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南宋名妓严蕊“被迫害”真相

2017年04月14日14:46   新华每日电讯   微博

  岳霖到任后,很是可怜严蕊,有心放她一马,便命她“作词自陈”。严蕊“略不构思,口占《卜算子》”一首,即前引的那首小词。此词写得楚楚动人,让我们再读一遍:“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岳霖怜其才情,“即日判令从良”。未久,一位宗室近属将严蕊“纳为小妇以终身焉”。算是有了一个好归宿。

  这个动人的故事,记载在野史笔记《齐东野语》中。明末凌濛初编撰《拍案惊奇》,又根据《齐东野语》记载改编成小说《硬勘案大儒争闲气》,将严蕊塑造成一名受到道学家迫害的奇女子。可惜,经近世学者严肃考证,基本上已可以认定《齐东野语》所录并非史实。检索史料,接替朱熹出任浙东提刑的官员,叫做张诏,并不是岳霖。那首《卜算子》也非严蕊所写,而是出自唐仲友亲戚高宣教之手,创作时间是在唐仲友替严蕊脱去妓籍之时,并不是在严蕊系狱之后。

  历史上的严蕊也不是一个清白而硬气的女子。她受宠于唐仲友,却恃宠骄纵,当起官场掮客,收受贿赂,干预公事。有一个叫做徐新的吏员被唐仲友分配到临海县卖官酒,徐新为了逃避这一差使,便向严蕊行贿,托她向唐仲友说情。还有一个叫杨准的人,因为偷娶官妓事发,为免受罚,也给严蕊等官妓送了一百贯钱,请她代为关说。这些犯罪情节,都有严蕊本人的供状与其他涉案人员的证词为证。

  严蕊确实受过两次杖刑,一次是因为未经正式手续便脱了妓籍,移居外地,按《宋刑统》,官妓非经批准而“流宕他所”,为“浮浪罪”。流宕十日,“笞十二”;每十日加一等;流宕一百九十日以,“杖一百”。严蕊因此受了一次杖刑。

  另一次则是结案时,严蕊以犯了“不应律”(指收受贿赂,干预公事)再领杖刑。第二次杖刑时,朱熹已经辞职了。说严蕊受朱熹的迫害,于史无据,只是坊间文人的以讹传讹而已。(吴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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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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