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世美与鲁迅(3) | |
| 徐兆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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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非常对话 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 作者:徐兆寿 | |
| 另一种则是非常恶劣的,少数女子一看政治形势,就对丈夫落井下石、见风使舵,寻找新的依靠。当然,也有一部分确实死亡了的婚姻,政治运动恰好提供了最有效的解脱的借口。 还有一种情况则是当时上山下乡的政策造成的。有些青年的父母本来是革命干部、知识分子,可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一下子变成了“黑五类”子女,被驱赶到农村去,他们认为 徐兆寿:前几年流行着一首歌《小芳》,里面有这样一句歌词:“谢谢你,对我的爱,今生今世不忘怀。”也许说的就是这样一种感情。当时,他们也是有爱情的,只不过这种爱情是降到农村里了,降到了尘土里,他们成家也恐怕是在这种基础上,而不应该是最原始的需求——生活、性和生殖。政策恢复后,他们回到了城里,生活又发生了变化,又恢复了他们原来的生活、理想,他们的情感也变了。这是生活的变化导致的,而不能说农村人就没有爱情。《小芳》道出了那个特定年代很多人的内心,歌里有一种忏悔,有一种永难抹去的伤感。这正是那种尘土里的爱情在他们心里的烙印。 有意思的是,很多人可能又重复了他们父辈的道路:乡下结婚,进城离婚。无论怎么说,在价值意义上,它仍然是一种让人难以接受的悲剧。 刘达临:那种婚姻是不相配的,没有相同的志向和情趣,没有共同的观念,这是特殊年代的产物。当然也不能说纯粹是一种原始欲求。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里有一种文化的观念在起作用。但是一旦他们的社会地位发生变化,他们的婚姻也就会随着解体。 徐兆寿:第三次离婚浪潮应该是人性的复苏。 刘达临:总体上可以这样说。第三次离婚浪潮发生于80年代和90年代,是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也是在新《婚姻法》颁布以后。1980年9月10日颁布的新《婚姻法》对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是: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这个时期的离婚案明显增多了,在20年期间,离婚率从1980年的4%左右增加到90 年代中期的11%左右,直到1998年才首次下降——即使如此,1998年离婚的夫妻仍然有119.1万对。 徐兆寿:离婚率增长的现象在当时引起了不少争论,有些人开始惊呼婚姻家庭将要解体,道德将要崩溃。 刘达临:有些人总认为离婚率的增加是社会不稳定的表现。过去,社会总把离婚率低看成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之一,把离婚率高看成是资本主义腐朽没落的表现之一,但是怎么现在中国的离婚率也不可遏制地大幅度增长了?其实,不能认为稳定就一定是好事,要看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稳定。在政治上,万马齐喑的“稳定”决不比思想活跃、百家争鸣来得好;在婚姻家庭问题上,被封建枷锁捆住的“稳定”也决不比人们享有离婚自由的“动荡”为好。在奴隶制社会就没有离婚现象,封建社会的妇女没有要求离婚的权利因而离婚率很低,显然,这都不是什么优越性。 徐兆寿:1984年7月,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妻子王永贞听到法院的离婚判决后,在法庭上服毒自杀,保持了永远“贞洁”。也就是进入八十年代时期,人们的观念还是没有多少改变? 刘达临:在八十年代时期,离婚仍然是被看成一件不光彩的事,离过婚的女人被人看不起。 徐兆寿:寡妇也比离过婚的女人有尊严。 刘达临:在80年代,有些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是不要离过婚的女青年的。一些妇女特别是农村的妇女仍然是“要离婚,毋宁死”的态度。王永贞就是这种观念的牺牲品。在1989年到1990年进行的全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中,曾对7971例城乡已婚夫妻提出了“女人离婚是否不光彩”的问题时,其中回答“是”的,城市夫妻占11.1%,农村夫妻占12.9%;回答“否”的,城市夫妻占72.5%,农村夫妻占65.2%;回答“无所谓”的,城市夫妻占14.6%,农村夫妻占21.5%。可见,无论是在城市或农村,80%以上的民众都认为妻子离婚并没有什么光彩,年轻一代在这方面的观念则要更开明一些。这就是进步。 徐兆寿:在第三次离婚高潮中,除了离婚数量的增加外,还有什么特点? 刘达临:一是离婚由女方主动提出的多了。据1992年最高法院统计,主动提出离婚的有70%是女子,还不包括协议离婚在内。二是协议离婚的人数逐年上升,过去那种“拖死‘陈世美’”或“不见血离不成婚”的现象正在迅速减少,“好来好散”、“不是夫妻还是朋友”的思想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1997年夏天,报纸上登过一则离婚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