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常日记》九(1) | |
| 徐兆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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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非常日记 出版社:敦煌文艺出版社 作者:徐兆寿 | |
| “难道我没给你说过不要把林风的小说给人看吗?” “你也同意的。林风也同意了。”笑茵自己觉得很委曲。 “那你为什么要给别人乱讲呢?你不讲的话,别人怎么能知道林风呢?” 笑茵后悔得快要哭出来声来: “他做了那种事还不让人说。” 余伟的语气有些缓和: “那公安局是怎么找到这部小说的?” “他们先来找我,说要看看。我不给,他们就说,如果查出来是林风做的案,就要追究我的责任。我害怕,就给看了。他们拿去复印了一份,把原稿又退了回来。” 余伟叹口气说: “唉,连你们都认为是林风做的案。我就想不通,你们怎么能凭一篇小说就认为林风是罪犯。” “他在小说里写的一切都与那天晚上发生的事相吻合。你不是说过,这是一本带有很强的自传性质的小说吗?不就是说很多事情都是真的吗?” “你们以为,林风写的那样的性变态者只有林风一个人吗?不是,有很多。他的小说里不是已经说在单美被吓疯后又抓住了一个流氓吗?这是小说,绝对不能把它当成真实的事。再说,如果以前林风真的有那种犯罪的事实,他也不会给我们看他的小说,这不是自我暴露吗?再说了,如果以前真的有一次犯罪经历,他怎么可能还会重蹈复辙呢?” “……” “唉,真是假作真时假亦真啊!” 那天,他们吵翻了。 余伟去找刘子奇校长。刘子奇说他对整个事件都了解了,他肯定林风不是罪犯。可是这件事已经被当地公安局立案,而且从他宿舍里的箱子里搜出了很多女人用的东西,证明他的小说有很强的纪实性,目前还不能证明他的清白,派出所正在取证阶段,还不能释放林风。 余伟提出想见见林风,刘子奇给学校武保处的处长打了个电话,要他陪同余伟一起去。一路上,余伟与那位学校武保处的领导一句话也没说。他恨他们的无知和愚昧。 余伟在一间小房子里见到了林风。他好像挨过打。他看见余伟的第一个眼神是惊奇,然后便慢慢地换成那种余伟从来没见过的轻视的眼神,最后他低下了头,再也不看余伟。余伟难过极了: “对不起,是我不守信用,让别人看了你的小说,才造成今天这样一种局面。” 林风不说话。余伟知道,他在恨他。余伟又说: “不过,你放心,我一定想办法把你的事澄清。我知道你是无辜的。” 林风不说话。 余伟问他是不是有人打他,他仍然不说话。余伟又问些其它的问题,他还是不说话。 余伟也不知道再说什么,就给他说,我以后再来看你。余伟走的时候,问林风需要些什么东西时,林风头转了一下,似乎要说,但又固执地转过去了。 余伟只好出来。他知道,林风一定是恨透了他。林风本来可以好好地生活着,并把那本小说出版,可是现在,这小说反而成了他犯罪的证据。他本来可以说那本小说里的事是他听说的,不是他自己的,但现在再也难以向世人表白了。他出不出这里有什么关系?从此他的人生就被自己的小说蒙上了黑纱,再也取不掉了。余伟知道,这是林风真正恨他的原因。 余伟默默地出来,看见路旁有一个书摊,便随便买了些杂志和书,还买了笔记本和钢笔,转回去让看守转给林风。他想林风需要阅读和写作。 第二天,学校武保处的人找余伟,和余伟一起把第一次的取证给学校领导进行了汇报。经过三天的调查,发现林风在小说里写的大部分情节基本上都是他的日记串成的,只是姓名不一样而已。从中文系得知,小说里的林眠虽然是假名,但事实完全一致。林眠的真名叫林如诗。而学校武保处给的材料证明,在一年前确有一个女学生被吓疯了,不过罪犯已经抓获,而且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是个流氓。事实是,那个流氓证明一年前的事确系他为,不是林风。另外,从学校图书馆的报纸阅览室查到,两年前的报纸上也确有一对夫妻和一个女子因情自杀的报道,与“表姐”一案相类似。所有的材料都证明,林风在小说里写的大部分都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所以,武保处认为,林风确实为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武保处汇报完毕后,刘子奇问余伟的意见。余伟愤慨说: “小说是最不可靠的。虽然林风在小说里所写的一切都是事实,但这些事实绝非件件都是在他身上发生的。你们大概都听说过鲁迅写小说的一个理论吧,就是‘杂取种种人为一人’,这就是小说里的典型性。他之所以要这样写的目的也是为了展示当代大学生中一些心理问题,虽然这些问题有碍学校的脸面,但他写的都是事实,我们应该予以重视。如果我们早重视了这方面的教育,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既然两年前就已经有这样的犯罪事实,而且发生在我校,为什么就没有重视起来呢?那件事是不是林风干的,不能靠小说来定,而要靠法律证据。不是已经抓获罪犯了吗?难道还要根据林风的小说重新审理此案吗?连傻子都知道,小说是虚构的,怎么可能成为犯罪的证据?再说,他如果真的有犯罪的前科,怎么会把这犯罪的经历写出来呢?这是暴露自己吗?为什么不查查在现在这件事发生时林风在干什么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