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 |
| 红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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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我爱巫师 出版社:新浪论坛 作者:红狗 | |
| 我从单位下班回家,走在人潮汹涌的路上,想着那天晚上不给王双回消息的事,很有一种负罪感,同时做着并不深入的反思。我已经想到了我和王双只是亲热过,并没有真正地做过爱这一点,因此你很容易做出推论,我有把不理王双归咎于我们并没有成功地做过爱的倾向,但这并不是我的本意。我只想把一切可能都穷尽掉,把一切可能都想到,分析我的行为在本质上的真正原因,但我分析不出个所以然。我只记得那天晚上王双每隔五分钟就给我发一条消息,一共发了三十余条,其内容包罗万象,但我无一例外地给她点掉。当时我隐隐觉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自己不是个男人,根本不敢去面对什么。比如我刚刚上班的时候,一开会就拼命往后坐,低头低到裤裆里,很怕直视领导的目光。但总是低着头也有一定的好处,就是能让领导觉得我是在做记录。我不明白为什么领导一说话,底下的人就都开始沙沙沙地在本子上记录,好像连领导嘴里的“的了吗呢”都是万金不换的语言学瑰宝。如果我当了领导,一定不喜欢下边的人这么搞,好像我嘴里的不是人话,而是人屎,奇臭无比,以至于拉一点就要所有的人都给我擦一下,否则就会污染会议室的空气;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嘴也就不是嘴,而是人体或狗体或什么动物体上的另一个器官。所以我永远也当不了领导。现在我开会不会低头,而是直视,把领导同志看得心脏病发作为止。你知道,我们单位的领导没挣过外块的很少,如果有人这么看着他,很有可能是收黑钱的事被人知道了。如果他们敢问我为什么不做记录,我就会睁大眼睛,告诉他我不识字。我能不骂他你妈逼,这已经很不错了。但这只能说明我不再把这些事放在心里,并不能说明我不再不敢于面对一些不敢面对的东西。 那天夜里之后的第二天早晨,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十二点。我睁开眼的一瞬间,只瞧见了一片朦胧的绿色,绿色中闪着一道道的白光,照得这片绿色靓丽无比;等我的眼睛适应一下之后,我就瞧见了王双。因为我们屋里永远拉着一条翠绿的窗帘,这条窗帘又十分的薄,所以阳光透过它普照在屋里,变成一片绿色。在这一片绿色当中,王双看着我,似乎很哀怨。我本以为我在做梦。如你所知,我经常做梦,而且无论是美梦还是噩梦,睡醒之后都记得清清楚楚,以至于经常把梦境和真实搞混。按照唯物主义的说法,梦境也来源于真实,所以你可以做如下推断,就是梦境和真实无所谓混不混。但这种推断打死我我也不能承认,因为太不浪漫。在我看来,梦境就是梦境,是浪漫的;真实就是真实,是不浪漫的。我的问题在于常常把梦境和真实搞混,也就是说该浪漫的时候不浪漫,不该浪漫的时候浪漫。举例来说,我那时常常梦见和王双四处流浪,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夜夜欢歌。