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氏笔划(3) | |
| 李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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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十面埋伏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作者:李冯 | |
![]() 同事之间嘛,必要时得开开玩笑,于是我就开玩笑: “小金的刀法叫——千金散尽!” 我记得他夕阳下那阵阵金光闪耀的刀风。 千金散尽,用来形容小金刀法的豪爽。 可千金散尽还复来——招法中也隐藏寓意。刀能放不能收,不算好刀!小金的快刀收放自如,能看出这点,才是我慧眼识货的本事。 可惜,满桌皆醉,没有谁听出我这两句话的深意! ——有时候我一个人禁不住想:究竟快刀好呢,还是慢刀好? 究竟小金的“千金散尽”厉害,还是我的“抽刀断水”略胜一筹? ——没有答案。 我跟小金姓氏不同,性格不同。我长他十岁,彼此又是兄弟,当时我想,我们不会拔刀相向,也就没有机会比试一场,反正各人乐得其所吧。 咳,说远了。说到底,我们两个是连名字都不被人记住的捕头,我们使的刀,也是普普通通的朴刀。 …… 天下还有更厉害的刀…… …… 不仅仅是一把刀,而是千把万把刀! 一门刀! 那时候,我已从京师调赴了小小的县城,时间一晃,不知不觉已在小县城里干了三年。 县城很普通平凡,离京师也就几百里。 然而那境内藏着天下最可怕的刀。 我是慕名而去的。 不要忘了我姓刘,立刀刘,我姓氏里流淌着刀的血液! 我渴望见识一下最可怕的刀法。 但三年过去,我才发现仅凭我一个人,根本见不着。 因为在对方核心的刀法外围,还有许许多多的刀护卫着。与对方相比,我手下的大狗、二马、屎坨子完全是窝囊废。 好汉难挡众拳,个人难敌江湖啊! 于是我想到了小金—— 以小金的脾气,不管是捕头还是捕快都干不长。我派人打听,果然得知没有我的庇护,小金在京师混不下去,沦为闲人。我便写信去,请小金来帮我。 我告诉他,就像原来一样,我做正捕头,他做副捕头。 因为,我们是兄弟! 小金来到县城那天,满城晚霞,天空像被血染红了。 街红,人红,风也红。 我抱着刀,慢慢站在衙门口看他过来,不由暗暗心惊:难道召来小金真是一个错误,会给他带来血光之灾? 小金却满不在乎,远远一笑:“兄弟,我来了!” “各位,见过金捕头。” 我不动声色,朝身旁的大狗、二马、葫芦和屎坨子等人吩咐。 屎坨子赶紧按我事先叮嘱,捧上了一柄带鞘朴刀。 “这是衙门里找到最快的一把刀,比刘捕头使的都强!”屎坨子奉承道。 小金哈哈一笑:“我大哥的刀,根本不出鞘,要他拔刀比脱裤子都难。” 大狗、二马、葫芦、屎坨子等都一阵爆笑,觉得小金风趣可爱。小金和他们顿时混了个自来熟。 “大哥,我从京师来,就拿这把刀来招待我?”小金又朝我笑。 “不,弟兄们商量好了,晚上去牡丹坊给金捕头接风!”大狗说。 “这才是好兄弟!”小金笑道。 牡丹坊,是城里最好的妓院。 大唐治下,不能没有捕快,同样也不能没有妓院。 待吃完,喝完,玩完,第二天见过县太爷,小金就做起了金捕头。 两个捕头,两把刀。 要面对千把万把刀。 那些刀,合成一门,令天下捕快闻风丧胆! ——“飞刀门”。 我转身望去,晚风呜咽中,天边残阳似血,殷如刀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