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有补贴:看看古人如何“计划生育”

2017年06月14日18:35   新浪历史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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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计委终于回应了“全面放开二孩”的问题,表示“目前正在抓紧制定相关规定”。此前虽然已允许“单独二孩”,感兴趣的人却没有想 象中那么多。另一方面,社科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中国目前已经到了“低生育陷阱”,看来,生育政策将会进一步放开。

  计划生育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但是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计划生育”就是少生孩子,实际上,其本意是有计划地调节人类自身的生殖行为。既然是“有计划”,除了少生,也会有鼓励生育的可能。而在我国古代,这种广义的“计划生育”政策层出不穷,当然大多都鼓励生育。

  中国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农业居主导地位。出于农业生产还有战争的需要,古代的一些思想家、政治家都提倡高生育,甚至将人口的多少与国家经济和社稷的稳定性相挂 钩。他们认为一个富有并且强大的帝国,必然也是人口众多的国家。我们可以在《诗经·大雅·绵》当中找到“绵绵瓜迭,民之初生”这样的表述,证明很早以前人们就有子孙如瓜果一样繁多的期许。

  越王勾践报吴国之仇,除了人们熟知的卧薪尝胆等桥段外,还有一个细节。勾践曾以国家政令的形式明文规定:“令壮者无娶老妇,令老者无娶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者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子,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食。”大意是,要求年轻力壮的男子不可以娶老年的妇女,老年的男子也不能娶正当壮年的妻子,如果女子到了十七岁还不出嫁或者男子到了二十岁不娶妻子,父母都会被判刑。孕妇到了临产的时候向官府报告,官府派医生去看护。如果生了男孩就给两壶酒和一条狗,生了女孩就会给两壶酒和一头猪。如果一胎生了三个孩子,就会由官府指派乳母,生两个孩子就会由官府供给口粮。

  而在齐国,对母亲的补贴就更加贴心了。比如三个孩子的妈妈可以免交赋税,倘若生到了第五个孩子,官府还会派一个保姆,第五个孩子和保姆的口粮国家都包了。不管在哪个国家,对待孤儿也不是听之任之的,会给孤儿配备专门的“掌孤”官,负责给孤儿找领养的人家,而领养的人家也都可以享受免赋税的待遇。到了秦汉时期,“掌孤”官的职能已经成为州县衙门必须承担的法定责任了。

  东汉章帝时,曾正式颁布“胎养令”,“今诸怀妊者,赐胎养谷人三斛”(《后汉书·章帝纪》),也就是给怀孕的妇女奖赏谷物,到了汉献帝时,这个待遇已经升级到赏赐“米肉”了。值得一提的是,从汉朝开始,除了免除孕妇的赋役以外,还可以免除其丈夫的赋役和人头税,方便更好地照顾怀孕和生育期间的妇女。

  三国时期,御史大夫、安陵亭侯王朗曾上疏魏文帝,提到要给怀孕者资助,让其“胎养必全”。

  南北朝时期,甚至有官员拿出自己的俸禄来资助产妇。

  到了唐朝,依然会对妇人怀孕给予奖励,《新唐书·太宗本纪》中就记录太宗曾经下令“妇人正月以来产子者粟一斛”。唐太宗甚至把一个地方的生育水平和鳏寡孤独的人数作为地方官员的政策指标,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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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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