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恕是学科学的人,当他看见月亮时,会联想到月球引发的潮汐现象, 而非爱情的阴晴圆缺。 他习惯在思考推论的过程中引用逻辑,尽量避免用感觉来判断。
于是他的感觉不断被理性的外衣包住,一旦脱去外衣, 这些感觉便会赤裸裸地呈现在观察力敏锐的珂雪眼中。 所以对于凭感觉作画的珂雪而言,亦恕将是最好的模特儿。 可是,亦恕为什么要脱去理性的外衣呢? 嗯,因为他要写小说。 那他为什么要写小说? 理由可以有很多,例如为了吸引喜欢的女孩、莫名其妙被人说有天分、 想试着多赚点钱等等。 到底哪一种理由比较合理呢? 搞不好亦恕跟我一样,都是因为这三种理由而写小说。 把亦恕与珂雪之间的对白稍微润饰一下后,决定暂时收工。 走出房门倒杯水,看见大东正在客厅看电视。 "喂。"大东叫住我,指着电视问,"这句slogan如何?" 我看了看电视,知道那是毕德麦雅咖啡的广告slogan-- "喝过毕德麦雅,你很难再喝其他咖啡"。 "嗯……"我喝了一口水,"怪怪的。" "哪里怪?我觉得这句slogan很不错。" "搞不好这句的意思是喝过毕德麦雅咖啡后,觉得太难喝了,从此对 咖啡绝望,于是便很难再喝其他咖啡。" "你的想法太奇怪了。"大东说。 "这句话本来就有毛病啊,就像有些人失恋后便很难再谈恋爱一样, 那是因为恋爱的杀伤力太大,以致很难再谈下一个恋爱啊。" "这句slogan根本不是这个意思,它是表示:曾经沧海难为水。" "我偏偏觉得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一般的消费者才不会像你这么想。" "一定会有像我一样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广告slogan发生冲突时, 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 "不要抬杠了。我最近接了一个咖啡广告的文案,你有空帮我想想。" "好吧。我如果想出来后,你要多扣几天房租喔。我最近手头很紧。" 我坐了下来,把茶杯放在沙发前面的矮桌上。 "对了,你小说写到哪儿了?"大东问。 "你想看吗?" "嗯。"大东点了点头。 我回房把档案印出来,数一数只有三十五页左右,搞不好会被大东嘲笑。 于是把字体和行距加大,再印一次,变成五十页的分量。 我的个性是如果要让别人觉得我很厉害的话,就会逞强。 走出房门,拿给大东。他只看一眼,便说: "《亦恕与珂雪》?好奇怪的名字。" "我是故意的。" 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不太会取名字的话,也会逞强。 "为什么不叫:《痴汉与美女》?" "你少唬我,那是A片的片名。" "原来你也看过。"大东笑得很开心。 "对啊,那是痴汉电车系列很有名的片子。"我也笑了几声。 突然觉得不对,立刻收住笑声,说, "喂!别拿我的小说名字乱开玩笑,快看。" "别着急。"大东不再说话,专心阅读。 随着大东翻页时所发出"啪啦"声响,我的心脏也会跟着抽动。 大东看得很快,没多久便看完,然后把稿子放在矮桌上。 "怎么样?" 我很紧张,好像打电话去问看了榜单的朋友,我有没有考上一样。 "嗯……你文章中出现很多次'因为'和'所以'。" 大东笑了笑,"应该是你以前研究报告写多了。" "这没办法。因为有那么多的'因为',所以我们不得不'所以'。" "你也不能每件事都因为所以啊。"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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