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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楼梦》时代背景的若干问题(7)

邓遂夫

连载:草根红学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作者:邓遂夫
 

  关于曹家二次遭变的说法,迄今尚无确切的史料可稽。但我们决不可以因此而轻视此说。早在半个世纪以前,鲁迅先生所著《中国小说史略》中,就曾提出过这一猜想:

  雍正六年,頫卸任,雪芹亦归北京,……然不知何因,是后曹氏似遭巨变,家顿落。

  14后来,周汝昌先生通过对雍、乾时期许多历史情况的分析,正式提出此说。虽然他提
供的有关史实材料,大多只能作为间接的辅助证据,但这些材料很能发人深思,也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当然,要发现直接证明此事的确切材料,在目前看来困难较大,至少还有待时日。然而笔者认为,我们之所以希望更确切、更详尽地研究了解曹雪芹的家世和经历,说到底是为了更准确地认识《红楼梦》的内容及其思想艺术价值(其中也包括正确认识作品的时代背景)。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可以适当地从作品的描写之中去寻取一些具有独特意义的线索,来同当时的有关史实相参证,从而作出较为切合实际的推断呢?否则,即便今后发现了确切史料证明曹家在北京经历过第二次变故,恐怕也难以说明《红楼梦》中的贾府结局就一定是根据它写的。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红楼梦》第一回关于甄士隐家“一段小荣枯”的描写。

  甲戌本脂批说:“不出荣国大族,先写乡宦小家,从小至大,是此书的大章法。”这虽是在谈写作技巧,但提出“从小至大”的构思立意,却能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作者一开头写这么一个“甄家”遭祸,正是为全书所要着重描写的贾府之败作引。书中是这样描写甄家遭祸的情景的:

  三月十五日,葫芦庙炸供。那些和尚不加小心,致使油锅火逸,便烧着窗纸。……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只可怜甄家在隔壁,早已烧成一片瓦砾场了。

  有人以为,全书以甄家毁于火作引,说明贾府的终局也应毁于火,这样才可能“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推断过于简单化。无论“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也好,“烧一片瓦砾场”也好,都是一种象征性的描写。甲戌本这段文字之上有一眉批:

  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

  “南直”即南直隶,本属明代的建置之称,在这里应指清代的江南省,或单指江宁府(南京)。按脂评本上的通例,脂砚斋等人作批,每遇书中古称,均要注明眼下的真实名目;奇怪的是,惟独在这里,他们也一反常态地仿效作者而作起古来。这就不能不让人感到似乎是遇到了一个特须隐讳的敏感性问题。联系这一迹象加以分析,所谓“南直召祸”,会不会是指南京时期的曹家遭祸——即雍正五年曹頫之被抄家呢?我看这可能性是很大的。不过批语所强调的是写出了召祸的“实病”,则又说明不应着眼于“毁于火”这样的表面现象,而须透过这一现象去看它的实质。什么实质呢?显然是指上述引文中的“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其象征性的含意也十分明显:一家出事,累及四邻;或者说别人惹祸,牵连自身。这就是所谓“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的真意所在。清代,尤其是雍、乾时期统治集团内部斗争的一个突出特点便是如此。也可以说是曹家遭祸的重要因素之一。至于书中将这一段甄家遭祸的描写,作为贾家事败的预兆或象征,这在作品本身的结构安排上也是显而易见的,作者于此并无隐讳之意。可是,我们切莫忘记书中一句点睛的话:风月鉴“两面皆可照人”。脂砚斋对这句话作了注解:“此书表里皆有喻也。”对于作品一开头就像拉开“序幕”似地郑重描写的这段甄家遭祸的情节,我们当然也不能光看它表面的譬喻,还应更深入地看到它背后的真正隐喻——那就是,作者在含蓄地表明:贾府衰败之前,已经有过一次遭祸的经历。

  这会不会过于穿凿呢?不妨回味一下甲戌本第二回前面的那首标题诗:

  一局输赢料不真,香消茶尽尚逡巡。

  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

  什么叫“一局输赢料不真”?就是说,仅仅输赢一局,还难以逆料往后的兴衰。这岂不是间接告诉我们,有谁已经“输”过一局了吗?过去有人曾将此理解为是针对雍正夺嫡上台一事,似乎作者在借题发挥地对“赢局”者(即雍正帝胤禛)的终究要灭亡发出诅咒。然而实际情况恐怕恰好相反——诗中“输”、“赢”并提,只是为了合辙顺口,其针对的重点却在“输局”的一方。意思是说:仅仅“输”过一局,仍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或如诗中所喻之“香消茶尽尚逡巡”,尚难逆料往后的兴衰。那弦外之音自然是:还须再“输”一局,方可彻底溃败。

  由此可以使人恍然大悟:书中的贾府之所以一开始就被描写得那么“萧疏”、“衰败”,原来是已经“输”过一局、“死”过一次的了;只不过因为是“百年望族”,根基雄厚,所以才“死而不僵”,“香消茶尽尚逡巡”,得以苟延残喘一段时间而已。

  此外还有一个耐人寻味之处。《红楼梦》除简略地实写了这么一个南京乡宦“甄(士隐)家”之外,还虚写了一个所谓“金陵体仁院总裁甄家”。实写的“甄家”在南京毁于火,虚写的“甄家”则在南京被抄了家15。若按通常的情况,在同一部作品里重复写这么两个遭祸的“甄家”,难免有文章结构上的叠床架屋之病。但才华卓绝的曹雪芹,偏以“特犯不犯”的笔法作此处理,则不仅表明他具有艺术上的过人胆识,更显露出他的一种不寻常的苦心孤诣:即通过一大一小,一虚一实两个“金陵甄(真)家”的叠现,可以更充分而且更巧妙地从不同的角度去隐寓和象征书中贾府——也即现实生活中北京曹家——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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