如果是在沙漠里,我们就会放上一张明式的沉香床,床上是中世纪西欧宫廷中才有的天鹅绒被子、丝绒枕头,我们赤身露体,紧紧拥抱在一起。由于沙漠的夜里极其寒冷,我们把天鹅绒被子盖得严严实实,身体一动都不敢动,各用一只手搂抱在一起,另一只手在下边为对方服务。天冷得如流冰飞雪,虽然躲在被子里,王双的皮肤还是收缩得很紧凑,而且平滑无比。我一旦忍受不住肌肤相亲的诱惑,刚要翻身而起,把她压在身下大干一场,一道冷风从被子下边“唰”地钻进来,其势如刀,王双下边那只手就会闪电似的切在我的脖子上,我便像一块干木头一样倒下。她起身给我压好被角,才又躺下给自己压好,同时说:别动,冷。我真不知道她是心疼我还是恨我。如果她心疼我,刚下那下子就不会下手那么重,那么快;如果是恨我,就不会起来给我压被角——要知道她起身这一个动作比我起身的那一个动作更大,被冷风吹到的皮肤的面积就更大。沙漠夜间的温度能到零下二、三十度,就这么一起身,已经让她的背上冰凉一片。我重新搂抱住她,一只手向她的背上摸去,摸到了一片紧凑冰凉又光滑的肌肤,滑不留手,直接滑到了下边丰腴凸起的部位。那里也冰凉光滑,而且肌肤更加细腻,紧凑无比;但是我按在上面,觉得那时是那个部位最有弹性的时候,也是最丰腴的时候,我恍然大悟:原来王双是在诱惑我。就在我要继续摸下去的时候,王双下边套弄我的小弟弟的手死命一撸,喝道:这样你还不满意,你还想干什么!声音严厉得像呵斥儿子。而且如你所知,王双对我的小弟弟一向粗鲁,还认为不这样不足以让我爽。谁的小弟弟被如此蹂躏都不会爽,可是这份好心又让人感动得难以拒绝,毕竟人家还是一个处女。于是我就在这种迷迷瞪瞪感感动动兴兴奋奋的状态下,继续硬硬梆梆下去。 次日清晨,我指得是在沙漠中的清晨,我醒了。在梦里过完夜晚之后还有第二天,这一点让我非常奇怪。我在单位一天一天地活着,活得一模一样,上班、干活、吃饭、干活、下班,每天两点一线,根本感觉不到“第二天”这个概念,反正每一天都是一样的。虽然有时候出去找个小姐,但是那也是一样的,根本没有什么变化。总之,第二天可能是第一天,也可能是第三天,也可能是我在这个单位上班以来的任何一天,更可能是将来的任何一天,前提是我还在这个单位活着而没有被开除。我已经连续两次用了“活着”这个词,因为我除了这个词再也想不到还有什么词能形容我现在的状态;反正我是货真价实地活着,谁也不能说我死了。在梦里就不同,梦里的每一天都不一样,都有不同的精彩。 在沙漠里的次日清晨,我从梦里醒来,躺在舒适无比的沉香床上,裹着天鹅绒被子,搂着四仰八叉的王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王双的睡姿极其不雅,但是性感非常。如果你是一个生理健全的男人,看见王双这种睡姿,一定忍不住犯罪的欲望。但我就不同,我的欲望有别于犯罪的兽欲,因为我的小弟弟早已完全软了下来——王双在睡梦里还是死死地攥住它,攥得我非常之疼。但我还是只能感激她,因为她即使是在睡梦里也不忘为我服务。除此之外,我怀里的王双简直无可挑剔:长长的睫毛盖在眼睑上,微微上翘,一根一根清晰可辨。直挺挺的小鼻子轮廓分明,一张一翕,可爱无比。鲜红的小嘴微合,嘴角上翘,带着一丝坏笑。再往下只能看见一点点胸部的皮肤,肌理细腻,虽然只有一条平坦的白里透红的颜色,但是一望而知下边马上就是山峦起伏的曲线。一阵沙漠的风吹过,王双的头发似有生命一般,起伏不定,轻轻拍打着她那如花的脸颊。她的头发在白日下乌黑发亮,但是在朝霞之中就会泛出一阵一阵的金黄。这种景象让我觉得这不是清晨,而是黄昏。与起床相比,我更喜欢在这片金黄之中看着王双继续她的黑甜一梦。