了肯定,但他说,这些不能当作证据。法庭还是要他们拿出证人,可他们没有办法拿出来。但他们也对法庭提出了严正的抗议,仅仅靠小说里的一些描写和他有心理方面的变态行为就断定医学院案件是林风所为实在有些不公。林风的律师也抗议: “我们认为,这种案件既然是从心理学和文学的角度来入手的,就应该从心理学和文学的角度给予正确的判断。同时,我们认为,取证应该是法庭的事。在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林风确实在案发时就在案发地点,就不能够给他定罪。” 法庭考虑到学校的声望,还有笑茵父亲的声望,同时还有余伟在心理学方面的反驳理由,暂时休庭,以便继续取证。 他们取得了暂时的胜利。余伟要求法庭暂时释放林风,因为林风的心理还不十分健康,面临着难以预料的危险,但法庭驳回了他的请求。他又给林风拿去些杂志和书籍,生怕林风无事生非。 这一次林风先冲余伟说话了: “余老师,我有罪!” 余伟一怔,赶紧问他: “医学院事件真的是你所为吗?” “不是。可是现在,是与不是有什么分别?” “林风,你要振作点,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我们只要找一个证人就可以推翻此案,为你鸣冤了。” “林老师,没有人证明我那天晚上在宿舍里,难道就真的证明我不在宿舍里吗?在与不在,不是法律能界定的,是由我自己确定的。你们不要再白费心了。我是有罪的,就在今天,当我看到那么多的人用那样愤怒的目光看着我,当我看到那个医学院的女学生时,我觉得自己早就是个罪人了。” “不,林风,你听我说,你不是个罪人,你是个病人。今天,正好就是今天,你终于有了面对世人的时候了。你要坚强点,从今天起,你就要正视你过去的一切。你要记住,你不是有罪,而是有病。” 审判林风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第二天,就有记者给余伟打电话,询问有关情况,他拒绝了。但审理的经过还是由其它渠道被报道出来,社会和整个学校都被震惊:一个研究生,竟然犯下这样的罪行。余伟要求看守所暂时不要让林风知道。 余伟还是想和林风以书信的方式谈话,他想做最后的努力。他想,只要林风在精神上站了起来,就有能力为自己辩护了,就有信心面对一切了。在信的开始,他还是避免谈案件本身,他谈了他们在此以前通信的重大意义,并希望林风继续和他谈下去。 林风很快就回信了。他写道: 余老师: 我们如果能这样一直谈下去该有多好。我真的希望自己一直呆在这里,或者在监狱里,我们一直谈着有关真理的一切。在我的一生中,这是我最幸福的时期。现在想起来,我和任何人都没有这么亲近过,包括我在小说里提到的“表姐”。真的,我和我的家人从来都不谈心,有时候我觉得和他们是陌路人。我和“表姐”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可谈的,我们无法交谈。你给了我新的生命,我要谢谢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