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潘金莲也像窦娥:民国第一女公务员刘一

2017年07月25日17:05   中国经营网   微博
民国第一位女性政府公务员民国第一位女性政府公务员

  武昌首义成功后,作为中华民国军政府机关报的《中华民国公报》曾刊登《刘一启事》:每日下午两点钟,在总监察处接见各界姊妹。刘一,本名李淑卿,是湖北军政府总监察刘公的新婚如夫人(地位较高的妾),同时也是民国第一位女性政府公务员,时任总监察处监印官,负责考核投身革命的妇女。

  像潘金莲,也像窦娥

  据《沔城志》记载,李淑卿,原名淑贞,字文华,别号征清子。光绪十八年(1892年)出生于沔城下关街龙家湾(今湖北省仙桃市境内)。她祖籍广东,父亲在湖北做过小官,死于战乱。父亲死后,她跟着母亲靠做针线活儿勉强度日。

  在革命元老居正的《梅川日记》中,刘一前半生的经历如潘金莲般纵荡,又如窦娥般委屈。

  据居正介绍,刘一从小聪明美丽并擅长交际,与沔阳新学堂的书生们多有来往,并深受他们喜爱。这些如痴如醉的书生常到刘一家中喝茶聊天,刘一的母亲就靠他们留下的茶水费维持生计,刘一也因此芳名远扬,以至于被相当于教育局长的沔阳劝学所长包养。经常在刘一家中逗留的劝学所长,严重妨碍了喜欢去喝茶聊天的书生们的青春浪漫,于是,这些羡慕嫉妒恨的书生,便给刘一起了“沔阳监学”的绰号。

  刘一小时候曾被许配给一个姓丁的回族商贩,成婚之后她依然纵荡自若。没有艳福的丁某很快死去,丁某的家属素来看不惯刘一,又气愤亲人早逝,便控告刘一谋杀亲夫。刘一在包括沔阳知县的儿子在内的书生学子,以及沔阳劝学所长的多方营救下,被免于死刑。知县判决时,以24元的价钱把她这个“犯妇”当堂发配给王姓富商为妾。

  王姓富商对刘一宠爱有加,这让正房太太妒忌无比。正房太太在豆汁中下毒,不承想豆汁被富商喝下。刘一发现情况不妙,便带着母亲逃往汉口,危难之中遇到一名曾经相识的沔阳学子。他把母女二人带到武昌,召集同乡、同学慷慨解囊,资助刘一进入女子学堂读书。这些同乡中就有正在秘密策划武装起义的共进会会员杨玉如、杨舒武。在和他们的接触中,刘一开始接受革命思想,也是通过他们,刘一认识了时任共进会会长的刘公。在嫁给刘公当如夫人后,她改名刘一。

  劝说刘公捐巨款资助革命

  刘公原名炳标,又名湘,字仲文,1881年出生于湖北襄阳的富豪之家,父亲刘子敬是前清武举,人称“刘百万”。四叔刘子麟官至清朝度支部郎中,也就是掌管全国食盐专卖的财政部主管。

  1902年,刘公东渡日本求学,积极参加革命,多次投入巨款。后来,他加入了中国同盟会的外围组织共进会,被推举为第三任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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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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