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主席是毛泽东。1959年4月,当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时,毛泽东声言为了集中精力考虑一些重大问题,决定辞去国家主席职务,刘少奇当选为第二任国家主席。1964年12月下旬至1965年初,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刘少奇又一次当选为国家主席。在“文化大革命”中,刘少奇惨遭迫害,于1969年11月12日晨6时45分,死于河南开封软禁之地。在刘少奇死后,国家主席空缺。
谁继任国家主席呢?
按照当时的政治形势,只有两人可担此任:要么毛泽东,要么林彪。
毛泽东早在1958年就提出不当国家主席,如今年岁更大了,难道还会重新担任此职?
如果毛泽东不当国家主席,则非林彪莫属了!
林彪对国家主席所拥有的不小的权力发生很大兴趣。尽管在中共九大,林彪成为惟一的党的副主席,他的接班人的地位已明文载入党章,不过,这个副主席之职,还填不了林彪的权欲。因为他发现,党的副主席并没有多大实权:毛泽东是党的威望无比的领袖,一切党的重大事务必须由毛泽东拍板;至于政府,一切由周恩来主管。
林彪企望着当国家主席,而且看来惟有他可能当选国家主席—因为毛泽东既然早在1959年他66岁时便辞去国家主席之职,岂会在1970年他77岁时重新出任国家主席?
毛泽东当然对林彪的心态一清二楚。
林彪明知毛泽东不可能再出任国家主席,可是却再三“提议”:国家主席请毛泽东“兼任”。
林彪以为,毛泽东一定会谦让,会说:“请林彪同志任国家主席。”一旦有了这样“一句顶一万句”的“最高指示”,林彪理所当然会成为国家主席。
毛泽东呢,也有他的高招。他明白,如果他自己不当国家主席,那就必定要提名林彪为国家主席。然而,他又不愿意提名林彪担任国家主席,于是,他干脆建议在修改《宪法》时,删去在原《宪法》中的第二章第二节,来了个“不设国家主席”!
1970年3月8日,毛泽东正式提议,召开四届人大,并修改《宪法》。毛泽东同时提议,改变国家体制,不设国家主席。这是毛泽东第一次明确提出不设国家主席。3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开始了修改《宪法》的准备工作。
于是,陈伯达与张春桥在起草《宪法》修改方案中,产生了争论:陈伯达主张应当放入有关国家主席的条文,张春桥则主张删去原有的有关国家主席的条文。
3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修改《宪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写出《关于修改〈宪法〉问题的请示》,送呈毛泽东。毛泽东阅批了这一报告。
3月17日至20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召开四届人大的问题。
林彪在苏州。他在3月9日让叶群给在北京的黄永胜、吴法宪说:“林副主席赞成设国家主席。”
毛泽东不予理睬。
林彪只得自己出面,让秘书给毛泽东秘书打电话说:“林副主席建议,毛主席当国家主席。”
毛泽东的答复很巧妙。他让秘书回电苏州:“问候林彪同志好!”
4月11日晚11时30分,林彪在苏州让秘书于运深给中共中央政治局挂电话。当时于运深记下的林彪原话全文如下:
一、关于这次“人大”国家主席的问题,林彪同志仍然建议由毛主席兼任。这样做对党内、党外、国内、国外人民的心理状态适合。否则,不适合人民的心理状态。
二、关于副主席问题,林彪同志认为可设可不设,可多设可少设,关系都不大。
三、林彪同志认为,他自己不宜担任副主席的职务。
林彪这三条意见,第一条是假话,第三条是真话,第二条是无所谓的话,他确实是不愿“担任副主席”了!
就在接到林彪电话的翌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给毛泽东写了请示报告。毛泽东对此作了批示:
“我不再做此事,此议不妥。”
这是毛泽东第二次毫不含糊地否定了关于设国家主席的意见。
4月下旬,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借用《三国演义》中的典故,告诫林彪:“孙权劝曹操当皇帝。曹操说,孙权是要把他放在炉火上烤。我劝你们不要把我当曹操,你们也不要做孙权。”
毛泽东谈笑风生,而他的笑声中饱含着尖刻的讽喻。
这是毛泽东第三次表明了不设国家主席的意见。
《宪法》工作小组中同样存在两种意见。康生、张春桥接受毛泽东的主张,吴法宪、李作鹏在林彪支持下,坚持要设国家主席。两派意见时常发生冲突。
林彪一派虽然与毛泽东的主张相抵触,但是他们打出的旗号却是树立毛泽东的领导权威。8月13日,中央修改《宪法》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继续讨论《宪法草案》稿中的文字修改问题。会议上,张春桥和吴法宪就有关提法发生争执。
此前,张春桥陪同毛泽东会见外宾时曾亲耳听到毛泽东谈到“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发展马列主义是讽刺”。张春桥以此为依据,提议删去草案中“毛泽东思想是全国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以及“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等三个副词。
吴法宪不同意,他反驳说,“要防止有人利用毛主席的伟大谦虚贬低毛泽东思想”。会后,吴法宪通过黄永胜将争论的情况报告了林彪。林彪对吴法宪在关键时刻敢于向张春桥发动反击表示满意,说:“吴胖子放炮放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