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老报纸讨论男女婚嫁禁条:不可娶随意接吻者

2017年07月28日14:40   大洋网   微博

  爱情与婚姻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之一。近百年前的老报纸上,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比比皆是。又因风起初开的缘故,人们的观念多有不同,常常爆发论战,其中很多说法虽然有失偏颇,但今日读来却仍有所启发。且看1929年5月30日《广州民国日报》刊登的《男女婚嫁的禁条》一文,作者阿英。

  男女婚嫁的禁条

  女子婚嫁的禁条:

  不可嫁不读报纸的青年,因为他们除了自己外,几乎没有对于其他事情的兴趣。

  不可嫁为金钱而赌博的青年,因为他们把投机的嗜好,放在任何嗜好或恋爱之上。

  不可嫁说自己没有恶习惯的青年,因为此等人大多数有比烟酒更坏的恶嗜好。

  不可嫁自夸不顾儿童的青年,因为他们定属自私而且不可信任。

  不可因为这人是一个极好的跳舞家而嫁他,因为善舞者的头脑,多中空无物。

  不可嫁对你父母或其他尊长讥讽的青年,因为你将来年龄增长时,他也将讥讽取笑你。

  在你未有充分学识时,决不可出嫁,十六岁的新娘多成十七岁的不幸者。

  男子婚娶的禁条:

  不可娶双手白嫩,而她母亲却因工作而粗糙的少女,她决不能成为你的贤内助。

  不可娶不肯安居家中,而言必及服饰的少女,她能使你破产。

  不可娶自惭其父母而拒不使你与其见面的少女,因为她天性刻薄,虚荣心必大。

  不可娶故意作怪异装饰的女子,因为她好出风头,每令你难堪,甚至受辱。

  不可娶随意接吻者,因为她将为你日后之累。

  不可娶与你年龄相差太过远者,因为她年龄与嗜好行事有关,不容易和你趋向一致。

  不可娶不爱小孩的女子,因为她曾感受过很大的刺激才有此反常的趋向,例外的也缺乏家庭的真趣。(王月华)

(责编:小题)

小说推荐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