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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贞操是与生俱来的吗(5)

徐兆寿

连载:非常对话   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   作者:徐兆寿
 

  徐兆寿:我的祖母是在八十年代中期去世的,她是一个小脚妇人。在她的身上,有很多贤良的品质,当地人一提起她,都交口称赞。小时候,我一直对她的缠足非常好奇,但直到她去世,我也没有亲眼见过她的脚。她也没有名字。第一次人口普查时,调查人员问她叫什么名字。我们当时全家人都愣住了,是啊,祖母叫什么名字呢?我们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她也愣住了。她只记得自己姓张,其余的已经不记得了。最后,调查人员写了“张氏”二字,算是她的姓名。她一生只穿青衣,且是那种大襟衣服。我的祖母是一个非常温顺的媳
妇,是一个礼教观念很强的人,她对母亲的管教很严厉。在外人眼里,母亲是从来不会骂人和人吵架的,是那一带最贤良的女子,但祖母觉得她干活太慢。即使在母亲病重时,她也要把母亲骂起来干活。两个贤良的女子之间这种不能调和的矛盾就是来自礼教。母亲是新中国成立那年生的,受的教育与祖母的大不相同,这就形成了婆媳之间斗争的原因。实际上,如果母亲也是一个封建礼教观念很强的人,也许就不会有斗争的说法了。

  我的父亲是一个独子,从祖父去世后,他就是一家之主。家里有什么事,他是从来不问祖母和母亲的。我很小的时候,家里很穷,父亲的脾气很大,动不动就要打母亲。母亲从地里干活回来,还要做饭,做好了饭,还要给父亲端去,完了还要洗锅喂猪。父亲从地里回来后则躺倒就睡,等饭熟时我们才敢把他叫醒来。他总是不苟言笑,我们都很怕他。有时,他若觉得饭不好吃时,他就会把碗扔掉,对着母亲破口大骂。我们都看不过去,但却不敢反抗。父亲也是一个孝子,在他和母亲吵架时,谁都劝不住他,但只要祖母一喝斥,他就会停止。祖母叫他干什么,他从来都不违抗。在祖母病重的时候,父亲的孝心是当地人人都见到的。

  现在想起这些来,发现我的家庭还是一直笼罩在一种封建制家庭的氛围里。这种氛围是矛盾的,是新旧观念的斗争,但往往都是以母亲的妥协为告终的。

  不过后来这一切都改变了。祖母一去世,母亲算是解放了一半。我们兄弟们都考上了大学和中专,父亲所接触的人也改变了。我们的言行改变了父亲。再后来,他也开始做饭、喂猪,给母亲帮着做家务。这对父亲来说,简直是革命性的变化。我们兄弟都在外面工作、成家,并有了孩子,母亲要帮着我们照顾孩子,父亲在老家就给上学的小妹妹做饭吃。他的脾气和整个观念都变了,有什么事都要和家里商量,再也不像年轻时那样了。可以说,这又是夫权制和父权思想的失败和平等观念的胜利。

  刘达临:现在农村里有一些年纪很大的妇人是缠过足的,再过几年,我们可能就再也见不着这种“奇迹”了。大概一些大城市的人尤其是青年人是绝没有见过缠足的。对于缠足的历史发端,大多数人都认为,女子缠足是从南唐李后主开始的。宋明时代,这种风气被推广和发展,成了时髦。当时的妓女都以“三寸金莲”来吸引顾客。所以小脚成了女人的性武器。到了清时,缠足之风空前盛行,居然有文人写出关于女子小脚的“专著”《香莲品藻》,“品味”小脚的各种风情。实际上,女子缠足要蒙受极大的痛苦,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女子缠足一般都从四五岁开始,讲究一些的人还要挑好日子。缠足时先要将脚拇指以外的四指屈于足底,用白棉布条裹紧,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白天家人挟之行走,夜间将裹脚布用线密缝,防止松脱。到了七八岁时,再将指骨弯曲,用裹脚布捆牢密缝,以后日复一日地加紧束缚,使脚变形,最后只靠指端的大拇指行走,要缠到“小瘦尖弯香软正”才算大功告成。这样的小脚才会被男子欣赏、把玩。明清时期的小说里,在描绘男女的性行为时,总是要描绘女子的小脚如何性感。女子缠足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限制女子的行动范围,防止她们随意出游或与人私奔。可以说,男子让女子缠足,是一种变态性行为。对于女子来说,缠足的最后结果是双脚残废。

  徐兆寿:缠足的过程是最可恶的。在漫长的痛苦缠足中,女子还得怀着对未来的憧憬把痛苦的泪花儿变成幸福的泪滴,然后再接受《女四书》的启蒙教育,进行彻底的心灵愚昧,最后使他们成为社会的工具、男人的玩偶,哪里还有独立与尊严可言。

  刘达临:1883年,康有为在广东南海联合开明乡绅谔良首创《不裹足会草例》,倡议女子不缠足。后来,上海、广东、湖南、北京、天津等地都创办了不缠足会。1887年7月,梁启超、谭嗣同等又发起成立全国性的不缠足会,各地纷纷响应。完全杜绝缠足现象大概是到解放后了吧!

  徐兆寿:但是对妇女的压迫并没有在那时也停止。在农村,特别是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山区的农民家庭,这种压迫还在继续。前面我说的我的家庭的那种情况还在继续。那些已经成为婆婆的妇女因为接受过自己婆婆的教育,所以骨子里还是男尊女卑,还是封建礼教,她们试图用同样的方法来管教媳妇们,但她们错了。新的一代已经不愿再接受她们的礼教,纷纷和公婆分家而居。我老家的邻居是我堂叔叔家。叔叔早亡,生有六儿两女。儿子们一个个结婚,然后一个个分家,只有老小和婶娘住。最后就连老小也分家了,只剩下她一个人。她和哪一个媳妇都无法共同生活,她总是要会老办法管教媳妇们,可是媳妇们有她们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婆媳总是难以沟通,天天吵架。无奈,只好分家。当地人都为这个婶娘叫苦,说她养了一群白眼狼。婶娘在刚开始时,也觉得自己很苦,养了这么一大堆儿女竟然没有一个愿意跟她一起过。儿子们脸上也很无光,总觉得对不起老娘,但这样总比天天听婆媳们吵架要好些,更何况他们也不愿意天天和自己的老婆吵架。谁知后来婶娘自己倒觉得这样很好。她不但少了许多烦恼,不再为儿媳们生气了,而且生活过得比以前好多了。儿媳们天天都来看她,有好吃的都来孝敬她,一个比一个勤快。她和媳妇们的关系倒比以前融洽多了。我一直在想,这就是一个新道德与旧礼教斗争的故事。故事的结局是旧礼教失败了,新的观念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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