可是该起还得起,沙漠里的太阳瞬间就冲破了朝霞,升上了半空,气温立刻达到了四十度以上,到处泛着耀眼的白光。如果此时还盖着天鹅绒被子不起,王双和我就会变成两只金黄的烤猪。 说实话,我最怕的就是早起,无论是一个人睡、两个人睡还是三个人睡,早晨我都起不来。一个人睡的时候,就像现在,早晨上班都要老妈往死里叫,否则一定起不来。在大学时每天早上王则文主管叫我起床,如你所知,他睡我上铺,每天早晨他一睁眼,第一件事是把书本、枕头、闹钟、圆珠笔、随身听、台灯等随手能抄上的东西往下铺上一扔,往往能把我砸个头晕眼花,我自然会惊醒,醒来之后忍受着巨痛,第一反应是向上铺唯唯诺诺道:谢谢,谢谢。因为是我让他每天早晨叫我,而且我也知道叫我起床很不容易,所以我受权给他:可以用任何方法叫我起床。直到后来我们聚会时王则文还特别提到这件事,说:那会叫红狗起床太爽了,那么虐待他,他还“谢谢、谢谢”。有时我实在太困,被砸醒之后一迷糊就又睡过去,等到王则文穿上衣服下来,看见我还在睡,就会不服不份儿地骂道:喝?牛了逼了?还不起。一掀我的被子,端起桌子上一杯昨天的剩水,“哗”地泼在我的胸口。我一边手忙脚乱地起来擦水,一边“谢谢、谢谢”。当然,这是在大一大二的时候,那时我专心读书,极其努力,有一段时间早上还起来背单词。但是王则文早晨从不早起背单词,所以那一段时候他就把闹钟上到六点,闹钟一响,他随手拿起闹钟往下铺一砸,自己继续睡。我不是想受这份罪,而是如果我定闹钟,往往在把大家都吵起来之后,我还在呼呼大睡。如果是在大三大四,不但我起不来,连王则文都不定闹钟了。据说,这是我们这一部分人的生物钟与另一部分人不一样的缘故,并非是懒。但是我们单位的老同志都不这么看,我一去晚了,他们都说:现在的年轻人,就是短练,太懒,真应该让他们也去上山下乡。我想骂你妈逼,但想到人家老同志毕竟是为我好,而且人家几十年如一日地准时上班来泡蘑菇也不容易,所以就没骂出口。这是一个人睡的情况,和王双睡就不一样,王双自称随时可以睡,也随时可以醒,但和我在一起时就变了个人,不腻歪到十二点绝不起床。这时两个人睡的情况。找小姐睡也算两个人睡,但是我只睡过一次,因为过夜的钱太多,平时都是打一次泡算一次的钱。只有一次我把一个相识的小姐叫到家里,正赶上那孩子伤心,喝了不少的酒,我们把酒谈心,痛哭流涕,而后一夜狂欢,她就在我这里住了,但第二天早晨我起的时候她早已走了,而且没要我的钱。按理说我应该很感慨,但我第一件事是光着屁股下地查看我丢没丢什么东西,这不能不说明我现在很龌龊。顺便说一句,后来我再也没见过那个姐们。小时候,我和父母一起睡的时间大概有七、八年,这算是三个人睡。那时我妈就已经为叫我起床发愁,经常是五点多钟顶着大月亮一把抱起熟睡的我就去赶班车上班,然后把我放到工厂的托儿所里接着睡。 在沙漠里,就在我们起床的时候,我们的周围产生了很大的变化。深蓝色的沙子变成了红色,而后立刻变成发黄的白色;同时有一股一股的白色蒸腾而上,如一缕缕透明的丝绸,那是沙子中的水分被太阳的热量蒸发而成的奇景。沉香床的周围,箭一样地奔来几道烟尘,直入床底。那是沙漠上的蜥蜴,来床的阴影下避太阳。那种东西生得细手细脚,难看无比,但如果你没亲眼见过,你绝不可能感受到它们有多快。就像谁都在电视里看见过海豚跳跃出水,可如果你没亲眼见过,我劝你还是找一幢大约十米高的建筑,站在它的墙下,想像着一条两米多长、几百斤重的海洋流线型生物,一在瞬间从一百米以外箭一般冲刺而至,一跃而起达到墙头的高度的情形。 就在这烈日与黄沙的环绕下,我们开始做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