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花们》24(3) | |
| 朱家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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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校花们 出版社:大众文艺出版社 作者:朱家雄 | |
| 胡凸熬夜是能熬,可他早上起床的时间却也相应地要晚一些了。胡凸的坐班也就是第一天还能算准时准点,自第二天起,他进办公室的时间就没谱了,一般要到九点多十点才能在办公桌前坐下来就是。不过这并不会对胡凸造成任何影响。第二天上午,胡青山就打开抽屉拿出了许多重要文件给胡凸看,要他熟悉业务,什么法律法规政策呀,案源记录、案情分析、原告的委托书和诉状、法院的判决书呀什么的……总之,胡凸很快就对父亲的律所自开办以来的业务内容和经办方式乃至审理结果等等都有了一个总体的了解,尤其是近期正在办理 胡青山这几日都在法院及原告、被告那边跑,偶尔也会在办公室里坐下来处理一些案头工作之类。总之,经过一阵奔忙,好几桩案子还都陆续作了比较及时的开庭审判,胡凸也跑去旁听了,这样的机会他自然不会放过。 关于煤矿矿难赔偿纠纷的案子,法院的判决结果是:要求矿主为每位死者支付三万五千元的赔偿金,并承担死者的丧葬费等费用。 关于包工头拖欠民工们工资的案子,因为包工头远在广东承包新的工程没有回来,法庭因此做了被告缺席的判决:要求包工头在半年内偿清拖欠所有民工的工资并支付原告方的部分起诉成本及承担案件的受理费。 关于拆迁住户们的起诉也有了结果,法院判决该房地产公司向住户们支付高于原定补偿金额一倍的补偿金,但涉案的第二被告即有关政府部门及有关官员则未予追究责任。 只有锰矿污染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案子例了外,法院竟没有受理,也不知为什么。关于这个案子,胡青山说自己不信邪,他对儿子说自己还会继续努力。胡凸则写了两封很长的如实反映情况的信寄给了《问题新闻》和《民为贵》这两个自己在回家前曾电话联系过的节目组。 胡凸亲耳听到、亲眼目睹、亲身经历了好些案件从始至终的全过程,自然受益很大,他对这些案子所牵涉的法理、法条等理解之透、记忆之深,自然如铭刻入心一般。这还不够,他还屡屡情不自禁地向胡青山提了许多问题,比如胡凸惊讶地问父亲,“难道一条人命仅仅就值三万五千元吗?” 胡青山于是告诉他,“在南山县境内的矿难,赔偿金一般也就在这个数目,极少数的时候,死难者也有得到过四万多元赔偿金的时候,但大多数时候却是还不到三万五,有的时候甚至只有两万元的赔偿金,一条人命自然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但南山毕竟是山区,经济比较落后,能赔到三万五,就该算是很不错的了。” 比如胡凸又问父亲,“在拆迁一案中,为什么第二被告没有被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胡青山于是解答说:“政府毕竟是政府,法院也归政府管,难道还敢判决政府承担什么吗?能够让房地产公司多出钱就很不错了,再说拆迁住户们最关心的事也不是非要追查哪一方的责任,他们首要的目的就是要拿到按规定该得到的补偿金,这个目的既然达到了,别的也就不重要了,大家毕竟还是在政府的管理下生活、工作,不到没有退路,老百姓也就适可而止了。” …… 事实上,胡凸仅仅坐了一周的班就把律所方方面面、大大小小的事务给里里外外地摸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然后他就没有再去坐班而是呆在家里潜心突击了,只是逢到开庭的日子,他才跟到法庭去感受审理现场的种种。 胡凸一直很关心锰矿一案的进展和结局,他在每天紧张的学习之余,总不免会在饭桌边吃饭时向父亲问到这个案子的情况。但胡青山总也没有给出一个胡凸所希望的答复。直到开学,环境污染的案子也仍然没有进展,苍龙河的污染问题自然也无法解决。这件事就这样一直就被压着,仿佛南山县的一个毒疮,同时也成了胡凸心里一个解不开的结。而《问题新闻》和《民为贵》这两个首都的节目组也没有任何音讯。 整个暑假不知不觉就这样过去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