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会不会建立红灯区 | |
| 徐兆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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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非常对话 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 作者:徐兆寿 | |
| 徐兆寿:维多利亚时期实际是一个清教徒主导的时期,妓院得到了一定的控制,而恰恰在那时,性病却开始嘲笑起英国和整个欧洲了。在那时,欧美的性病患者一直大幅度地上升,人们患性病最多的是淋病和梅毒。当时人们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又是如何处理的? 刘达临:性病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人们进行了各种讨论和研究,原来是从哥伦布输入欧洲的。卫生部门试图通过妓女来控制它,但由于私娼、暗娼太多,难以彻底进行。 英国政府在1864年、1866年及1869年分别颁布了《传染病法案》,强迫海军单位内或军事要塞15英里工作的妇女定期接受生殖检察,结果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对,终于在1883年废止。 徐兆寿:这段历史实际上给我们提了个醒,就是越是要禁止卖淫,越是私娼流行,性病蔓延的可能性就越大。 刘达临:这是个很矛盾、很复杂的事情。娼妓是禁止不了的,如果不明着把它管起来,那么暗娼就很猖獗,性病的防预就无从谈起,无法下手。这是很麻烦的。 徐:现在国外卖淫业的情况如何? 刘:美国在二次世界大战前卖淫业非常兴盛,之后采取了禁止和限制,妓院的数量大大减少,但在色情文化和“性革命”的冲击下,妓女的数量并没有减少,阻街女郎和应召女郎大量增加,预约妓院应运而生,路边卖淫代替了妓院,当局对此束手无策,多次缉捕都不能解决问题。 巴黎的私娼和警察的数目相等,意大利因为其旅游业的发达,卖淫业非常兴盛,来自南斯拉夫、希腊等地的他国女子占妓女的半数以上,在众多的交通标志中竟有“注意妓女”的字样,可见卖淫业泛滥之一斑。在西班牙和希腊,私娼也多得惊人。 在葡萄牙的里斯本、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法国的马赛、德国的汉堡等地,都有公开得到营业执照的妓女户,其中阿姆斯特丹是世界上有名的“性都”。在拉丁美洲,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地仍认可卖淫业。俄罗斯的妓女被称为“黑蝴蝶”,成群结队地出现在莫斯科的街头,警方一再驱逐或拘留她们,但是她们总是一次次地卷土重来。 至于在亚洲东、南部的一些国家地地区,包括韩国、泰国、新加坡、菲律宾、日本、台湾、香港等,卖淫业几乎都是公开进行的。1946年日本政府开设红灯区,政府号召“日本妇女要为振兴国家做贡献”。从那时起,日本的经济就和红灯区一起“发展”起来了。而泰国几乎就是“色情王国”的代名词。越南当局的官员曾经说过,要牺牲一代至两代的妇女,换取国家的富强。印度的情况也是如此。香港对有组织的妓院是严格禁止的,但并不禁止个体卖淫户。台湾目前还有领得营业执照的公娼,但停止发放营业执照。据一些台湾学者估算,目前台湾的卖淫妇女约有100万人,这对全岛只有2100万人口的台湾来说,真是天文数字了。 在中东和一些非洲国家,根据宗教规定,卖淫是要处以笞刑的大罪,所以这些国家都禁止卖淫,但是实际上仍有许多私娼和妓院存在。 徐:对于20世纪来说,卖淫业是空前的,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难以比拟。这是为什么? 刘:最主要的原因是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使一切都可以出卖,包括良心、道德、权力,也包括肉体;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一些人有“思淫欲”,需要有更好的性发泄场所,流动人口的增加也促进了性发泄场所的需要;印刷术的改进,照相术、电影、电视、网络的发明,使色情品的泛滥有了良好的技术条件,而色情品和妓院又相互促进;两次世界大战使不少人家破人亡,一些女子不得不靠肉体以养家活口,大批军人在海外长期作战,把嫖宿看成是绝好的享受机会;60年代的“性革命”荡涤了维多利亚时代以来的性保守观念,进一步为卖淫业扫清了道路。1949年,在国际废娼会议的协约上签字的国家有100个,欧洲除了荷兰之外,几乎都是废娼国。1960年又召开了关于商业卖春的国际会议,提出禁止卖淫、废娼、规则三阶段,希望各个国家法制化,批准禁止卖淫法。但是这一切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或是“干打雷,不下雨”。 徐兆寿:1989年4月22日,香港有家报纸报道:“刘达临教授主张卖淫合法化”,您认为它歪曲了您的意思。您认为,您实际上要说的是,卖淫是有社会的、经济的、文化上的原因,近年来大陆卖淫活动死灰复燃,大有蔓延之势,有的学者认为,与其让其蔓延,使性病难以控制,不如把妓女管起来,严格控制,定期检查身体。您认为这在理论上有些道理,但实际上不可能行得通,中国是不可能允许“红灯区”存在。事隔十三年了,今天您回过头来怎么看这个问题? 刘达临:很多人都问我这个问题。我觉得不好回答,尤其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就更不好回答它。使娼妓合法化,的确能预防性病的传染,但是它会动摇民心,会动摇道德的力量。如果不这样,就只好使暗娼流行,那么性病的防预就很难。这个问题是至今人类难以处理的,从全世界来看都没做好,美国不同州也有不同的制度。这是人类最棘手的问题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